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勘察监理及强审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勘察监理及强审招标公告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勘察监理及强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勘察监理及强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2CGFZ1061

2、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勘察监理及强审

3、项目概算:1000万元

4、项目内容: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勘察监理及强审招标,详见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须含城市轨道交通专业);

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5、合肥轨道交通2号线设计总体总包及咨询强审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投标人员无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安徽省、合肥市各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业的单位;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单位;停止投标活动的单位、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地市级及以上检察院通报涉嫌行贿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的单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2年07月23日15:30

2、开标地点: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2楼6号开标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07月23日15:30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07月04日上午08:00至2012年07月17日下午17:3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会员办理网址请参见(http://www.hfztb.cn/hfzbtb/hyzq/)栏目中“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会员注册流程”,联系电话:****-*******,联系人:杨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会员报名程序请登陆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www.hfztb.cn)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3)会员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投标人请在开标前,携带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收费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票据,并交投标文件接收人验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六: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购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四楼

本项目联系人:李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2号窗口)

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址:www.hfztb.cn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www.hfzfcg.gov.cn

七、其它事项说明

1、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可在报名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网银支付,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请在报名成功后打印回执码页面并携带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办理。

4、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弃标未予告知的,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将在诚信会员库系统中自动记录次数,并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勘察监理及强审项目详见附件采购需求(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1、本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工程起止点范围内无论工程规模如何变更,费用不予调整。若合同总价高于决算审定价,以决算审定价为最终结算价;若合同总价低于决算审定价,以合同总价为最终结算价。2、支付方式2.1 服务费支付实行签证制度,每阶段工作成果通过验收后,由业主签发通知,作为支付依据。2.2 服务费分阶段按比例支付,以工作成果的进度和质量作为衡量标准。提交的请款资料经业主审核无误后,原则上在40日内支付请款金额。2.3 服务费的支付2.3.1预付款: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10%。2.3.2 完成经专家评审并修改完善的初步勘察报告30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20%。