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资格后审…………………………………………………………………( )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 )(一)总则………………………………………………………………………( )(二)资格后审申请……………………………………………………………( )(三)资格后审评审标准………………………………………………………( )(四)利益冲突…………………………………………………………………( )(五)申请书提交………………………………………………………………( )(六)其他说明…………………………………………………………………( )(七)附件………………………………………………………………………( )附件1、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附表………………………………( )附件2、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附件3、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附件4、资格后审程序…………………………………………………( )附件5、资格后审评审细则……………………………………………( )附件6、招标投标分段时限投诉规定…………………………………( )二、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 ………………………………………………………( )(一)资格后审申请书…………………………………………………………()(二)资格后审申请书签署授权委托书………………………………………()(三)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第三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合同格式………………………………………………………………()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1、招标工程编号:(2012)第043号2、工程名称:阳江市碧湖居宾馆建设项目工程监理3、工程建设地址:阳江市江城区鸳鸯湖西路4、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5967m2,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600 m2,框架结构二层。工程建安费用估算为4377万元,包括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及室内景观和艺术陈设工程、室外配套及附属工程。5、招标范围:阳江市碧湖居宾馆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前期、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保修阶段全部内容的建设工程监理。6、资金来源:政府拨款并且落实。7、工程质量控制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8、监理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止。9、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本建设工程监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拟派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1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低价评标法)13、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固定合同总价承包方式14、招标场所: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招标人:阳江市公共工程管理局16、招标代理单位:阳江市信必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17、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7月5 日至 2012年7 月24 日18、投标文件提交提交时间和地点:为2012年7月25日下午2时30分至3时正,投标文件提交到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阳江市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yjgcjy.cn/联系电话:0662--
*******(招标人)0662--
*******(代理人)0662--
*******(交易中心)招 标 人:阳江市公共工程管理局代 理 人:阳江市信必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二0一二年七月四日第二章资格后审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一)总 则1.1招标人对拟建的招标工程项目已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1.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1.3 投标申请人如需分包,应详细提供分包理由和分包内容以及分包人的相关资料,如分包理由不充分或分包内容不适当,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后审。(二)资格后审申请2.1资格后审将面向符合本工程资格后审合格条件标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2.2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他们具备上述第2.1条款规定的合格条件和能力。为此,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本资格后审文件所规定的资格后审申请书及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用不褪色的水笔或者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和提供有关资料。 2.3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后审申请书及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2.4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后审。2.5按资格后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2.6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应真实、准确、详细,以便资格后审做出正确的判断。如果所提交的申请资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形,其申请将被拒绝。2.7资格后审申请书封面及申请书应按招标文件格式在注明要签字盖章的位置由规定人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签字或盖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书将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资格后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要求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无效。(三)资格后审评审标准3.1对各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后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后审申请书及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和本须知要求提供的能够被恰当证实的资料,以及本工程投标资格后审须知附件2和附件3中约定的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和附加合格条件标准。3.2招标人将按照本工程投标资格后审须知附件6规定的资格后审评审细则评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3.3确定合格投标人原则: (1) 当资格后审只设置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时,则通过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投标申请人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2) 当资格后审设置必要和附加合格条件标准时,则通过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和附加合格条件评审的投标申请人均确定为合格的投标人。(四)利益冲突4.1投标申请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五)申请书提交5.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后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密封后按照本工程资格后审须知附件1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5.2资格后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提交正本一份,副本四份。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后审申请书的同时,应按照资格后审须知附件1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提交下列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供审查验证:(1)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 投标申请人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师证书; (4) 本须知附件2 和附件3要求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师在年检期间不能提交的,也可用加盖年检部门印鉴并注明“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等能反映原件真实、全面内容的复印件替代。5.4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全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证书、证明资料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后审申请书给予保密。(六)其他说明6.1每个合格的投标人只能一次性投标,如果该企业一标多投,则该企业的投标将被废除。6.2、资格后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进行资格审查:(1)当投标人超过10家时,对投标人报价最低的前10家进行资格审查。若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的,则从报价最低的第11家投标人起依次补充进行资格审查,直至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少于5家为止;若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则从未经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依次补充进行资格审查,直至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为止;(2)当投标人在5家至10家时,则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3)当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则重新组织招标。6.3投标资格后审工作结束后,资格后审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资格后审结果的书面报告。6.4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力:(1) 修改招标公告中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等内容,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必须达到修改后的资格后审条件要求。(2) 拒绝不符合资格后审合格条件和任何迟到的申请书以及纠正对资格后审做出的错误判断(评审)。(3) 直到授标前,发现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后审申请资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4) 直至授标前,由于投标人的主体或法人地位发生实质性的变化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形,使得投标人资格条件已达不到资格后审的合格标准,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6.5投标申请人应派员参加资格后审,包括负责接受资格后审验证和对资格后审申请材料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工作。未派人员参加资格后审的,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七)附件附件1、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附表附件2、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3、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附件4、招标工程情况介绍附件5、资格后审程序附件6、资格后审评审细则附件7、招标投标分段时限投诉规定附件8、资格后审备查原件清单附件1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11.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21.3各标段工程内容阳江市碧湖居宾馆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前期、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保修阶段全部内容的建设工程监理。31.3申请标段限制要求无45.15.3资格后审申请书及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提交时间、地点地点: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市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相同,详见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附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地点将其申请书递交给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办理签收手续。附件2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序号项 目 内 容合 格 条 件1法人资格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市场准入资格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2、市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年度或本工程单项进市备案登记表。3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4财务能力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现在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监理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金等方面资金需要。5投标承诺书具体见附表36拟派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7资格后审申请书签署资格后审申请书应按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第2.7条款规定签字、盖章。8委托代理人的要求提供与本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经社保管理机构确认本项目开标前四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与本投标单位的社保关系证明。