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四楼洁净间消防、电缆改造及其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四楼洁净间消防、电缆改造及其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的委托,对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四楼洁净间消防、电缆改造及其附属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CGJL********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四楼洁净间消防、电缆改造及其附属工程

三、采购预算:392298.02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内容

数量

完成期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四楼洁净间消防、电缆改造及其附属工程

一项

工期为60天

注:项目类型:工程类

项目需求: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承包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提交复印件;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复印件;

5.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提交复印件。(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81号)的意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6. 投标人自2009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公开招标的、与招标内容相符的房屋建筑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7. 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8. 拟派施工管理架构人员设置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造价员、主办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或注册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

9. 2009年-201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

10.供应商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7月4日起至2012年7月1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科研办公楼五层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月24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科研办公楼五层(会议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7月24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科研办公楼五层(会议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

赖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

方科

电话:

135*****330

电话:

传真:

********

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科研办公楼五层

联系地址:

邮编:

510290

邮编: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广州大道支行

帐号:

****************192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4日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四楼洁净间消防、电缆改造及其附属工程采购项目编号:SCGJL********4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编制发布日期:2012年7月日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第五部分合同书格式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各供应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的委托,对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四楼洁净间消防、电缆改造及其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CGJL********4二、采购项目编号:SCGJL********4三、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四楼洁净间消防、电缆改造及其附属工程四、采购预算:392298.02元五、投标上限:六、项目内容及需求:(工程概况)项目内容 数量完成期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四楼洁净间消防、电缆改造及其附属工程一项工期为60天注:项目类型:工程类 项目需求: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承包七、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提交复印件;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复印件;5.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提交复印件。(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81号)的意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6. 投标人自2009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公开招标的、与招标内容相符的房屋建筑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7. 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8. 拟派施工管理架构人员设置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造价员、主办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或注册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 9. 2009年-201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 10.供应商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八、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1. 现场踏勘集合地点:各供应商自行组织进行现场踏勘。 2. 现场答疑会集合时间: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如有疑问的单位请于2012年7月13日17时00分传真或邮件至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传真:020-********邮箱:zbb2006@126.com)请注明邮件名称。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赖先生135*****330九、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7月4日9时00 分起至2012年7月10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资格要求2-9项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十、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7月24 日9时30分(注2012年 7月24 日9 :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科研办公楼五层(会议室) 十二、开标时间:2012年7月24日9时30分评标时间:2012年7月24日10 时00分十三、开标地点: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科研办公楼五层(会议室) 十四、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十五、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1.采购人: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联系地址:广州开发区科学城光谱西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科研办公楼五层邮编:510290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联系人:赖先生联系电话:135*****330电子邮件:zbb2006@126.com投标保证金账号: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广州大道支行银行账号: ****************192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2年 7月 日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需求)一、项目情况介绍本工程项目主要对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四楼洁净间消防、电缆改造及其附属工程,包括消防改造、电缆铺设施工等;包材中心及X射线室温湿度安装工程,包括房间式温、湿度传感器安装、LED数字显示表安装、系统管线施工等;三、五、六层茶水间改造工程,包括:三、五、六楼电梯口吧台施工等;四楼、七楼办公室装修及安装工程,包括:四楼综合布线、七楼新砌砖墙、墙面批荡、门窗安装、灯具安装及综合布线施工等;一楼东、西大门货梯梯台工程,包括:东西边大门楼梯铺贴大理石施工等,具体范围以本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采购预算约:40万元。项目需求: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承包。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提交复印件;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复印件;5.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提交复印件。(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81号)的意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6. 投标人自2009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公开招标的、与招标内容相符的房屋建筑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7. 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8. 拟派施工管理架构人员设置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造价员、主办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或注册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 9. 2009年-201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 10.供应商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三、采购项目技术要求1.图纸2.工程量清单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1.工期:60日历天。2.质量要求:合格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4.