2.3.3施工图阶段费用:施工图设计工作开始后,根据施工图设计进度支付:(1)第一批工点详勘报告(工点数量不少于全线工点数量的一半)提交30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20%;(2)详细勘察工作结束全部提交勘察报告30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10%;(3)补充详细勘察结束后经审查验收后30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10%;(4)配合施工、调试阶段工作完成后30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10%。(5)在竣工验收经决算审计后三个月内支付审定价的15%;(6)余款作为质保金,在全线试运营结束一年后无息支付。2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圆整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开通试运营止一、项目概况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起长江西路与方兴大道交叉口西侧,沿长江西路、长江中路、长江东路敷设,终点至长江东路与大众路交叉口东侧处。线路全长30.06km,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4座,全部为地下车站,包括换乘站6座,分别与1、2A、3、4、5、6、7、8号线换乘。全线最大站间距2.768km,最小站间距0.74m,平均站间距1.275km。在线路西端设蜀山车辆段及综合维修基地(2、3、7、8号线共用)一座,在线路东端设龙岗停车场一座,在创新大道站附近设置1座主变电所,在大东门站附近设置1座电源开闭所。本工程总投资估算人民币192.83亿元,其中建安费112.97亿元。 二、服务期限及工期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开通试运营止。1、初步勘察报告提交时间:2012年9月30日2、详细勘察报告提交时间:2012年12月31日3、施工配合时间:从开工之日起至开通试运营(时间约2017年6月)。三、勘察监理依据的规范及标准《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1999《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静力触探技术规则》(TBJ37—93)《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111-2006)《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12-2007/J124-2007)《铁路工程地质原位测试规程》(TB10018-2003、J261-2003)《铁路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规程》(TB10049-2004/J339-2004)《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10002.5-2005/J464-2005)《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上述规范、规程如有更新版本的,遵照新版本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矛盾时,在地铁线路勘察方面应优先执行国家标准《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1999),在勘察手段和操作方面应优先执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四、工作内容及要求1、勘察监理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1根据勘察监理的相关内容,提出勘察监理工作构想,形成勘察监理工作大纲。1.2审查总体设计单位下发的勘察技术要求,审查勘察单位的勘察纲要,统一全线勘察技术标准,统一全线地层分层标准和勘察报告格式内容,指导勘察单位编写勘察报告。1.3对勘察单位投入的人员、设备、仪器仪表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督促勘察单位进行限时整改,并及时上报建设单位。1.4现场监督、检查勘察单位施工质量,监理人员应具体审核以下地质工作内容是否满足勘察阶段的要求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并真实、可靠。1.4.1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调查的范围、内容和精度。1.4.2对勘察钻探、原位测试等勘探点的数量、位置、深度及勘探工艺,现场记录和鉴定成果、钻孔封孔进行监理,并全部进行验收及签认报业主备案。1.4.3水、土、石试样的数量和质量,取样、运输和保管方法,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和成果资料。1.4.4物探方法的选择、操作过程和解释成果资料。1.4.5水文地质试验方法、试验过程及成果资料。1.4.6对钻探封孔全过程进行旁站并做好监理记录。1.4.7对勘探、试验资料、参数选取进行综合分析,对地质报告参数、主要内容及主要结论提出书面咨询报告。1.5督促勘察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检查勘察单位安全投入,督促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1.6负责检查勘察单位的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发现问题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勘察单位整改,问题严重时要责令停工整改,同时上报建设单位。1.7定期组织召开勘察工作例会,监督和确保勘察工作的进度。1.8及时协调与落实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间有关技术文件。1.9及时向有关单位反馈地质条件的异常情况。1.10审核勘察单位完成的工作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对勘察单位完成工作量进行确认。