注:以上证书原件投标人须封装在档案袋中,封面列明原件的名称及数量,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截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具体格式见附件8)附件3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内容 备注:以上证书原件投标人须封装在档案袋中,封面列明原件的名称及数量,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截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附件4招标工程情况介绍(提示招标人:本章节为必填内容,招标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并作为投标、评标的重要参考。如因招标人未填写或未如实填写本章节内容,造成的不利后果应由招标人承担。)一、工程概况、工程规模、结构型式1、工程地址:阳江市江城区鸳鸯湖西路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5967m2,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600 m2,框架结构二层。工程建安费用估算为4377万元,包括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及室内景观和艺术陈设工程、室外配套及附属工程。3、工程用途、工期及质量要求:本工程为阳江市碧湖居宾馆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止,工程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建设监理,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质量验评标准,工程质量等级达国家合格标准,争创优良样板工程。4、现场条件及周围环境情况:5、工程地质情况:本工程地质具体情况见岩土工程勘察报告。6、工程主要部位特征:7、其它:无二、工程主要特点、技术要求、施工重点和难点、施工采用的新方法、新工艺和新材料1、工程主要特点: 2、本工程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建设监理,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质量验评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招标人要求停工和返工时,监理单位必须立即执行。3、施工重点和难点:4、施工采用的新方法:5、施工采用的新工艺:6、施工采用的新材料:三、与《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有较大变动的评标方法及主要条款的介绍1、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期限为24个月 ;2、其它的与《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无变动。四、建议的评标要点 建议执行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评标。 附件5阳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资格后审程序一、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1、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发布内容 招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结合招标工程实际编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并按有关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完成招标备案(含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后,方可发布。2、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 招标公告须在新闻媒体和网上同时发布,招标文件须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发布之日至截标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日(含信息公告和编制标书时间)。二、投标人的确定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不再设报名环节,也不进行截标前的资格审查。各投标人必须在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收费投标人自行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能设置登记手续。招标文件工本费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向投标人收取。四、答疑和踏勘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网上提出,截标前10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5日前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补遗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在网上发布。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网上向所有投标人公告。2、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现场踏勘,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工程的具体位置。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五、开标会、评标会会议安排 1、招标文件(含补遗文件)在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申请安排开评标会议。2、若变更截标时间时,招标人须按以下程序办理:到主管部门办理招标文件补遗备案,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变更截标时间和会议时间并在网上公告。六、截标 投标前,投标人应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投标人进场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证办理。若因投标人未带齐相关资料而导致无法办理投标手续,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七、开标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资格后审委员会负责,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资格后审委员会由7名以上单数的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有关专家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全程服务,招标管理机构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1、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投标人和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逐个开启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公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2、资格后审委员会严格对照招标公告及资格后审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后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认定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合格投标人。3、资格后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进行资格审查:(1)当投标人超过10家时,对投标人报价最低的前10家进行资格审查。若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的,则从报价最低的第11家投标人起依次补充进行资格审查,直至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少于5家为止;若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则从未经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依次补充进行资格审查,直至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为止;(2)当投标人在5家至10家时,则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3)当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则重新组织招标。4、资格后审委员会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如出现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公告及资格后审评审标准条件的,应当向投标人说明情况。5、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资格后审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资格后审结果的书面报告。八、评标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评标环节进行后续评审。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其组成人员由资格后审委员会的专家组成。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以本企业帐号开出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直接开给招标人委托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在开标会现场提交,由现场监督人员负责登记、查验和保管。开标会现场,不能提交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评标后,评审结果的前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的保证金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入投标保证金专户,出具保证金收据;其余投标人的保证金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于开标会结束后即时退回投标企业。附件6资格后审评审细则一、总 则1、资格后审工作由资格后审委员会负责,在开标后评标前按程序进行。2、资格后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3、资格后审工作及其当事人自觉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二、资格后审评审程序4、组建资格后审委员会。5、评审前准备。6、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的审查验证。7、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8、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如有设置)。9、、确定合格的投标人。10、编写资格后审报告。三、资格后审委员会的组建11、资格后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资格审查具体工作,资格后审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推荐1人,代理机构推荐1人,其余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资格后审委员会负责人由招标人推荐的代表担任。四、评审前的准备12、资格后审委员会在评审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项目的资格后审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工程基本情况和资格后审的目的、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五、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审查验证13、详细评审前,由资格后审委员会指派部份成员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申请材料中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等有关证书、证明资料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进行审查验证。各投标人应按资格后审须知附件1中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投标人资格后审须知第5.3条款规定的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接受审查验证。14、未能提交相关原件接受审查验证的或无复印件的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资格后审申请资料中相对应的内容不予确认。审查验证后,有关人员应形成书面审查验证记录,作为详细评审的依据。六、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15、资格后审委员会根据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要求和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审查验证结果记录,对各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后审申请材料进行详细评审。凡全部满足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即为通过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七、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没有设置附加合格条件的不进行此项评审)16、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仅对通过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投标申请人进行。凡全部满足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即通过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八、资料澄清、核实17、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提请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投标申请人对资格后审申请材料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和核实。九、确定合格的投标人18、完成资格后审必要和附加合格条件评审以及澄清核实工作后,由资格后审委员会按照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第3.3条款规定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十、编写资格后审评审报告19、资格后审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提交书面报告,明确资格后审结果。资格后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招标项目概述、资格后审工作简介、资格后审委员会名单、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审查验证情况、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名单、澄清、核实及其它与评审有关的资料。附件7招标投标分段限时投诉的规定为提高招标投标活动效率,本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各阶段的投诉处理按“分段限时投诉”原则进行。投诉人超过本规定要求投诉时效的,主管部门可以不受理该投诉。一、对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公告发布首日起五日内。二、对招标文件内容的投诉时限:截标时间10日前。