总包及分包规定:本项目不允许分包。5.保修期(含保修期服务要求):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6.采购人将自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90日内组织验收,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及方法如下:7.付款方式:见施工合同8.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投标总价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固定单价: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综合单价为合同单价。合同单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概念释义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监管部门”是指: 广东省政府采购监管处 。3.“招标采购单位”是指: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合格的投标人: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5.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特殊条件要求的供应商。6.“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认并授以合同的投标人。7. 合格的工程: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二、招标文件8.适用范围8.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9. 招标文件的构成9.1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投标邀请书2) 投标人须知3) 采购项目内容4) 合同书格式5) 投标文件格式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9.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现场情况、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0.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1招标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投标人提出的各种问题。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10.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10.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10.3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少于十五个日历日的,应征得各投标人的同意,同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分析,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10.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信息。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11.投标费用11.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1.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该中标服务费按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2]386号)文规定下浮5%的进行收取,按中标金额计算:工程招标1001.0%注:代理服务费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成交供应商金额为4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额如下:40万元×1.0%=0.40万元合计收费=0.40万元下浮5%即0.40万元×(100-5)%=0.38万元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12.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12.2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的构成13.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14. 投标文件编制14.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13.编制投标文件。14.2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4.3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5. 投标报价15.1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15.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1) 投标报价应为包括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预留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15.3任何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5.4 对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指与定额及市场价差别较大的),在工程结算审计时方可修改;15.5 项目工程量清单,在图纸汇审及答疑后,无异议的,将视为认可。16. 备选方案16.1除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要求另有规定,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7. 联合体投标17.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邀请函另有约定除外。18.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8.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证明文件”。18.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携带原件的,投标人应该在开标现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原件核对,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9. 投标保证金19.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投标保证金由其它单位代缴,投标单位应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代缴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传真件),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19.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转账、支票或现金19.3保证金金额:壹万元 。19.4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开标前一天 19.5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9.6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9.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9.8不管投标保证金来源何处,采购代理机构只向投标单位退回。19.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20. 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文件应在开标之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20.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21.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21.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电子光盘一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1.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私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21.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21.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进行密封。22.2为了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备有一个“唱标信封”, “唱标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报价书(原件);(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现金存款的应提供原件);(3)退保证金说明(原件)。(4)电子光盘22.3每一密封信封均应:(1)标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2)注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22.4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第22.1条和第22.3条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2.5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3. 投标截止期23.1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23.2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按本须知10.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2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4.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与评标25. 开标25.1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并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等有关单位代表或社会监督员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5.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25.3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26.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26.1 评标由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1名、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名,共5名专家组成。 26.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26.3 本次评标具体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见第四章内容。27. 投标文件的初审27.1投标文件的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包括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满足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包括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有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等。