水源地保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水源地保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中卫市沙坡头区水源地保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政函[2012]8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清源供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地方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卫市沙坡头区水源地保护工程
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一级、二级及备用水源地。
标段划分:整个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建设范围:在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及备用水源地范围实施,实施内容:埋设界限桩、设置警示牌、新增水源井流量计和电子安全防范,打水质监测井2眼,建设泵房2座。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卫市检联发[2010]01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3日至2012年 7月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卫市鼓楼东街三小综合二楼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宁夏分公司备案登记证等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按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中卫市天合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清源供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大道43号 地址:中卫市鼓楼东街三小综合二楼
联系人:薛福军 焦桂梅 联系人:杨 婷
电话:186*****968 ****-******* 电话:****-******* 136*****57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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