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文明城市创建“门前五包”责任书

新县文明城市创建“门前五包”责任书


  为加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步伐,切实增强社会单位、门店遵守城市管理法规意识,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整体形象,共同维护文明、卫生、整洁、有序、和谐的城市环境。按照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决定建立和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度。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一、包卫生。责任区内做到“八净、八无”。“八净”即立面净、地面净、门窗净、墙根净、树根净、电杆根净、花池绿地净、收水口净;“八无”即无粪便污物、无垃圾杂草、无渣土瓦砾、无瓜果皮核、无纸屑烟蒂、无杂物废品、无积水积雪、无焚烧垃圾行为。

  二、包绿化。责任区内做到不向绿化区泼灌污水、热水、不倾倒垃圾和有害物质;不践踏花草、不攀折树木;不在树木上钉刻、拉绳、搭挂物品;不破坏绿地围栏、座椅、标识牌等园林设施。

  三、包秩序。责任区内做到无店外经营(加工),无乱设摊点、无私搭乱建、无私设地锁、无店外揽客、无乱堆乱放;非机动车在路缘石以上不占用盲道并停放整齐;不得产生影响周边环境和市民生活的噪声油烟污染等。

  四、包美化。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不得随意吊挂、晾晒或乱贴乱画,顶部不得随意堆放杂物;不得在门店、门窗乱贴乱画小广告,不得堆放有碍观瞻遮挡物;广告牌匾设置要符合城管部门要求。做到统一规范,陈旧破损或不符合规范的要及时更换,景观亮灯要完好。

  五、包设施。管好门前路灯、果壳箱、公益广告信息栏、护栏、路牌、人行道等公用设施;不得毁坏或擅自改动、迁移市政、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等。

  请县城区沿街单位、门店等自觉遵守“门前五包”规定,共同维护新县美丽的城市环境秩序。

  监督投诉电话:****-*******

  新县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新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8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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