只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后续的比较与评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7.2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7.3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27.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7.5 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或报价上限的;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招标文件明示盖公章处未加盖公章的;6)招标文件明示需签字或盖章处未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产生偏离的。9)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8. 投标文件的澄清28.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并加盖投标人的印章。28.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9. 投标的比较与评价29.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30. 授标30.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编写书面评标报告。30.2定标程序 采购人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30.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由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1.评标注意事项31.1评委会除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31.2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性,除本须知第28条的规定外,在开标、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六、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32. 合同的订立32.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2.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3. 合同的履行33.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33.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部分工作内容,或划分为不同的施工段分段实施,供货商不得拒绝。33.2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七、 公告34. 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按规定应当发布的所有政府采购信息。中标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八、质疑35. 如果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与答复。九、适用法律36. 招标采购单位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第四部分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一、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评标总得分相同的(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权重为30%,价格部分权重为70% )评价指标的单项得分进行排序,并按排序先后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二、评标步骤评标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才进入后续评审,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为无效投标,不进入后续评审,符合性审查合格家数少于三家的本次采购招标失败;第二阶段为技术评审,若评标委员会认定某投标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则该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不进行打分,且不进入后续评审;第三阶段为价格评审。参与评标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招标的政令法规的规定,以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 1.资格性检查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营业执照供应商必须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提交复印件。(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81号)的意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2009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拟派施工管理架构人员设置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造价员、主办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或注册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 2009年-201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1投标人2投标人3评委签名:监督员签名:日期:注: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要求的打“×”,结论写“符合”或“不符合”。 2.符合性检查: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或报价上限的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文件明示盖公章处未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明示需签字或盖章处未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产生偏离的结论投标人1投标人2投标人3评委签名:监督员签名:日期:注: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要求的打“×”,结论写“符合”或“不符合”。 3.技术评审技术评审满分为30分。各评委在评分表打分并计算出本人对各投标的技术评分总和。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有疑问时,可要求投标人澄清,但这种澄清不能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序号 投标单位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1施工方案及技术规范标准说明(满分4分)。(优3-4分,良2-3分,中0-1分)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满分5分)。(优4-5分,良2-3分,中0-1分)3施工队伍组织完善(满分3分)。(施工队伍组织最完善得3分,施工队伍组织较完善得1-2分,施工队伍组织一般得0分)4施工设备工具完备(满分4分)。(施工设备工具最完备得4分,施工设备工具较完备得2-3分,施工设备工具一般得0-1分)5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完善(满分3分)。(施工安全保障措施最完善得3分,施工安全保障措施较完善得1-2分,施工安全保障措施一般得0 分)6材料选用档次(满分3分)。(好:3分,中:2分,差0-1分)7文明施工措施完善(满分2分)。(文明施工措施最完善得2分,文明施工措施较完善得1-2分,文明施工措施一般得0分)8对工程的合理化建议(满分2分)(优2分,其他0-1分)9企业近二年内有同类项目的业绩。(满分4分)(有4个得4分: 3个得3分:2个得2分:1 个得1分:无:0分)10总分(满分30分)4.价格评审价格评审满分为70分,为客观计算得分。以投标总价作为评审的依据,若单价乘以数量得到的总价与投标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金额的中文大写与阿拉伯数字不一致时,以中文大写为准。投标人价格得分评分方法如下:(1)开启全部总报价后,在位于[投标最高限价×70%,投标最高限价]区间的投标价中,如果大于5家投标人时去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如果小于或等于5家投标人时取所有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2)当投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70分,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3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5.计算总分评委在评分表评分完毕并签名送交评标工作小组,由评标工作小组计算各投标的综合总得分。每个投标的综合总得分由以下两部分组成(每部分得分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技术得分:在全体评委的技术评分(各技术细项评分总和)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算术平均值2)价格得分:价格评审的客观计算得分。综合总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按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各有效投标的名次(出现综合总得分并列时,投标总价低的投标人名次靠前;若综合总得分和投标总价都相同,由全体评委投票确定名次),各评委对计分表校核无误后全体评委在综合总得分计算表上签名确认。 第五部分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标 准 施 工 合 同2009 年版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广 东 省 建 设 厅 制 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订立本协议书。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及说明的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三、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0 天。拟从 年月 日开始施工,至年月 日竣工完成。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质量验收以国家或者行业的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依据。五、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大写):;(小写): 。 (中标价¥元,含税暂列金¥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元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本合同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货币,除非合同的上下文中另有约定。(一)本合同属于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在执行期间内,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待完工时,以竣工图纸及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签认的现场签证为依据,计算工程量并进行结算。(二)合同价款的调整按照下述约定执行:1、工程造价调整。