三、对开标结果的投诉时限:开标结束后资格后审前当场向交易中心现场监管人员提出,可以口头投诉方式。四、对资格后审结果的投诉时限:公布资格后审结果后评标前,当场向交易中心现场监管人员提出,可以口头投诉方式。五、对评标结果投诉时限: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六、对合同签订的投诉时限:中标人确定后合同签订前。附件8资格后审备查原件清单投标人名称:序号原件名称数量备注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年度或单项进市备案登记表4注册监理工程师证5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委托人)67…8…9…10…注:以上表格内容格式仅为参考,此清单的原件投标人视本工程的实际需要或增或减填报。投标单位经办人:核对人签名:二、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资格后审申请书招标工程编号:(2012)第043号工 程 名 称: 投标申请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填 报 日 期: 资格后审申请书目录(一)资格后审申请书(二)资格后审申请书签署授权委托书(三)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附表1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表附表2 财务状况表附表3 投标承诺书附表4 投标申请人类似建设监理经验表附表5 项目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基本情况表附表6 拟投入项目监理人员汇总表附表7 拟投入主要监理人员简历表附表8 其它资料注:目录内容由投标申请人根据后审实际内容要求自行增减。(一)资格后审申请书资格后审申请书致: (招标人名称)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投标申请人名称) (以下称“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资格后审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后审申请。2、本申请书附下列内容的相关文件、证书、证件、证明、合同的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2.1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2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2.3市外投标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进阳江承接工程项目备案登记表;2.4资格后审文件要求的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有关证明资料文件。3、按资格后审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们递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证明资料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联系1:电话:联系2:电话: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联系1:电话:联系2:电话: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联系1:电话:联系2:电话: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联系1:电话:联系2:电话: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5.1你方保留修改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后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5.2你方保留拒绝不符合资格后审合格条件和任何迟到的申请以及纠正对资格后审做出的错误判断(评审)权利。5.3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发现我方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等方面的权利。5.4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由于我方投标主体或法人地位发生实质性变化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使得我方资格已达不到资格后审的合格标准,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权利。6、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和准确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投标申请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注:1、本申请书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 (二)资格后审申请书签署授权委托书资格后审申请书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监理已递交的资格后审申请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已递交的资格后审申请书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印鉴)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资格后审文件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不必提交本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附表1 投标人申请人一般情况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8主营范围1.2. 3. 4. ……9作为监理人经历年数10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注:1、所有投标申请人都须填写此表。 2、如果投标申请人拟分包部分工程,则这些专业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也须填写此表。3、所有投标申请人均须在本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包括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内容,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应包括承包工程范围,企业变更栏和企业资质年检记录等内容,否则评审时相应内容不予确认,但招标人允许补充的除外。 附表2 财务状况表一、开户银行情况开户银行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及职务:传真:电传:二、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单位:(元或万元)财务状况(单位)近三年(应分别明确公元纪年)2009201020111、总资产2、流动资产3、总负债4、流动负债5、税前利润6、税后利润三、申请人在此声明,上述填报的情况都是真实的。申请人同时声明并承诺,我方现有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完全能够满足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金等方面资金。如果不能满足,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附表3投 标 承 诺 书本人 (法定姓名)(身份证号码)是 (企业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本企业此次参加 (工程名称)的投标。就此郑重承诺如下: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规规定;二、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三、不允许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如虚假业绩、虚假证书等)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投标人或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五、履约情况:1、本工程建设监理招标信息发布前一年来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2、本工程建设监理招标信息发布前一年来无受到有关部门停牌或停业处分记录;3、本工程建设监理招标信息发布前一年来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4、本工程建设监理招标信息发布前一年来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5、以上1~4条款内容是指以受到行政机关的书面行政处罚为准,或以仲裁机关的书面仲裁为准,或以法院的书面判决裁定为准。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及事实,愿意接受资格后审委员会和评标委员会的裁定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名): 投标申请人:(盖章)年月日 附表4 投标申请人类似建设监理经验表投标申请人名称: 合同名称合同号工程地址合同造价合同价合同授予时间合同工期竣工时间发包人名称联系人发包人名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与投标申请人所申请的合同相类似的工程性质和特点:注:1、申请人若有类似建设监理经验,每个合同须单独按上述表格列出,并附上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或合同或发包人出具的有关证明复印件或原件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无相关证明资料,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合同只须提交显示出发包人和承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金额和签字时间的部分即可。2、合同造价栏注明独立承包人或分包人或联合体成员其中之一,如为非独立承包人,请注明参与工程比例。3、申请人未提交本表的,视为没有类似工程经验。4、资格后审合格条件标准没有要求类似建设监理经验的不必提交此表。附表5项目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基本情况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 月 日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时间年 月 日从事本专业时间为申请人服务时间执业注册职称在本项目中担任任务本人主要监理成果1工程项目名称及规模完成年月在该项目中任何职2345678本人主要获奖情况其它需补充的情况附表6 拟投入项目监理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在本项目中拟任职务附表7 拟投入主要监理人员简历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时间 年 月 日从事本专业时间为申请人服务时间执业注册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主 要 经 历时间参加过的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及规模该项目中任职注: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主要监理人员的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附表8其它资料1、其它与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有关的资料。2、与资格后审有关的其它补充资料。 投标申请人不应在其资格后审申请书中附有宣传性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评审时将不予考虑。注:1、如有必要,以上各表可另加附页,如果表的内容超出了一页范围,在每个表的每一项的右上角要清楚地注明:表1,第1页;表2,第2页等等。2、附表的附件上应清楚注明:表1,附件1;表2,附件2等等。3、建议所有投标申请人应使用不褪色蓝、黑钢笔水填写或按同样的要求打印表格,并按表格要求内容提供资料。4、凡表格中涉及金额处,皆以人民币元为单位。5、未提交上述各项资料的,评审时,有关内容不予确认。第三章 投标须知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为本次招标的投标须知选定内容(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1工程名称阳江市碧湖居宾馆建设项目工程监理2计划立项文号阳发改投资[2012]13号3工程建设地点阳江市江城区鸳鸯湖西路4工程勘察单位 5工程设计单位 6提供勘察资料□地质资料,□水文资料, √勘察资料1套份。7提供设计图纸□图纸目录,√施工全图 壹 套份。8资金来源情况√政府 100%, □国有 %, □集体 %, □私营 %, □外资%, □其它: 9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50%以上到位 □30%以上到位√启动资金到位 □10免费提供监理条件 √提供现场临时办公条件□提供现场住宿条件□提供通讯工具□提供交通工具□提供特殊检测设备 □ 11建设 工程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公路工程 □港口航道 □水利水电 □电力工程 □化工石油□市政工程 □通信工程 □机电安装 □绿化工程 □人防工程 工程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5967m2,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600 m2,框架结构二层。工程建安费用估算为4377万元,包括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及室内景观和艺术陈设工程、室外配套及附属工程。招标内容阳江市碧湖居宾馆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前期、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保修阶段全部内容的建设工程监理。监理阶段√前期工作阶段 √勘察、设计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二)招标项目监理要求和招标人要求12质量要求质量目标:√达国家合格标准。□执行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阳江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其它说明:综合验收达到施工招标质量要求。 13安全文明 施工要求安全目标:√阳江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样板工地执行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阳江市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评标准。 √其它说明:达到施工招标要求的标准。 14投资控制目标□不突破预算□不突破预算的 %□不突破施工中标价,□不突破施工总承包价□不包括设计变更√不超过项目总概算15进度控制目标√与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工期、保修期相同 16监理要求□对设计阶段进行质量、投资、工期三方面控制√对施工及保修阶段进行质量、投资、工期三方面控制 √对主要部位关键部分实施旁站17监理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日√自合同签订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止。18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结算价√本建设项目招标部分预算建安工程费约4377万元,按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的取费标准计算,招标人设置的招标控制价为107.5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不得超过招标人设置的招标控制价的70%,即 75.25 万元,否则作废标处理。√合同价为中标价,若审定建安工程费有减少,则结算时监理费用按中标价×审定建安工程费÷4377万元进行结算,若审定建安工程费有增加,则按中标价结算。