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招标公告
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招标公告
汶上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招 标 公 告
汶上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测绘、确权、登记及发证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招 标 人:汶上县国土资源局;
2、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编号:SDDY-JN*******;
4、项目内容:对汶上县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5、项目地点:汶上县境内。
6、质量目标:符合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要求,达到省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7、工期要求:2012年9月30日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必须全面完成;2012年12月31日前,全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40%以上;2013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全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8、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为六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汶上镇及苑庄镇辖区内项目;
第二标段:南站镇(开发区)、义桥镇及康驿镇辖区内项目;
第三标段:郭楼镇及寅寺镇辖区内项目;
第四标段:郭仓镇及杨店镇辖区内项目;
第五标段:白石镇及军屯乡辖区内项目;
第六标段:次丘镇、南旺镇及刘楼乡辖区内项目。
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项目清单为准。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熟悉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业务,并且在济宁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集体土地确权调查机构备案的单位;
3、具有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拟报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
4、具有土地登记代理资格;如不具备土地登记代理资格,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果中标一定选择有土地登记代理资格且经招标人认可的机构参与工作;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最多可投报二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的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三、报名应携带的证件(以下证件须提供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职称或资格证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投标的单位,请持上述证件,于2012年7月4日至2012年7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到汶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报名登记。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汶上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 刘 勇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曹书凯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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