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对工程造价进行调整:(1)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共同确认的工程量增减;(2)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共同确认的新增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2、人工、机械(设备)、材料不参与调价。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2.2 款赋予的规定一 致。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1 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 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 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生效订立合同时间: 年 月 日订立合同地点: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于 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 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 真: 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 号: 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定义1.53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文书;信件;□ 电报;传真;□ 电子邮件;□ 其他:2.合同文件及解释2.2(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4.3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所颁发的适用于建筑工程的标准及规范,以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所颁发的标准及规范。5. 施工设计图纸5.1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 (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在双方签定合同后七天内(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施工设计图纸五套。5.2施工设计图纸由承包人提供(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6. 通讯联络6.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承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监理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造价咨询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7. 工程分包7.5(1)指定分包工程:无(2)分包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无13.交通运输13.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按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并服从发包单位内部管理。13.2场外施工道路的约定:服从发包单位内部管理。13.4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的约定:服从发包单位内部管理。14.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14.2(1)专项批准事件的监理工程师: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 (2)专项批准事件的造价工程师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3)专项批准事件的建造师的: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19. 发包人19.2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已具备开工条件。.(2) 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由承包人自行解决。.(3) 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开工前已完成.。(4) 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33.3条执行。(5) 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有关施工所需证件、文件由承包人在政府规定的正常审批周期内完成办理;凡因手续不全引起的相关处罚均由承包单位负责,发包人概不负责。(6) 现场交验的时间:在承包人进场前5个工作日内在现场交验。(7) 提供施工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的时间:开工前(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开工前五天内完成会审和设计交底,按施工进度要求,分阶段完成。(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 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约定: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做好上述保护工作的协调处理,承包人应做好防护措施,防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10)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约定: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19.3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开工前19.4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1)提供的时间:开工前。(2)提供的份数:五份。19.5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1)工程价款支付期限 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期限支付。□ 其他:(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帐号转帐。□ 支票支付。□ 其他方式:20. 承包人20.2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承包人须在合同签订后于政府规定的正常审批周期内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领工作。(2)向发包人提供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由承包人无偿负责搭建临设做为发包人、监理单位人员现场办公及生活用房。(3)承包人须于每月最后一天前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供如下计划、报表,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发包人批准后实施:A、当月应完成的工程进度和实际完成进度统计报表一式四份(说明提前或拖延原因)(时间从上月15日至当月14日);B、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申报,要求分细项申报,并有完成金额(时间从上月15日至当月14日);C、下月资金使用计划(时间从当月15日至下月14日);D、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一式三份(时间从当月15日至下月14日);E、当月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报告(时间从上月15日至当月14日);F、承包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供工程事故报告(若有)。承包人须在工程事故发生后国家规范要求提供事故报告。 (4)根据工程需要,承包人提供和维修白天或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若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损害及人身伤亡等,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予以赔偿。(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工程所在地政府的规定办理,并以书面形式知会发包人,费用按政府相关文件执行。(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未交付发包人使用前,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自费修复;交付发包人使用后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有关规定执行。(7)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的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之状况进行勘察,根据勘察结果确定具体的保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若发现正常施工措施及现有条件已不能达到保护目的,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批准采取特殊保护处理的,发包人承担不包含在招投标内容中的额外保护费用。承包人应对所采取的保护措施进行监测,并应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反馈信息指导施工,以确保上列受保护物件及作业人员、居民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受保护物件发生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须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现场布置、放置材料机械及其他设施,及时将施工垃圾、余泥运出场外,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政府部门及发包人的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承包人应对建筑物进行清洁并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须通过发包人验收)并撤场。(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A、保证执行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资源投入计划,将工程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按时、按标准、足额投入。工程(含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资源投入计划,报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特别是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和租赁),应与投标文件填报的品牌、数量、质量、规格、性能、发动机号相符且具备正常施工功能,并配有承包人单位标志,且为合法使用设备(如年检证、使用证等),便于发包人检查承包人施工设备投入情况。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资源投入计划或者对已投入的资源进行调整的,应当提前7天提出申请,报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允许机械、设备调整的原则为:所调整机械、设备,规格、标准只能比原计划提高,不能降低;数量上原则不允许减少,如确因更换先进设备提高了工效,可考虑在总工作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同意调整。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开工后已进场的机械设备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在计划使用期间撤出现场。