19费用支付方式□按每月完成的工程量比例支付 □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 □按监理工期的月平均额支付 √按监理合同约定支付,根据工程完成情况,按阶段、分期向市有关部门申请拨付监理酬金,具体支付办法如下:1)、施工阶段,按施工进度对应的比例每月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支付至对应监理酬金的7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单位使用后在市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支付至对应监理酬金的85%;提供完善的竣工资料后在市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支付至对应监理酬金的90%;在工程结算经审核部门审定后在市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支付至监理酬金结算价的95%;3)、待本项目有关监理的资料移交完毕并办理备案手续,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付清监理酬金总额的剩余款项。(三)投标人的基本条件及要求20投标人投标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拟派工程总监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参加会议的投标人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须在开标现场会提交),并带企业介绍信办理开标会进场证。21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地点保证方式: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保证金数额:2万元√投标文件提交时限:开始时间:2012年7月25日下午2时30分 截止时间:2012年7月25日下午3时正√汇入银行和账户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阳江中心广场支行;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部 √汇入账号名称:汇入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号:
********169*****0300002 √其他说明:不能在开标会现场提交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地点: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 地址:市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2中标人履约担保保证方式:√现金保证□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银行转账 □预存保证(足额)缴纳方式:中标人应当在签定工程监理合同时,向业主提交不可撤销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以提供招标人所同意接受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已在本市备案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者现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3投标人资格审查□直接入围。□资格预审入围: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办法选取名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应仔细对照本招标文件,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按照招标文件准备好相关资料原件在开标现场提供查验,如由此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招标方不会进行任何补偿。(四)投标文件编制成果要求24资格后审申请书√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后审内容□其它:25投标文件份数资格审查文件:一套正本 ,四套副本。商务文件:一套正本 ,四套副本。(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须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26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的包封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16.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五)开标、评标、定标一般规定及要求27资格后审委员会组成及开标地点、时间√资格后审委员会由 7 名成员组成 √其中招标人委派 1 名√其中招标代理人委派 1 名√评标委员会 5 名√地点: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招标会议室√开标时间:2012年7月 25 日下午3 时正28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 5 名评委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0名评委 √全部评委在专家库中抽取。29评标定标办法√(1)采用最低价评标法:取投标单位有效投标价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2)上述方法产生多个投标人中标的投标报价并列时,则现场抽签确定最后中标人。 □综合评标法:综合得分排名最高的为中标人。□若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得分相等时,按照监理方案得分高的在先。□若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总得分及监理方案得分均相等时,摇号大的在先。30项目评标方式□暗标评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暗标评标方式。√明标评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明标评标方式。□明暗结合:技术文件(监理方案)采用暗标,其它部分采用明标评标。 31候选中标方式因中标单位原因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将:√以该中标价依排名次序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依此类推□重新组织招标□其它说明:32合同文本□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合同范本(六)其他事项33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天内有效√45天内有效□60天内有效 □90天内有效 □天内有效34其它事项(可加附页)鉴于本工程是市政府的重点工程,工期比较紧,在工程建设各阶段工作内容多,工作质量要求高,为控制投资、保证质量、确保工期,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完之后,不论签订合同与否,其派驻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立即到位,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特要求如下:一、招标人对中标人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一) 监理任务:对工程建设的目标进行有效地控制和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全面维护委托人委托的项目合法权益,为委托人提供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意见,帮助委托人尽可能实现预定的合理建设目标。(二) 建设前期阶段监理的内容:1、投资项目的决策咨询;2、协助委托人进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3、协助委托人编制设计任务书;4、协助委托人办理相关的前期手续;5、协助委托人做好初步勘察的相关工作和成果文件。(三) 勘察、设计阶段监理的内容:1、协助委托人编制勘察、设计要求,组织、参与评审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2、参与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协助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实施;3、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重点作好勘测现场及设计与勘测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参与验收勘察成果;4、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5、督促设计单位实行限额设计,控制工程总投资规模,确保施工预算不超过概算,控制设计质量及工期;6、审查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点,满足委托人所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7、审查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8、审核设计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具体要求和设计规范;9、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10、协助审核设计概算,重点对工程项目内容及概算工程量进行计算或审核。协助审核项目预算,重点对工程项目内容及预算工程量进行计算或审核。11、综合协调各专业设计工作。(四)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工作内容:1、协助委托人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2、编制本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总策划书;3、编制各施工标段预想的施工方案;4、协助委托人进行招标工作管理;5、协助委托人、招标代理机构确定招标方案,具体包括确定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标段和各标段界面、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施工合同模式、评标方法、投标限价等重要事项;6、协助委托人整理、完善招标需要的技术要求和施工过程管理要求。整理招标需要的图纸、标准规范、标准图集、地质报告等技术文件资料,并编制目录;7、协助委托人审核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的条款,并提供书面意见;8、协助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9、协助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与工程有关的合同;10、代表委托人实行施工现场场地规划设计,协助办理施工许可、临时道路、围墙、开设大门、水电通讯接入等施工准备工作手续。(五) 施工阶段监理的内容:1、协助委托人与承建商编写开工报告,协助委托人办理开工手续;2、审查承建商选择的分包商;3、组织施工图纸会审;4、审核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5、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委托人、承建商、设计单位三者之间的关系;6、审核承建商或委托人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7、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督促、检查承建商落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监督施工单位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实行“平安卡”管理制度;工程投资控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如下: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认并记录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隐蔽工程的实际发生情况,审核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隐蔽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审核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涉及的工程造价的变化;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审核承包人申报的当期实际完成工程内容和实物工作量,并审核期中支付报告;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完成对承包人申报的工程竣工结算的协助性审查。以上工作内容以外的造价咨询工作,委托人应另行委托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完成。8、组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签发工程付款凭证;9、负责施工现场签证;10、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11、组织委托人和工程承包人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12、督促建设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及其备案手续;13、参加工程验收,审查工程结算。(六)保修阶段监理的主要内容为负责定期(每年不少于4次)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七)工作内容包含招标人发包的其他工程以及招标的所有建安设备工程全过程监理及使用单位负责招标、采购的设备工程监理及安全监理。(八)除按监理规范的具体要求以外,还应重点完成以下工作:对各阶段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对各阶段的审核内容出具书面意见;协助招标人各阶段的报建工程;必须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阳江市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理,严格按施工招标文件及合同对风险包干内容、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工程量进行辨别和确认,并按设计变更审批程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九)招标文件约定的其它内容。二、其他要求:(一)人员到位要求:中标人派驻工地人员必须按投标时资格后审申请书拟投入人员相一致,不得随意更换,如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本工程拟派总监(或经招标人同意的总监代表)在监理工作的各个阶段须在招标人提供的工作场所,按招标人的工作作息时间或双方约定的工作时间,协助招标人工作,如缺勤,须书面报请招标人同意,否则一经发现不在本工程监理工作岗位,则一律按缺勤处理,每缺勤一次扣减500元监理酬金。其他驻场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按不少于招标人工作作息时间及现场施工要求时间在施工现场作好该阶段的管理工作,工程前期阶段,至少 1 名监理人员协助前期报建工程;施工阶段,配备监理人员要满足国家有关规定要求配备的现场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合理、齐全;在整个工程中各专业的监理人员均需到位,其中24小时驻场监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该1人必须为中标时承诺的监理机构人员),如缺勤,须书面报请招标人同意,否则一经发现不在本工程监理工作岗位,则一律按缺勤一天处理,每人每缺勤一天扣减600元监理酬金。(二)中标人须自备必要的测量、检测工具用于工程计量及工程质量控制;协助办理工程有关的各类报建工作及委托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三)中标人中标后,如为阳江市外企业必须半个月内在阳江市区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确保所承诺的监理机构人员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使用文字种类1.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方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2.使用货币种类2.1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3.监理资金3.1招标人确保监理资金已获得,且将首先保证满足用于本项目工程监理合同的支付。