1.11验证试验:正线按照每公里1个钻孔,停车场4个钻孔、车辆段10个钻孔进行三方分析对比试验。1.12提供勘察监理主要文件清单及说明并归档。2、勘察强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2.1对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技术文件(勘察大纲、初勘报告、详勘报告等)以及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涉及勘察的技术问题进行全面咨询和审查,确保勘察报告满足规范和设计的要求。 2.2负责检查勘察单位的中间资料,参与勘察成果的验收,出具勘察报告咨询及审查意见,并落实咨询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的执行情况。2.3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2007年11月)的规定,出具详勘报告的强审意见。2.4应根据建设单位要求,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及相关专题研究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3、需交付的报告文件勘察监理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提交勘察咨询及审查报告。应完成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3.1工作计划报告含勘察咨询及审图进度计划、质量保证计划等,合同签订后14天内提交。3.2成果报告按照项目工作进展,对勘察单位提交的初步勘察报告、详细勘察报告进行咨询及审查,提交咨询及审查意见报告。并根据业主提出的咨询及审查要求,适时提交专题咨询及审查报告。具体如下:3.2.1初勘咨询及审查报告;(含勘察单位签字盖章的审查意见回复、初勘评审记录)3.2.2详勘咨询及审查报告:(含勘察单位签字盖章的审查意见回复) 3.2.3专题报告、比对试验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等。五、勘察监理工作细则1、工程勘探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1监理工作准备在地质勘探准备阶段完成以下工作:1.1.1建立监理部规章制度,熟悉合同、有关规范及技术资料等。1.1.2进行现场考察,对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情况充分了解,编写更进一步的、完全可操作性的、详细的《勘察监理工作大纲》。1.2审查勘察单位的《勘察大纲》1.2.1自然条件和施工条件的分析是否全面、准确,钻探工艺、计划安排是否已充分考虑自然条件的因素。1.2.2钻探工艺、采样工艺(包括气、土、水、岩样)、原位测试方法的选用是否合理可行,能否满足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规范要求,勘察技术方案设计是否安全、可靠;提供的物探方法是否有效可行。物探在外业工作前应进行方法试验,只有试验结果得到业主认可后监理项目负责人才可能签发外业工作开工令。1.2.3材料的来源渠道是否合理、有充分的保证。1.2.4勘察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考虑全面、有利于提高施工效率。1.2.5总进度计划安排能否满足总工期要求,各分项工程工期编排是否合理,设备、劳动力的配置能否适应进度的要求。1.2.6重点审查影响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充分的论证、研究。1.2.7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资历、能力能否胜任工作。1.3审查勘察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将督促勘探单位明确质量方针,建立完整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从思想上、技术上、制度上和组织上确保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每时每刻都在受控状态下精心勘探,从而确保勘探质量达到要求。1.3.1审查勘察单位的质保体系是否有效和完整。1.3.2审查勘察单位的自检、互检和专职检查的“三检”制度是否完整,检查勘察单位质量检验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是否与其职责相一致,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将通过业主要求勘察单位更换。1.3.3审查勘察单位质量检查程序、质量岗位责任制及质量奖罚制度是否科学合理,如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要求勘察单位加以补充或修订。1.3.4核查勘察单位委托的试验室是否满足资质要求,各项制度是否完善。1.3.5检查勘察单位设备、材料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是否有利于确保工程质量,并有利于安全文明施工。1.3.6检查勘察单位施工技术人员配备和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施工技术管理制度是否有利于确保工程质量,施工技术质量交底制度是否落实。1.4把好开工关。监理工程师应对勘探单位的勘探开工准备进行检查并进行监理工作交底。当监理工程师接到勘探开工报告后,应对勘探的各项准备工作再次进行落实,符合勘探开工条件后方可签发勘探开工令。开工准备检查主要有:1.4.1现场临时设施(包括为监理工程师准备的办公及生活用房)已经完成;1.4.2对照《勘察大纲》对进场仪器设备,包括钻机、钻管、取土样衬筒等工具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等进行认真的检查和记录。1.4.3当发现勘察单位进场的仪器设备型号、数量与合同文件或《勘察大纲》中规定的不一致时,应查明原因,必要时要求勘察单位补充。1.4.4对勘察设备的配套使用作细致分析,特别是对直接用于计划关键线路工程中的仪器设备的生产能力(如钻机)作详细计算并应满足施工要求。1.4.5对照合同和《勘察大纲》的承诺,逐项检查核实勘察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主管、项目管理人员及主要工种生产骨干工人的到位情况。