因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情况变化造成工程内容、工程量变化,须调整机械、设备规格、数量的,承包人须在变更或变化确定后3天内,提出完整的更新施工方案和资源投入计划,报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因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情况变化造成工程内容、工程量变化的,承包人须在变更或变化确定后3天内提供相应的造价调整预算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后作结算的依据。承包人擅自变更资源投入计划或者对已投入的资源进行调整的,按照本专用条款第37.2.10款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处理。B、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夜间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由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予以赔偿。C、对施工图、技术资料做认真地复核和检查,有预见性的发现和指正设计缺陷和错误,应提出能实质性地节约资金和缩短工期的建议和措施。D、工人的意外事故或伤害。对于承包人或其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出现的伤亡事故或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对于这类伤亡或损失,发包人不负责任,不负担涉及这类伤亡或损失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它费用。E、干扰与协调E.1承包人应当清楚地预计到施工期间对外界可能产生的不可避免的干扰,并为此保证遵守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主动努力减少这些干扰对外界的影响,且应当积极主动与外界进行协调。E.2承包人应当清楚并充分预计到在工程前期施工场地征地拆迁工作的各种困难及其对工程进展的不利影响,甚至是严重影响。对此,承包人应积极主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并尽量创造各种条件和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及工期目标的实现。这种困难或影响不能免除承包人对工期目标未能实现的责任,并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顺延工期或增加各种费用。对前一标段施工单位未拆除的临时设施,承包人需利用,由承包人与前一标段施工单位自行协商,发包人不参与,如承包人认为需拆除,需在合同签订后七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要求前一施工单位拆除。E.3 承包人应负责协调施工期间外界的各种干扰,协调不果,方可书面要求发包人出面协调。E.4发包人将在承包人的配合下,充分运用自己对各方面的影响力,尽可能地将外界对工程的干扰减少到最低程度。这种协调并不解除承包人的各项责任与义务。F.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承包人不得转包,必须分包的少量子项工程和专业工程,事先需取得监理人、发包人的审查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其立即退场,工程项目另行处理,承包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发包人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部分,承包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0.3根据工程需要,承包人应采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建立相应的信息技术网络,以便与发包人、各有关单位进行数据交换,提高工作效率。承包人应负责将网络终端接至发包人、监理单位。上述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0.4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同时,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3)。20.5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向发包人水电管理部门申办用水、用电手续,并如期向发包人水电管理部门缴交水、电费用。承包人应自行设置施工和生活用水、用电计量设备并承担有关费用,进场施工和工程竣工撤场前配合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进行计量、登记工作,各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的依据。20.6本工程所采用任何施工方法及措施均不能影响园区内正常科研与生产,以及园区外农民排灌用水,由此造成的各种纠纷由承包人负责协调,且均不能影响工程的进度及质量要求。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或另行约定20.7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1) 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施工图设计(2) 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开工前7天。22. 发包人代表22.1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1)发包人任命()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23.监理工程师23.1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1)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 :(2)任命()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3.3(11)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24.造价工程师24.1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1)造价咨询单位:法定代表人:(2)任命()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4.3(4)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25.承包人代表25.1承包人任命()为承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6.指定分包人26.1依法指定的分包人及其有关规定:(1)实施、完成任何永久工程的分包人:(2)提供本合同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服务的分包人:28.工程担保28.1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1)履约担保的金额:(大写)(小写 )(2)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及方式: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七天内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方式为现金或支票。□ 签订本合同时。□ 其他时间:(3)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28.2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竣工验收后28.4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无28.5支付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无28.8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无31.不可抗力31.1(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32.保险32.1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 无 32.8担保内容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无33.进度计划和报告33.3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承包人于施工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根据本工程的有关设计图纸资料、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意见,提供整个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计划、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提供该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及下月工程进度计划。34.开工34.2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内签发开工令。□ 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 42 天。其他时间:15天。35.暂停施工和复工35.4发包人、承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形:36.工期及工期延误36.1合同工程的工期约定为()天。(1) (工程名称)单项(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 天。(2) (工程名称)单项(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 天。38.提前竣工38.1计划竣工日期:以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认可的开工日期顺沿120日历天。42.质量目标42.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质量验收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执行。4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45.1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按通用条款 45.5治安管理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46.测量放线46.1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的时间:46.4测量放线误差的约定: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48.1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不适用。□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48.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合同工程结算方式:4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49.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详见工程量清单49.2承包人供货与清点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49.8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详见工程量清单50.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50.1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时间和地点: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须经发包方确认后方可使用,检验时由承包方按《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有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3~5种样板供发包人选择,如承包方提供的设备或材料样板无法符合发包人的要求则发包人自行进行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供承包人施工,或直接委托第三方完成,发包人采购的数量及消耗量按定额核计。50.2如发包人有由政府财政给予支持的或发包人现存的设备和材料,由承包人负责安装,工程结算时将该部分设备和材料价格在主材直接费中直接扣除。