4.投标费用4.1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5.投标资格5.1本工程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保证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中所规定的资格和资格后审文件要求。6.投标有效期6.1投标有效期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3项规定执行。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授予人补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6.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3投标人须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4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有效期。6.5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7.标前答疑及踏勘现场7.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在网上提出,截标前10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5日前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补遗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发布。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向所有投标人公告。7.2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工程的具体位置。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7.3 投标人应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7.4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现场资料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作出的推论、理解及结论概不负责。7.5 投标人踏勘现场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投标保证金8.1 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违约行为而蒙受损失,本工程采用投标保证金办法。8.2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以本企业帐号开出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直接开给招标人委托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阳江中心广场支行;帐号:
********169*****0300002;户名: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部),在开标会现场提交,由现场监督人员负责登记、查验和保管。8.3不能在开标会现场提交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资格。8.4评标后,评审结果的前3名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入投标保证金专户,出具保证金收据;其余投标人的保证金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于开标会结束后即时退回投标企业。8.5 经评标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中标人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并进场施工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其余2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8.6在查验或转帐时,凡经查核投标保证金是空头支票或汇票的投标人,由招标管理主管部门对该投标人作出停止半年参加本市投标资格的处罚,记为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对中标人取消中标资格。8.7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8.7.1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8.7.2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9.监理基础资料提供投标人确定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在网上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包含了基础监理所需资料的全部内容。(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组成10.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选项和投标须知相关条款所列文件及所有按本招标文件第11条、第12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及第7条所述的书面答复内容。11.招标文件解释及澄清11.1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解释顺序按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11.2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存在残缺、表述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应于规定时间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将被拒绝。11.3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以书面答疑的方式予以答复,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11.4书面答复将在网上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公告。书面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2.招标文件修改12.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至少5日,招标人都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12.2补充通知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以书面方式在网上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公告,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2.3鉴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需根据补充通知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2.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文件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投标文件组成13.1投标文件由资格后审文件和商务文件二部分组成。13.2资格后审文件(详见资格后审部分)。13.3商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3.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3.3.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3.3.3投标承诺书;13.3.4监理报价书; 13.3.5投标保证金;13.3.6按本须知规定应填报的其他资料。14.投标文件格式14.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资格后审文件和商务文件内容格式要求编制。14.2投标人应当在提交的投标函件右上侧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4.3“正本”与“副本”字样须使用不能擦去的深色墨迹打印或书写,若有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4.4投标函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4.5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投标文件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15.投标报价15.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按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的取费标准计算,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进行报价。16.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6.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后审文件用A4纸幅胶装书状成册,封面要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16.2资格后审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如下:16.2.1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然后用外层密封袋包装成一体。16.2.2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16.2.2.1写明招标人名称;16.2.2.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工程名称和招标工程编号;(2)投标文件的内容(如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3)2012年7月25日下午3时正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6.2.3除了按本须知第16.2.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18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16.2.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标明按本投标须知第16.1款、第16.2.1款、第16.2.2款和第16.2.3款规定装订、密封和标记的,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6.2.5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不得出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密封章。16.3商务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规定同资格后审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要求。17.投标文件提交17.1投标人应于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人指定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室。17.2招标人可以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7.3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截止之后的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撤回及修改18.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于投标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递交撤回或补充修改其投标文件的通知。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将不能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18.2投标人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本投标须知第16条款的规定进行标志及密封,并在密封封面标明“撤回”或“修改”字样。18.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递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四) 开标19. 开标19.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19.2 开标程序:(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注意事项;(2)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组成情况;(3)主持人宣布投标人数量和投标文件送达情况;(4)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招标人代表对投标人到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进行验证,并宣布验证结果;(5)招标人委托投标人或监督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宣布检查结果;(6)工作人员开启投标文件,主持人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数据逐项在图板上公布;(7)各投标人确认报价,将有效投标文件的资格后审申请书送资格审查。19.3招标人在截标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当众予以拆封、宣读。19.4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19.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0.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0.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资格后审和评标;20.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查验的(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20.1.2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6条的要求装订、密封的;20.1.3投标书逾期送达的;20.1.4投标人未能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原件的。(五) 资格后审21. 资格后审21.1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采用资格后审的,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详见资格后审须知附件3资格后审评审细则具体要求。21.2资格后审委员会提交资格审查报告,根据资格审查报告,招标人将审定为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的,不再进行后续招标投标程序。(六) 评标22.评标委员会组成22.1评标委员会由资格后审委员会中的专家组成。22.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3.评标过程的保密23.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人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与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3.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4.开启标书后,进行符合性审查,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在注明要签字盖章的位置由规定人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的。