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横山村校车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邀请(横山村校车服务采购项目)


东莞市石排镇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农林水务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就石排镇横山村校车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石排镇横山村校车服务采购项目

二、 招标编号:DGSP201613。

三、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要求

数量

服务年限

预算金额

1

石排镇横山村校车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用户需求书

1项

八年(实际服务时间80个月)

318.40万元

四、报名时间: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21日8:30~12:00、14:3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五、开标时间:2016年6月23日上午9:30。

六、报名地点:东莞市石排镇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行政办事中心二楼。

七、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且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供应商在报名登记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报名登记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石排镇政府采购中心,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址及事宜: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23日8:30-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行政办事中心二楼。

递交投标文件事宜:投标人须按如下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即¥31,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5:00前必须付至采购中心账户上(以收款方银行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投标人向采购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东莞市财政局石排分局;

开户行:东莞市农村商业银行石排支行营业部;

帐号:****************39。

联系人:谢先生,电话:****-********

注明: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交,以其它形式或委托分支机构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各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

开标时间:2016年6月23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行政办事中心二楼。

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十、采购中心、招标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查询:

单位名称:东莞市石排镇政府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行政办事中心二楼

联系人:谢先生网址:dggp.dg.gov.cn

联系电话/传真:0769-86555007 Email:spcgzx@126.com

东莞市石排镇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六年六月二日

标签: 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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