5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1.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无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53.1中间验收部位有:所有隐蔽工程都须经验收后才能开展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所有隐蔽工程都须经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认可后才能开展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其余按合同通用条款相应内容执行。55.工程试车55.1是否需要试车 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 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和要求:56.工程变更56.4承包人提出合理建议应得的奖励:无58.竣工验收58.10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验收合同工程无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本款不适用。□ 合同工程有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各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1) (工程名称)工程,计划竣工时间为 ,其范围包括:(2) (工程名称)工程,计划竣工时间为 , 其范围包括:58.11合同工程需在施工期运行的约定:无 59.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59.6缺陷责任期的约定:按通用条款59.8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按通用条款63.暂列金额63.1合同工程的暂列金额为 元。65.暂估价65.3非招标专业工程和材料的暂估价金额为元。6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66.1提前竣工奖的约定:没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 元,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元。66.2误期赔偿费的约定: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逾期,逾期15天内,从延期的第 2 天起,中标单位每天按中标工程总价的0.2‰,逾期15天以上的,视为供货商违约,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已经完工的部分的结算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签认的现场签证为依据,计算工程量并进行结算。67.优质优价奖67.1优质优价奖的约定: 没约定优质优价奖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优质优价奖的等级:67.2优质优价奖的计提与支付:无68.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68.2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工程量的偏差;工程变更;物价及后继法律法规的变化;□ 费用索赔事件或发包人负责的其他情况;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调整;□ 其他调整因素:72.工程变更事件72.4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以下方法调整:对于暂定价工程、设计变更或在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工程项目则作为新增项目(是否为新增项目由招标人确定),工程量清单内的有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则可套用;工程量清单内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只是主材变更的,则只调整主材价格,其他不变;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类似的工程项目,则结算时建筑工程部分按《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10》和《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安装工程部分按《广东省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其他工程按省、市建委颁发的现行执行定额计算。材料单价中,主材价格按广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施工时期的《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和《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中的材料综合价格部分计算,《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和《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主材价格,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实际使用的厂家、品牌、规格、质量等进行市场确定。取费标准按穗建造价[2010]31号文规定利润按人工费的18%,措施项目费不另计算,变更部分的下浮率按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73.工程量的偏差事件73.2工程量的偏差,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调整的方法:□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以下方法调整:当增加(变更)工程造价超过投标总价10%时,需对工程量超过原投标工程量10%的部分重新核定综合单价,并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核定的原则是投标工程量以内的综合单价按投标单价不变,投标工程量以外部分的综合单价按市建委颁布的现行有关定额、施工时期造价管理站公布的材料信息(结算时建筑工程部分按《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10》和《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安装工程部分按《广东省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其他工程按省、市建委颁发的现行执行定额计算。材料单价中,主材价格按广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施工时期的《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和《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中的材料综合价格部分计算,《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和《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主材价格,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实际使用的厂家、品牌、规格、质量等进行市场确定。取费标准按穗建造价[2010]31号文规定利润按人工费的18%,措施项目费不另计算,变更部分的下浮率按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价格计算,各项费率按低值计取。结算时,相同项目综合单价按原投标综合单价与重新核定的综合单价中较低值计算,并按下浮率结算(投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73.3工程量的偏差,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按以下方法调整:不调整75.现场签证事件75.3现场签证报告确认约定的时间: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76.物价涨落事件76.1调整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费的方法合同价款不因物价涨落而调整的,本款不适用。□ 物价涨落超过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幅度,应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数据约定如下:(1)固定系数 a 为; (2)人工权重系数 b 为; (3)机械台班权重系数 c 为 ; (4)钢筋权重系数 d 为; (5)其他资源的权重系数:76.2调整合同价款日期招标工程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订立时间:78.支付事项78.2计算利息的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其他为 :无 。79.预付款79.1预付款的约定 没约定预付款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 元,其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 关规定确定。79.2预付款支付申请的约定: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5%)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发包人收到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预付款申请表(发包人提供格式,下同)和合法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扣除安全生产措施费和预留金)的30%做为预付款。 79.4预付款抵扣方式:无80.安全文明施工费80.1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1)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和范围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以现行广东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规定为准。□ 合同双方的其他要求: (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金额为元。80.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预付金额、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 其他:81.进度款81.1支付期间□ 以月为单位。□ 以季度为单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1)当完成工作量达到50%时,支付工程进度款20%(累计付款至合同价款扣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若有暂定金扣除未计量部分暂定金后的50%);(2)当完成工作量达到80%时,支付工程进度款30%(累计付款至合同价款扣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若有暂定金扣除未计量部分暂定金后的80%);(3)工程完工,并通过初验后,支付合同价款10%(累计付款至合同价款扣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若有暂定金扣除未计量部分暂定金后的90%);(4)工程通过验收并经发包人审定施工结算后支付工程款至结算价(扣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95%;工程结算价款额度的5%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结束后15天内结清(不计利息)。□ 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扣回)的其他款项:81.2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额为/ 元。82.