对有特殊资质要求的勘察工作人员(如物探工程师、机长),检查其资格证书及实际业务水平是否符合要求。1.4.6如勘察单位的上述人员未能及时到位或未满足要求时,将报告业主并责成其按照要求及时到位。2、勘察监理工作内容划分分项工程主要工作内容监理内容勘察大纲编制勘察质量、勘察进度目标审核批准野外钻探定位、成孔、钻进、取样、试验现场监理辅以抽查原位测试标准贯入、静力触探的设备精度、试验方法、工作质量现场监理辅以抽查工程物探定位、探测、解译现场监理、审查室内试验岩、土、水、气常规及特殊试验巡视、抽查为主,旁站为辅勘察资料整理中间资料、最终资料咨询、审查、审核成果报告提交报告、附图表、结论和建议审核3、勘察监理工作程序4、勘察监理工作方法4.1熟悉来往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认真领会勘察技术要求、勘察意图和工作深度。4.2审查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大纲。4.3勘察单位进场前,对勘察单位的人员资质、钻探设备、原位测试设备、物探仪器进行检查和督促。4.4检查勘察单位的人员进场监理工程师将检查勘察单位的各类人员是否符合勘察大纲要求及时进入工作现场,并对勘察单位的资质进行全面的审查。4.5审查勘察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将督促勘察单位明确质量方针,建立完整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从思想上、技术上、制度上和组织上确保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每时每刻都在受控状态下精心施工,从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4.6坚持外业分区专人旁站监控,进行钻探、原位测试和物探全过程监理,并做好每天勘察监理工作日志。4.7旁站检查勘察单位的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4.8按照勘察工序分解动态监督勘察总进度、月进度、周进度及完成效率。4.9按照勘察工序、完成工作量、难度系数、地层系数,分解勘察费用,建立支付台帐,严格计量,控制勘察总费用。4.10监理项目负责人负责全部工程地质勘察的监理工作,巡视重要部位、典型施工现场,掌握现场质量动态,发现并处理施工质量问题。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项工程部位的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巡视检查,对现场质量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分项工程结束后及时检查验收,随时消除因钻探工艺对工程质量的影响,检查并核对施工记录。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对下列各项关键工程部位的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监理旁站部位及工作内容序号施工项目旁站监理工作1定位测量1、旁站检查勘察单位的控制点复核;2、旁站检查钻孔定位。2钻孔1、旁站检查勘察单位的全过程成孔钻进。2、旁站检查取土、现场试验全过程施工。3、旁站检查钻孔封孔过程。3物探及现场测试旁站检查现场测试全过程。4岩、土、水、气样1、旁站检查岩、土、水、气样包装、储藏;2、旁站检查岩、土、水、气样运输送检。5岩、土、水、气样试验旁站检查岩、土、水、气样试验。6安全旁站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7环保旁站检查环保、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5、勘察监理要点5.1钻孔平面坐标定位采用GPS或全站仪精确放样,误差小于0.1米。5.2孔口标高、土层层顶标高、层底标高、孔深误差不大于2厘米。物探分层误差小于30厘米。5.3采用工程物探、钻探和静力触探相结合的方法。钻探应采用较为合理的工艺及手段,第四系地层钻进时,一般要求钻孔孔径不小于l10mm,原状土样采取直径大于91mm;岩石地层钻进时,一般要求钻孔孔径不小于75mm。钻孔内试验时,试验段的孔径应满足试验要求。所有钻孔分为技术性取原状土孔和标贯孔两类,在取原状土孔中,重点进行采取原状土样、原状砂样并进行岩土分层和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在标贯孔中,重点进行相应的原位测试并进行岩土分层和相应的土工试验。5.4岩芯采取率:粘性土层不宜小于90%,砂类土地层不宜小于65%。完整岩层不宜小于80%,破碎岩层不宜小于65%。5.5在粘性土或砂类土层中,一般每1.0—2.0 m应取原状样一件;如土层厚度大于或等于5m,可分别在上、中、下各取代表原状土样l件;遇有土层变化,应立即取样。标准贯入试验间距为1.0—2.0m。5.6钻孔终孔前必须经勘察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外业工作结束后,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并验收合格同意退场后,钻探设备才能撤离现场。5.7钻孔施工前应下达单孔任务书,原始记录要求详细、齐全,正确可靠,清晰,有工程技术人员签名等。填写岩芯卡片、整理、装箱、填写岩芯箱登记表及拍照。 5.8室内试验主要包括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水质分析。试样数量不能少于规范规定的数量。6、现场勘察实施阶段监理6.1钻孔定位及孔口高程监理6.1.1严密监控钻机是否确实在设计孔位误差范围内就位,经过监理工程师复核实际钻孔平面位置是否准确无误后方可钻探施工。6.1.2检查孔口标高的计算方法是否合理,各土层及各取土或标准贯入试验深度的量测是否符合精度要求。6.2钻探过程监理6.2.1督促勘察单位在前一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单孔施工计划表,并审批单孔施工计划,根据施工难度、工期缓急、场地条件及时调整计划,考虑到工期和可实施性。6.2.2检查开工前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和钻探设备的运行正常情况。6.2.3监督勘察工艺的可靠性,泥浆制作是否满足要求。6.2.4检查勘察单位对土层的分层和土性的鉴别是否准确无误。6.2.5检查现场标准贯入试验是否满足规范间距要求,标准贯入试验击数是否合理。6.2.6检查土、水、岩样的采取方法是否恰当,采样间距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土的扰动程度如何。