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张格庄镇人民政府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烟台市福山区张格庄镇人民政府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烟台市福山区张格庄镇人民政府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本项目为张格庄镇人民政府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2、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60.42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张格庄镇人民政府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张格庄镇人民政府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以及本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混凝土质量及各项相关指标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及其他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及合同要求。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1)节能环保政策: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策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本次采购活动中,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化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给予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评审的价格扣除政策优惠。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供货期:根据招标人进度和数量要求随时供货。供货地点:根据招标人要求,供应至各村居指定地点。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混凝土质量及各项相关指标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及其他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及合同要求。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8月19日起,至2020年8月2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8-2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烟台市福山区张格庄镇人民政府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张格庄镇龙泉路15号
联系人:王德鹏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地址:山东烟台芝罘区冰轮路601福昊物流办公楼3楼
联系人:孙媛联系方式:155*****799
发布人: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9日 16时33分21秒********163100_********43.doc" target="_blank">需求方案.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品混凝土 道路硬化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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