(2)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设置报价范围的。(3)两个或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明显雷同现象的。(4) 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文件的。 25.低价评标法:本工程采用低价评标法,选择最低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5.1评标、定标程序(采用低价评标法):(1)主持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2)工作人员把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3)评标委员会逐一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认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否作出响应以及投标报价是否为有效投标报价;(4)评标委员会对确认的有效投标报价按低至高的顺序进行排序,并向招标人推荐三个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列时,则现场抽签确定排序,并书写评标报告;(5)主持人根据评标报告公布有效投标报价并排序结果;(6)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评标、定标的有关内容,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存档备案;(7)评标、定标会议结束。(七)中标与确认26中标公示26.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根据本须知第25.1款所确定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及其中内容将于2012年7月26日起在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27中标人确认及发出中标通知书27.1中标人确认。在规定的公示期间内无异议的,招标人确定综合分数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中标,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其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其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出现前款规定同样原因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三名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7.2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根据投标须知27.1规定,向中标人发出经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和招标管理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如接到有关投诉的招标人将可能暂停发出中标通知书。28.授标及废除授标28.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招标人若查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废除授标:(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2)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3)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4)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招标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情形。28.2中标人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第25条确定的顺序依次选择下一投标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八)合同的授予29.合同授予标准29.1本招标工程的监理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7.1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0. 中标通知书30.1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经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的中标通知书。31. 合同协议的签订31.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订立书面工程监理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1.2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1.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应改正并处以相等于投标保证金额的罚款。31.3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第31.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1.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监理,不得将中标项目监理转让(转包)给他人。32. 履约担保32.1中标人应当在签定工程监理合同时,向业主提交不可撤销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以提供招标人所同意接受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已在本市备案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者现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2.2合同协议书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第32.1款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使用招标人提供的格式。32.3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2.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2.4中标人履约担保作为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中标人履约担保不得随意撤保,并把保函原件送招标管理机构登记保管。33. 合同备案33.1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把一份监理合同原件送招标管理机构备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建设工程监理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商务文件部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人:电话: 手机:目 录1.投标人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2.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承诺书………………………………………………5.监理报价书………………………………………………6.投标保证金………………………………………………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职务: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 日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承诺书致 (招标人): 经认真分析研究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并经考察工程现场,我公司将决定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并郑重承诺:1.在投标函中填报的监理服务收费报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监理招标文件及监理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含合理成本、税金及利润等一切费用)。2.投标书中列出的监理机构人员在中标后组成本工程项目监理部,保证全部人员在监理服务的全过程中根据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工作中。保证在施工阶段,总监理工程师每周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5天;监理机构节假日人员休息安排,提前三天通知招标人,并保证在节假日施工期间,现场值班监理人员专业满足监理工作需要。3.未经招标人方认可,投标文件中派出的监理人员不作任意更改。如确需变更,必须先取得招标人方认可并保证变更后的监理人员能够更好地完成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内容。 4.如未能组织投标文件所承诺的监理仪器、设备进场,同意按所缺的监理仪器、设备的价值2倍支付违约金。5.派出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廉洁自律,不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礼金和其他财物;无论公司领导或监理机构组成人员,保证不与承包人等有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任何不正当的接触,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6.投标过程中,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与其他投标人友好竞争,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不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也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7.投标文件中所描述的企业和监理人员情况以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愿向招标人支付不少于监理合同总价20%的惩罚性赔偿金;并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的任何处罚。8.如我公司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无论任何时候,招标人均可无条件取消我公司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可随时终止合同而不需要给予我公司任何补偿。9.如我公司中标,保证按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及时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备案,除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那一份外,承诺不再行订立背离该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0.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严格按照经招标人认可的监理规划开展监理工作。11.充分理解和尊重招标人的选择。投标人: (盖章)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月日阳江市 工程监理报价书致(业主) :1、经分析研究监理招标文件并经考察工程现场后,我监理公司愿以(大写):(¥:万元),作为本工程监理服务的总费用。并按合同条件、设计规范、勘察规范、监理规范、施工技术规范和设计、勘察合同、施工承包合同条件及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承担并完成上述工程建设前期、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保修阶段全部内容建设工程监理服务任务。2、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保证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本工程的监理任务。合同价为中标价,若审定建安工程费有减少,则结算时监理费用按中标价×审定建安工程费÷4377万元进行结算,若审定建安工程费有增加,则按中标价结算。3、我单位同意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本监理报价对我单位始终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予接受。4、在正式合同协议制定和签署之前,本监理报价连同中标通知书应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5、我单位理解,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者中标的理由。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年月日委托人签字:日期: 年月日投标人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本项无格式)第五章 合同格式编号: 阳江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工程名称:阳江市碧湖居宾馆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建设单位:阳江市公共工程管理局监理单位: 第一部份建设工程监理协议书委托人:阳江市公共工程管理局监理人:××监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概况如下:工程名称:阳江市碧湖居宾馆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工程建设地址:阳江市江城区鸳鸯湖西路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5967m2,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600 m2,框架结构二层。工程建安费用估算为4377万元,包括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及室内景观和艺术陈设工程、室外配套及附属工程。监理范围:阳江市碧湖居宾馆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前期、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保修阶段全部内容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价:万元。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及第三部分《专用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合同或协议、文件另有说明的除外:1、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2、本合同第一部分《建设工程监理协议书》;3、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4、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5、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委托书;6、监理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7、监理投标文件。四、工程监理范围■土石方 ■基坑支护 ■地基与基础 ■主体工程 ■装饰装修 □钢结构 ■屋面 ■防水 ■建筑电气 ■建筑给排水 ■智能化 ■通风空调 ■防排烟 ■电梯设备及安装 ■消防 □幕墙 □燃气 ■金属门窗 □人防 ■白蚁 ■园林建筑 ■园林绿化■室外工程(安装工程、停车场、广场、道路等)■其他:附属工程五、监理服务阶段经双方协商,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对本工程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建设资金使用和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代表委托人实施监督与管理;对本工程下列阶段实行监理:■建设前期阶段 ■ 勘察、设计阶段 ■ 施工准备阶段 ■ 施工阶段 ■ 保修阶段六、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七、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2012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移交、保修期满之日终止。