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进农产品大市场西面49亩储备土地、白石湖光大天骄峰景东面5.5亩储备土地、原农业技术推广中心6.5亩储备土地、交通技工学校北面33亩储备土地招租公告招标公告
宏进农产品大市场西面49亩储备土地、白石湖光大天骄峰景东面5.5亩储备土地、原农业技术推广中心6.5亩储备土地、交通技工学校北面33亩储备土地招租公告招标公告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钦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对宏进农产品大市场西面49亩储备土地、白石湖光大天骄峰景项目东面5.5亩储备土地、原农业技术推广中心6.5亩储备土地、交通技工学校北面33亩储备土地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参加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式及内容
1.项目编号:QZZC2020-Q3-00010-CGZX
2.项目名称:宏进农产品大市场西面49亩储备土地、白石湖光大天骄峰景项目东面5.5亩储备土地、原农业技术推广中心6.5亩储备土地、交通技工学校北面33亩储备土地招租
3.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4.招租内容:钦州市金海湾西大街北面、311省道东面、宏进农产品大市场西面49亩储备土地;钦州市菩提路东面,扬帆大道西面,白石湖光大天骄峰景项目东面5.5亩储备土地;钦州市钦廉街与富民路交汇处原农业技术推广中心6.5亩储备土地;钦州市扬帆大道西面、市交通技工学校北面33亩储备土地。(详见示意图)
二、租赁期限
1.宏进农产品大市场西面49亩储备土地、白石湖光大天骄峰景项目东面5.5亩储备土地租赁期限为2年。
2.原农业技术推广中心6.5亩储备土地、交通技工学校北面33亩储备土地租赁期限为1年。
3.租赁起止时间以租赁土地实际交付承租人之日起算。
三、竞租资格和要求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单位均可参与本项目竞租。
2.宏进农产品大市场西面49亩储备土地、白石湖光大天骄峰景项目东面5.5亩储备土地按现状临时出租,竞得人如要改变土地用途(包括在租赁土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设施及其他建(构)筑物、开设场地出入口等情况),需自行办理临时用地、建(构)筑物等报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
3原农业技术推广中心6.5亩储备土地、交通技工学校北面33亩储备土地按现状用途临时出租,竞得人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在租赁土地上新建、改建、扩建设施及其他建(构)筑物。
4.土地使用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拟经营如下项目的竞租人参与竞租: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易造成环境污染(包括空气、噪音、扬尘)项目。
5.所租赁范围不包含通水通电,水电使用需由竞得人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费用由竞得人向相关部门结算。
6.交通技工学校北面33亩储备土地的竞得人须同时负责看管市外国语学校新校区周边248亩储备土地;宏进农产品大市场西面49亩储备土地的竞得人须同时负责看管租赁土地周边178亩储备土地。看管土地不受他人侵占破坏,及时发现并制止、处理租赁范围及管理范围内搭建违法建筑、非法侵占及乱倒淤泥渣土、垃圾等违法行为。承租期间,第三人因主张对租赁土地或看管土地具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等权利而发生争议、干扰、阻止或以其他方法影响承租人使用租赁土地的,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和造成的所有损失。出租人协助承租人收集、提供收储租赁土地的有关资料,以证明出租人已经依法收储租赁土地。
7.部分租赁土地现状存在非法侵占行为,报名前竞租人应自行到土地现场勘查知悉所竞租土地情况。竞租人须认真审阅随同本公告一起发布的《宏进农产品大市场西面49亩储备土地临时租赁合同》、《白石湖光大天骄峰景项目东面5.5亩储备土地临时租赁合同》、《原农业技术推广中心6.5亩储备土地临时租赁合同》、《交通技工学校北面33亩储备土地临时租赁合同》,竞租人参与项目竞租即视为已充分了解租赁的储备土地现状情况等经营风险且同意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
8.租赁期满后如政府未开发使用该项土地的,竞租人可按不低于原成交金额续租;承租期间,政府建设需要使用土地时、竞得人应无条件搬离。
四、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9:00至2020年8月28日17:00(工作日)。
2.报名方式:竞租人登陆钦州政采网上商城注册登陆报名。********&Title=%u7ADE%u79DF%u4EBA%u64CD%u4F5C%u6307%u5357">(操作指南)
五、竞租保证金及授权
1.报名成功后,竞租人须于竞租时间开始前向本中心缴纳所竞租铺面的竞租保证金(金额见表格)。
地块号 | 地块名称 | 租赁面积(亩) | 起租价格 (元) | 租赁期限(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履约保证金(元) | 其他要求 |
1 | 宏进农产品大市场西面储备土地 | 49 | 588000 | 2 | 10000 | 58800 | 只限单位报名参与 |
2 | 白石湖光大天骄峰景项目东面储备土地 | 5.5 | 220000 | 2 | 5000 | 22000 | |
3 | 原农业技术推广中心6.5亩储备土地 | 6.5 | 97500 | 1 | 4000 | 19500 | |
4 | 交通技工学校北面水塘 | 33 | 23100 | 1 | 3000 | 4620 | 部分租赁土地现状存在非法侵占行为,报名前竞租人应自行到土地现场勘查知悉所竞租土地现状情况。 |
2.缴纳方式:通过转帐的方式于竞租时间开始前从竞租人账户转入(若为单位则需要从基本账户转入)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银行账户,竞租保证金付款人的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现金方式缴纳的竞租保证金, 请务必在缴款用途或者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市永福东支行
财务室(电话:****-******* 传真:****-*******)
3.竞租人缴纳竞租保证金后必须于竞租时间开始前向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处递交以下文件:
(1)竞租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
(2)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核验资料齐全后由办理竞价授权。
逾期或未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或未按规定递交材料导致竞租人未能取得竞价授权的,后果自负。
5.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送合同一份到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竞租时间、方式
1.时间:2020年9月1日上午10:00。
2.方式:电子竞租,请取得授权的竞租人于竞租时间内登录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电子竞价平台系统,选择本项目参与竞价,竞租时间内最高报价者即为竞得人。具体操作详见********&Title=%u7ADE%u79DF%u4EBA%u64CD%u4F5C%u6307%u5357">《竞租操作指南》。
3.竞得人必须于成交结果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到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并按成交通知书的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竞租人逾期未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及未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则视为放弃成交权利,其所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租金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见表格)。
2.竞租人须认真审阅随同本公告发布的《租赁合同》(见附件),竞租人参与竞租即视为已充分了解经营风险且同意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
3.竞得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期间支付租金。
八、联系方式及地址
出租方:钦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12号
联系人:钟睿杰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项目负责人:黄忠秀、黄谦 联系电话:****-*******、*******
九、网上查询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qzzfcg.cn)
钦州政采网上商城(http://mall.qzzfcg.cn)
附件:土地示意图
租赁合同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8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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