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校教学用房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外国语学校教学用房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象山县外国语学校教学用房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象山县外国语学校教学用房改造工程 已由象发改审批[2012]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外国语学校,建设资金来源于县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象山县外国语学校教学用房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象山县外国语学校校区内东北面

工程造价:建安工程造价约300万元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工程规模:将原1号学生宿舍楼加固改造成教学用房,采用锚杆静压桩加固基础,增加或加大钢砼独立柱,采用型钢加固圈梁,增加钢砼楼梯1座,铲除原楼地面、墙面、天棚饰面并修复,加固改造面积约为3021平方米,砖混结构五层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1号学生宿舍楼加固、修复、改造等工程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特种专业(结构补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若干规定》(象资交管办【2012】11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的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本工程配备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注册地不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需提供有效的进甬备案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在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丹东街道金鹰路1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陆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为准(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开户单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

开户账号:39-***************

5.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帐的时间和到帐时间。

6、投标申请受理:

6.1时间: 2012 年 7 月 4 日至 2012 年 7 月 9 日16: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6.2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报名窗口)。

6.3 本项目资格采用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 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③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④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⑤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⑥ 注册地不在本市范围内的外地企业进甬备案证;

⑦ 企业需提供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说明:以上①-⑦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全部入围参加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外国语学校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 电话:139*****687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街道金鹰路1号二楼

联 系 人:史军挺

电话及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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