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税务稽查视频指挥系统(市局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税务稽查视频指挥系统(市局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税务稽查视频指挥系统(市局部分)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8月19日12:0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8月19日至2020年08月2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财务处(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号1304号)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9月10日09:00 | ||
开标地点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园湖办公区(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6号)办公楼1301评标室 | ||
预算金额 | ¥1043.01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韦工/宁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5663389/0771-5562212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园湖办公区(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6号)办公楼1304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韦工/宁工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税务稽查视频指挥系统(市局部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财务处(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号1304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SW—2020003—81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税务稽查视频指挥系统(市局部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将本项目中设备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将本项目中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满足系统运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查询网址链接,响应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其中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给予优先待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9日至2020年08月2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财务处(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号1304号)
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获取招标文件):①现场获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免费领取招标文件。②电子邮件方式:供应商需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登记信息(如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3310887006@qq.com邮箱,采购人收到扫描件核验无误后,在1工作日内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园湖办公区(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6号)办公楼1301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税务稽查视频指挥系统(市局部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SW—2020003—81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税务稽查视频指挥系统(市局部分)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仟零肆拾叁万零壹佰元整(¥104301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仟零肆拾叁万零壹佰元整(¥10430100.00)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号 | 产品名称 | 简要性能或技术参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高清视频终端主机 | 1.采用嵌入式操作系统,非Windows/安卓操作系统;内置硬件视频处理单元;终端采用B/S管理架构,可通过访问浏览器登陆WEB远程进行管理。 | 台 | 28 |
2 | 会议摄像机 | 1.高清摄像机具备≥20倍光学变倍镜头,支持≥30倍数字变焦;采用1/2.7英寸、≥207万有效像素的高品质HD CMOS传感器。 | 台 | 28 |
3 | 视频指挥系统信息接入模块 | 1.视频编码处理器,要求支持高性能的H.264.H.265视频编码,能够实现不同分辨率视频的自适应采集及视频编码,分辨率≥1080P。 | 台 | 36 |
4 | 视频指挥系统信息输出模块 | 1.编解码能力:支持H.264/H.265视频编码、AAC-LC音频编码 | 台 | 36 |
5 | 视频指挥系统视讯型信息接入模块 | 1.采用机架式设计,运行嵌入式Linux系统,内嵌服务器软件及web管理系统,采用B/S架构,通过浏览器即可便捷的可视化管理整个分布式系统。需提供具有法定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和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 台 | 54 |
…… | …… | …… | …… | …… |
合同履行期限:
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将本项目中设备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将本项目中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满足系统运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查询网址链接,响应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其中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给予优先待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19日至2020年8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财务处(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号1304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获取招标文件):①现场获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免费领取招标文件。②电子邮件方式:供应商需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登记信息(如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3310887006@qq.com邮箱,采购人收到扫描件核验无误后,在1工作日内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9月 10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园湖办公区(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6号)办公楼1301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http://www.gxgs.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园湖办公区(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6号)办公楼1304室
联系方式:韦工/宁工;0771-5663389/0771-556221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宁工
电 话:0771-5663389/0771-5562212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 8月 19 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园湖办公区(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6号)办公楼1304室
联系方式:韦工/宁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宁工
电 话: 0771-5663389/0771-556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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