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四份。委托人:(公章)监理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开户银行:广发行阳江分行漠江支行 开户银行:帐号:
****************68 帐号: 电话:
****-*******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2012年月日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监理人义务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可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相应的报酬已由监理人在监理酬金中综合考虑。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监理人员必备的工地办公用房和住房以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监理人自备的设施所需的经济补偿已由监理人在监理酬金中综合考虑。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监理人权利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做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委托人权利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第二十二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二十四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监理人责任第二十五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的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由于监理人工作不到位,监理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委托人责任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第三十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赔偿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一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监理报酬不再调整。第三十二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监理报酬不作调整。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结算、工程移交手续且工程保修期满后,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七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监理报酬第三十八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三十八条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支付。第三十九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内未支付监理报酬,未支付的监理酬金不计滞纳金。第四十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第四十一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其他第四十二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四十三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第四十四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依法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是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项目监理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监理规划: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工地例会: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合同管理等事宜定期召开的、由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工程计量:根据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量计算的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成工程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见证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旁站: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巡视: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平行检验: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设备监造:监理单位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和设备订货合同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的监督活动。费用索赔: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合同一方因另一方原因造成本方经济损失,通过监理工程师向对方索取费用的活动。临时延期批准:当发生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的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暂时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延期批准:当发生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的最终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广东省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法规和规章。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项目监理机构中配备监理人员的数量和专业应符合本合同对监理深度和密度的要求,能体现监理机构的整体素质,满足监理目标的控制要求。监理人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详见 附件4第九条本项目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协调工作补偿金额已经包含在监理合同价内。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在_7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第十二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五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的设施仅限于面积10~20平方米的现场监理办公、生活综合用房一间。项目监理机构在撤离施工现场前7天,监理单位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办理相应的移交手续。监理人应自备完成本项目监理工作必要的设备及资料,监理人自备设备及资料的补偿金额已包含在监理合同价内。第十七条对标准条件第十七条第2、第9、第10点约定的监理人权利修改如下: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建议权。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属于委托人。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初审权。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属于委托人。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工程款支付的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确认权属于委托人。11、监理人必须按《阳江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制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监理,严格控制变更和现场签证。如未按《阳江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制暂行办法》要求执行,擅自进行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变更和签证无效。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书面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在二十四小时内书面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委托人有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工程款支付的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确认权。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应保证监理工作的延续性,除委托人提出外,监理人不应调整监理人员。因情况特殊确需调整时,应满足如下条件要求:1、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至少提前7天前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2、调入人员上岗前一周内,与调离人员应有不少于5个半天的现场工作交接时间,交接时间的计算以调入人员与调离人员是否同时在现场的工作的记录为依据。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对监理资料的管理提出要求,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等资料。(一)监理人的监理资料的管理要求如下:1、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2、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3、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4、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二)监理人提交的施工阶段监理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建设前期阶段:1、项目建议书;2、项目选址意见书;3、项目环境评价书;4、可行性研究报告;5、国土证书;6、建设用地批准书;7、抗震评价书;8、立项批复;9、勘察文件;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1、人防批准书;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3、工程审图意见书;14、防雷许可文件;15、消防许可文件;16、来往函件;17、阶段性监理总结。勘察、设计阶段1、设计招标、投标文件;2、设计任务书;3、监理的控制方案及实施细则;4、监理工程师通知单;5、监理工作联系单;6、来往函件;7、设计成果图;8、会议纪要;9、工程款支付证书;10、索赔文件资料;11、阶段性监理总结。施工阶段:1、监理规划;2、监理实施细则;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4、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6、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7、测量核验资料;8、工程进度计划;9、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10、检查试验资料;11、工程变更资料;12、隐蔽工程验收资料;13、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14、监理工程师通知单;15、监理工作联系单;16、报验申请表;17、会议纪要;18、来往函件;19、监理日记;20、监理月报;21、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22、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23、索赔文件资料;24、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25、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26、监理工作总结。(三)施工阶段的监理月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认后在每月28日前送达委托人常驻代表签收。监理月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本月工程概况;2、本月工程形象进度;3、工程进度:⑴ 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⑵ 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4、工程质量:⑴ 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⑵ 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5、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⑴ 工程量审核情况;⑵ 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⑶ 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⑷ 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6、合同其它事项的处理情况:⑴ 工程变更;⑵ 工程延期;⑶ 费用索赔。7、本月监理工作小结:⑴ 对本月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⑵ 本月监理工作情况;⑶ 本月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出勤一览表;⑷ 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⑸ 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⑹本月完成、验收项目图片。(四)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监理工作总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2、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3、监理合同履行情况;4、监理工作成效;5、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6、工程照片。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次数之和大于10次,或缺勤次数大于3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第二十五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合同终止日期。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或违反合同约定,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1、对现场工作人员缺勤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按附件1约定执行;2、对监理工作缺陷、失误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按附件2约定执行;3、如监理人当月的监理月报延迟至次月才送达委托人,每次扣罚监理人1000元;如监理人当月的监理月报延迟至次月5号后才送达委托人,每次扣罚监理人2000元;每缺1个月的监理月报,扣罚监理人3000元。