竣工结算与结算款82.1结算的程序和时限:2工程竣工结算:(1)承包方完成本工程施工和分部验收手续后,经发包方及有关单位进行结算审核确认,以及承包方配合后续承包单位完成本大楼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按合同约定完全移交档案资料后,发包人收到承包方支付工程款项申请表和合法发票(金额累计为竣工财务结算款的100%),审核后30天内向承包人支付累计至竣工财务结算款(含补充合同、协议)的95%; 余下5%(竣工财务结算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2)质量保证期满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支付工程款项申请表,经监理和业主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竣工结算价款5%的质量保证金。若承包人在质量保证期内未完全履行缺陷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质量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3)如果合同变更(含补充合同、协议)造成变更后的合同价款与原合同的合同价款不等的,则在支付竣工财务结算款前的所有付款累计不得超过变更后的所有合同价款的90%。(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方式:按广州市 [穗建筑(2006)199号文]执行。每次付款时,在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项申请表和合法发票(金额为发包人审定确认的金额),审核批准后14天内支付。83.结算款83.3竣工结算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业主委托的相关部门审核后15天内,发包人支付至结算价的95%,结算价的5%留作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两年,并取得工程保修责任期终止证书后,按上述办法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余款(无息)。84.质量保证金84.2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即按合同价款的 3%。其他为工程结算价的5%。(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 3%。其他方式:在结算后一次性扣留。84.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2年保修期满,按本合同专用条款83.3条执行。 85.最终清算付款85.1最终结清申请报告 提交份数:发包方需五份。提交期限:双方另行约定。86.合同争议86.4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合同双方认可为:86.6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1.保密要求91.1提供保密信息的期限:94.合同份数94.1提供合同文本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由发包人提供。□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提供方式为:94.2合同副本的份数十 份,其中发包人 伍 份,承包人 四 份,监理单位一份。96、补充条款1、承包人若未能应发包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且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时报送开工资料,或所报送的资料不全、有缺漏等,而影响本工程正常开工,发包人将全额扣除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2、承包人应按照国家、省、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条例进行施工,若承包人有违反国家、省、市安全文明施工有关条例,发包人有权依约收取违约金及扣减按广州市建委及造价站文件规定计费的相关费用和文明施工费。必须做到文明安全施工,达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地要求,争创文明安全施工样板工地。3、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负责人须常驻现场,并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所更换的人员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并需提前一个月向发包人提出申请,经发包人核实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方可替换。4、如遇到工程的设计更改的工程项目,发包人和承包人必须做好工程量记录,承包人应在该变更确认后10天内办理签证。5、承包人有义务对设计文件的疏漏与错误进行核查,并对由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6.因发包人要求增加或减少工程承包内容,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主动调整施工组织计划,确保工程工期不得延误。7、在本工程整个施工过程中,使用劳工时,一律由承包人签订用工合同,建立工资直接支付制度,承包人每月按时发放劳工工资,自觉接受业主和主管部门的监督,不论何种原因决不拖欠或克扣劳工工资,承包人必须将上述内容在本工程开工的十日内向全体员工张榜公开,如承包人践诺违约,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此项费用直接拨付给劳工,并追究承包人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8、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后,仍然无法满足发包人进度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调整合同的工程数量及施工组织计划并作出相应的处罚。9、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得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同意方可变更。10、如承包人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金额为合同价的5%,发包人在承包人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达到了约定的质量标准,发包人金额返还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11、承包人应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文明施工教育,行为举止要符合广州市文明市民的规范标准。进出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车辆等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对噪声、粉尘等污染源要严格控制在国家及地方的规定之内。12、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中对主材的要求,承包人需在签订本合同前,提供各项主材样板,并盖单位公章确认,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所提供的主材样板的标准实施。13、承包人按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所需的材料设备,并完成所有工作和服务,此外还应负责对招标文件和图纸可能遗漏的但属于本工程范围内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检验,并完成所有工作和服务,其计费按本合同第72条款执行。14、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部分工程或工作内容,或划分成不同的施工阶段分段实施,承包人不得拒绝。15、本工程相关安全及材料检测工作由承包人负责,相关监测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16、承包人须服从发包单位相关管理规定,并按发包单位相关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合理组织材料堆放、(垂直)运输和施工时间安排,并按要求缴纳相关管理费用。17、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承包人自身原因与附近村民纠纷而又未能及时解决,导致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以供货前供货商申报并经监理方和业主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为准)延误15天以上,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已经完工的部分的结算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签认的现场签证为依据,计算工程量并进行结算。18、本项目属于总包项目中的专业工程,中标方需向总包方支付3%的总包协调管理服务费,该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承包人负责相关验收资料的编制和整理,并及时提交给总包单位汇总,配合总包单位做好竣工验收、资料备案等工作。1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第四部分附件附件1 安全生产合同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在(项目名称)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和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转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承包人职责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则和安全生产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住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位,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3.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各种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3.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行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3.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能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3.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3.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名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3.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3.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即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进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格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 十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发包人执副本 五 份,承包人执副本 五 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至保修期届满后失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2011 年 月 日:签订日期:2011 年月 日 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 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质量保修书。1. 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 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 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即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2. 