6.2.7钻探工艺、岩芯采取率是否满足操作规范规程要求。6.2.8是否做好样品的密封、储藏、运输防震工作。6.2.9是否达到终孔技术要求。6.2.10检查所有钻孔是否均按要求全孔段取芯。6.2.11检查封孔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封孔。包括使用的材料、方法等。6.2.12检查是否按照规定准确测量地下水初见水位、稳定水位。6.2.13检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每个勘察点现场是否进行围护、封闭施工;泥浆的存放与运输,是否污染现场;钻探结束后,现场是否清理干净。6.3标准贯入试验监理6.3.1检查标准贯入器是否符合规定,对使用不合格贯入器者,当场没收。6.3.2检查标准贯入前是否清孔,是否预贯。记录的数据、深度是否正确。6.4静力触探测试监理6.4.1审查勘察单位的静力触探工作大纲。6.4.2审查勘察单位的静力触探孔布置是否合理。6.4.3建议圆锥锥头截面积为10cm2或15cm2,侧壁面积为150~300cm2,锥尖锥角为60o。6.4.4探头必须匀速、垂直地压入土中,标准贯入速率为1.2±0.3m/min。6.4.5触探杆直径须小于触探头锥底直径。6.4.6探头传感器须经过率定。量测仪器须满足精度要求。6.4.7反力装置可靠,满足荷载要求。6.4.8记录数据完整、可靠。7、室内试验监理监理工程师按以下方式对试验和测试进行监理:7.1审查勘察单位的试验室资质,是否拥有CMA证书;检查试验仪器、仪表有无经过计量及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试验工程师和技术工人岗位证书。7.2审查试验项目的安排及数量是否满足规范及技术要求。试验项目主要包括岩土物理力学试验和水质分析试验。粘性土:进行天然含水量、天然密度、比重、孔隙比、液限、塑限、塑性指数、液性指数、固结试验(常规和高压)、渗透系数、无侧限抗压强度、直剪快剪、直剪固结快剪和三轴快剪等测试。对可能作为持力层的粘性土层还应做高压缩性(16—32kg)试验。砂性土:进行天然含水量、天然密度、相对密度、孔隙比、颗粒分析、固结试验(常规和高压)、渗透系数、无侧限抗压强度、直剪快剪、直剪固结快剪和天然休止角等测试。水质分析:各标段分别采取地下水水样2件,进行水质简易化学分析试验。7.3对各种岩、土、水、气试验进行有效的现场监督检查,平行检查野外描述与开土记录是否吻合。7.4旁监试验全过程,对试验数据可靠性有疑问的项目进行抽查复核。7.5进行部分项目的平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勘察单位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7.6监理按规定比例的试样进行抽检,以确认验收质量。7.7检查试验方法如加载时间、重量是否合理。7.8审核试验结果是否合理。8、勘察资料整理过程监理8.1督促检查勘察单位资料整理方法的合理性,统计结果的准确性、资料的完整性。8.2督促检查勘察单位资料整理工作进度。9、成果报告监理监理工程师将审查勘察单位提供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包括原位测试和室内试验)、工程物探报告。9.1审查成果报告内容、图表的完整性。9.2审查成果报告内容是否满足规范和初、详勘技术要求。9.3审查提供参数的合理性。9.4重点审查成果报告是否详细查明地层分布及不良工程地质现象。9.5重点审查成果报告结合工程设计和施工所提供的参数的准确性、所提出的建议的合理性。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管及保证措施根据城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建设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如何做好合肥市轨道交通勘察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并提出保证措施。勘察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各单位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文明施工工作,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设置专职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和管理,勘察队伍进场前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培训及交底,并进行记录备案。2、所有现场管理、施工、记录人员佩戴安全帽。3、施工现场需封闭施工。4、在勘察施工中要注意做好场地围护、设置警示标志,夜间应有照明装置。在孔口开挖、泥浆排放、机具摆放、清场转移等环节上应尽量减少对城市交通和环境的影响。勘探完成后要及时对场地内的遗留物进行清理,恢复原状。要严格履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群众提出的其它有关环保、交通、绿化等方面的要求。5、围护具体标准城区主、次干道围护具体标准如下:单道加长(围护只占用一个车道)人不露头(注意围护的封闭性和高度,场外看不见场内施工)泥不外泄(泥浆不流出围拦外)土不外撒(进出场地不要拖泥带水)横平竖直(围拦形状规整)诱导清晰(标识明了、清晰,警示灯要亮,宣传标语内容一致、格式统一)摆放整齐(钻具、材料摆放整齐)在主、次干道以外的区域施工,除“人不露头”不作硬性规定外,其它要求与主、次干道相同。6、钻孔封孔所有机钻孔均要求进行全孔封孔,监理单位必须旁站并进行验收,且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封孔质量,具体封孔要求如下:6.1钻探结束后应及时回填。6.2封孔须用合适的方法、材料、工艺等保证封孔质量,避免因钻孔封孔导致基坑、盾构区间管涌、突水等事故的发生。6.3如孔内无水,可将填料由孔口慢慢倒入,投入一次不能过多,每投入一次应捣实。6.4如孔内有水,必须按照孔底返浆法进行封孔,即采用小1~2级得套管下到孔底,用压力泵从小径套管内泵入水泥砂浆,边灌边提套管,从孔底依次封到孔口,一段时间后水泥砂浆固结沉降需进行补浆处理。6.5封孔结束后应有有效措施检查封孔质量是否满足封孔要求。6.6勘察单位应对封孔质量出具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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