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快速检验设备招标公告

卫生监督快速检验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平昌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采购“卫生监督快速检验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卫生监督快速检验设备
预审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平政采招【2012】13号
公告日期:
2012年7月4日15时16分
行政区划:
巴中市-平昌县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平昌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更正公告: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类别:货物采购单位:平昌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包的描述:卫生监督快速检验设备,1批。
该包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标书发售方式:
电子标书。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2年7月4日起至2012年7月13日止(节假日除外)。
标书售价:
免费。
标书发售地点: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2年7月24日14时0分
投标地点:
平昌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三楼)
开标日期:
2012年7月24日14时0分
开标地点:
平昌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三楼)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平昌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刘先生 ****-*******(兼传真) 赵先生 ****-*******(兼传真)
2、招标采购单位: 平昌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联系人及电话:孙先生 139*****127
其它内容:
1、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2、领取标书时,须向平昌县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并审查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可发传真报名)。
备注: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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