质量保修期2.1质量保修期从合同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 算质量保修期。2.2 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79号《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结合具体工程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五年;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 两 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两 个采暖期、供冷期; 5)装饰装修工程为 两 年;6)其他项目 保修期为竣工证书发出后的24个月。3. 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 3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能 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在国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后,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支付和使用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84 条赋予的规定一致。6.其他6.1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6.2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6.3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发 包 人:(公章)承 包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3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 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和施工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 发包人的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承包人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承包人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 承包人的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和施工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和施工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与施工合同的规定相同。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 十 份,由发包人执 五 份,承包人执五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单位(盖章): 承包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2011年 月 日2011年 月 日发包人监督单位(盖章) 承包人监督单位(盖章)年 月 日年 月 日附件:1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 标 函致: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招标编号为 的(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者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1)我方决定参加:招标编号为的投标。(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件一份。(3)投标总价为固定不变价。投标总价为 。(4)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在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 止。(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6)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7)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文(如果有的话)和所有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或误解的权利。(8)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9)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10)如我方被授予合同,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11)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投标人(法人公章):授权代表姓名(签名): 日 期:附件:2报 价 书(格式)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投标总价: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_______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元人民币投标工期(日历天):________天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保修期限:_______________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安全员姓名:___________投标人: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附件:3技术对比表投标人名称: 序号清单或招标文件条目号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说明:1.必须把招标文件的数量或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列入此表。2.按清单或用户需求的顺序填写。3.“投标响应”一栏必须写明投标响应的具体内容。4.若投标文件的其他技术文件与此表内容不符且投标人未在此表作出合理的说明,不予接受。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名: 附件:4退保证金说明致: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我方为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四楼洁净间消防、电缆改造及其附属工程招标编号:【SCGJL********4】 投标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请贵公司退还时转账至下列账户: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账号:投标人(法人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投标人提供的退还保证金账户必须与实际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退还。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___________(国家或地区)的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__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为:】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法人公章):地 址:法定代表人(签字):职 务:被授权人(签字):职 务: (备注: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并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交。) 附件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项目的招标,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提交的资格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本投标人授权贵方及本项目采购人可以向我单位开户银行查询我单位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印刷体):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7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四楼洁净间消防、电缆改造及其附属工程的招标中获中标(中标编号:SCGJL********4)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向贵公司交纳中标服务服务费。我方如违约,愿意愿凭贵公司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及甲方给我方的中标合同规定的服务款中扣付,并在此同意和要求投标保函开立银行及甲方(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办理支付手续。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地 址: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电话:承诺日期: 附件8资 格 文 件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提交资格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4、投标人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5、投标人简介。6、投标人过去三年完成的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提供这些项目的业主证明或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7、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8、投标人公司拟投入本项目的物资配备情况:(1)、拟投入本项目的各类机械台班(如车辆配备等)情况介绍;(2)、拟投入本项目的各类工器具情况介绍;9、投标人公司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1)、公司情况一览表;(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3)、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4)、项目经理(项目管理员)的资格、业绩及经验资料;注:*1) 以上带“*”的为必须提交的资格文件。*2) 投标人提交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附件:9售后服务承诺免费质保期期限:免费质保期期限起计方式:免费质保期内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到场时间:免费质保期内承诺:1.2.…免费质保期满后承诺:1.2.…投标人代表签名: 附件:10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2.地址:传真: 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地址:6. 投标人获得资质和代理权限证书复印件一览表 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证书等级证书有限期7.营业注册执照号: 8.公司标记样本公司公章样本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 投标人签名:(盖章) 附件:11拟派驻本项目机构管理人员一览表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专业经验年限拟担任职务项目负责人……注:请附上有关个人资格、学历及培训证明、上岗证和业绩资料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全称(盖章):授权代表:职务: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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