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函(治安监控视频采购项目)
投标邀请函(治安监控视频采购项目)
东莞市石排镇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农林水务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石排镇李家坊村治安监控视频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石排镇李家坊村治安监控视频采购项目,采购编号:DGSP201620。
2、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要求 | 项目预算 |
1 | 石排镇李家坊村治安监控视频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89.37万元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经由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或其他组织;
2、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6日至2016年7月2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东莞市石排镇行政办事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69-********。
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供应商在报名登记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报名登记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石排镇政府采购中心,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26日08:3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东莞市石排镇行政办事中心二楼会议室。
4、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生黄小姐
电话(0769)******** 传真:(0769)********
网址:dggp.dg.gov.cnEmail:spcgzx@126. com
东莞市石排镇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六年七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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