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站建设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站建设招标公告
西洞庭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站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洞庭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站建设项目已由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发展改革物价统计局以西发字[2012] 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德市西洞庭区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拔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常德市西洞庭区公安消防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国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洞庭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站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位于西洞庭管理区祝丰镇
2.3 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854.12平方米,其中车库执勤楼建筑面积2418.12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1436平方米,框架结构,总投资约616万元。
2.4 工期要求:16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桩基础、建筑、装饰、安装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9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下(含 9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合格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陆万元整,采取银行转帐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获取时间: 2012年 7月5日至2012年 7 月 11 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时,截止时间2012年7月11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7.2 获取方式:请有意参加此次投标的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委托授权,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均需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政务中心五楼)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3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时缴纳。
7.4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 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发送给各潜在投标人。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 7 月 3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政务中心五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 7 月 30 日 9 时 30 分,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2年 7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德市西洞庭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西洞庭管理区公安分局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滨湖路666号(中德·时代广场12楼)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
传 真:****-*******
邮 箱:********@qq.com">********@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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