4、在施工方提供了合格的竣工资料后,监理人须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向委托人提供四套完整的竣工资料。5、对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失职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约定为: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6、除因违反本合同通用条件第二十四条规定产生的赔偿外,前四点累计赔偿(扣罚)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扣除税金)。第三十八条 双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一)本工程监理酬金采用合同总价包干方式承包,以中标价万元(大写: )由监理人总价包干。合同价为中标价,若审定建安工程费有减少,则结算时监理费用按中标价×审定建安工程费÷4377万元进行结算,若审定建安工程费有增加,则按中标价结算。如遇项目停建,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按以下原则进行结算:因非监理人原因必须终止合同时,如在前期阶段按项目建议书批复中建安工程费(如项目建议书批复中未明确建安费,按项目建议书批复总投资的70%计算)为计费额,按上述收费标准计算出监理酬金并乘以5%进行结算,如在施工阶段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监理酬金的支付时间与金额约定如下:1、施工阶段,按施工进度对应的比例每月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支付至对应监理酬金的7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单位使用后在市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支付至对应监理酬金的85%;提供完善的竣工资料后在市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支付至对应监理酬金的90%;在工程结算经审核部门审定后在市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支付至监理酬金结算价的95%;3、待本项目有关监理的资料移交完毕并办理备案手续,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付清监理酬金总额的剩余款项。本合同额外工作报酬已包含在监理合同价内。第四十条双方同意用 人民币 支付报酬,按_/_汇率计付。第四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委托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附加协议条款:第四十八条监理人的监理任务和内容要求(一) 监理任务:对工程建设的目标进行有效地控制和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全面维护委托人委托的项目合法权益,为委托人提供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意见,帮助委托人尽可能实现预定的合理建设目标。(二) 建设前期阶段监理的内容:1、投资项目的决策咨询;2、协助委托人进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3、协助委托人编制设计任务书;4、协助委托人办理相关的前期手续;5、协助委托人做好初步勘察的相关工作和成果文件。(三) 勘察、设计阶段监理的内容:1、协助委托人编制勘察、设计要求,组织、参与评审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2、参与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协助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实施;3、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重点作好勘测现场及设计与勘测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参与验收勘察成果;4、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5、督促设计单位实行限额设计,控制工程总投资规模,确保施工预算不超过概算,控制设计质量及工期;6、审查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点,满足委托人所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7、审查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8、审核设计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具体要求和设计规范;9、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10、协助审核设计概算,重点对工程项目内容及概算工程量进行计算或审核。协助审核项目预算,重点对工程项目内容及预算工程量进行计算或审核。11、综合协调各专业设计工作。(四)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工作内容:1、协助委托人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2、编制本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总策划书;3、编制各施工标段预想的施工方案;4、协助委托人进行招标工作管理;5、协助委托人、招标代理机构确定招标方案,具体包括确定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标段和各标段界面、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施工合同模式、评标方法、投标限价等重要事项;6、协助委托人整理、完善招标需要的技术要求和施工过程管理要求。整理招标需要的图纸、标准规范、标准图集、地质报告等技术文件资料,并编制目录;7、协助委托人审核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的条款,并提供书面意见;8、协助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9、协助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与工程有关的合同;10、代表委托人实行施工现场场地规划设计,协助办理施工许可、临时道路、围墙、开设大门、水电通讯接入等施工准备工作手续。(五) 施工阶段监理的内容:1、协助委托人与承建商编写开工报告,协助委托人办理开工手续;2、审查承建商选择的分包商;3、组织施工图纸会审;4、审核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5、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委托人、承建商、设计单位三者之间的关系;6、审核承建商或委托人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7、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督促、检查承建商落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监督施工单位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实行“平安卡”管理制度;工程投资控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如下:确认并记录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隐蔽工程的实际发生情况,审核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隐蔽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审核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涉及的工程造价的变化;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审核承包人申报的当期实际完成工程内容和实物工作量,并审核期中支付报告;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完成对承包人申报的工程竣工结算的协助性审查。以上工作内容以外的造价咨询工作,委托人应另行委托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完成。8、组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签发工程付款凭证;9、负责施工现场签证;10、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11、组织委托人和工程承包人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12、督促建设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及其备案手续;13、参加工程验收,审查工程结算。(六)保修阶段监理的主要内容为负责定期(每年不少于4次)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七)工作内容包含招标人发包的其他工程以及招标的所有建安设备工程全过程监理及使用单位负责招标、采购的设备工程监理及安全监理。(八)除按监理规范的具体要求以外,还应重点完成以下工作:对各阶段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对各阶段的审核内容出具书面意见;协助招标人各阶段的报建工程;必须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阳江市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理,严格按施工招标文件及合同对风险包干内容、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工程量进行辨别和确认,并按设计变更审批程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九)招标文件约定的其它内容。第四十九条监理人的安全生产监理的内容和责任监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一)施工安全的监理内容1、监理人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人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⑴ 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⑵ 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⑶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⑷ 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⑸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9、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10、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11、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12、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1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委托人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14、监理人应派专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人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人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委托人。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人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人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当记载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监理人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二)施工安全的监理责任1、监理人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的,监理人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人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人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委托人。监理人未及时制止并报告的,监理人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2、监理人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监理人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3、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理人没有及时将情况报告的,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4、监理人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应当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监理人履行了上述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而发生安全事故的,监理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第五十条 附加条款:1、如经委托人考核,监理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监理人应按委托人要求及时更换。2、监理人须委派投标时承诺的监理人员进场工作,否则,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收取一定的违约金(按监理合同价的5%收取违约金,总监及各专业组的主要负责人员按专用条件第二十二条规定收取违约金),并视情节严重直至解除合同为止。3、对监理人投标时承诺委派的驻场监理人员,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单方要求监理人驻场服务(包含在委托人办公室或工地现场服务),监理人须无条件执行,否则委托人有权根据情况对监理人收取一定的违约金(按监理合同价的5%收取违约金),并视情节严重直至解除合同为止。4、本项目执行以下附件中所列条款及要求:附件1《监理人员考勤情况处理一览表》附件2《监理单位综合管理工作缺陷、失误处理一览表》附件3《监理服务的要求、范围与内容》附件4《监理人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附件5《监理月报格式》附件1: 监理人员考勤情况处理一览表序号任职人员岗位人员基本要求出勤要求每人每缺勤半天扣罚标准(元)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附件4自工程开工令签发之日起至实体工程验收通过之日止,每天必须到现场指导工作。500(元/人次)1人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附件4自工程开工令签发之日起至实体工程验收通过之日止,每天必须在现场工作,当总监在现场时可不在场。500(元/人次)1人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兼职3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附件4自工程相应专业开工之日起至实体工程完工之日止,每天施工时必须在现场工作。600(元/人次)1人4土建专业监理员附件4自工程相应专业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每周在现场工作不少于7个工作日,且在白天工作时间段内,当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时必须在场。600(元/人次)1人不得兼职5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附件4自工程相应专业开工之日起至实体工程完工之日止,每天施工时必须在现场工作。600(元/人次)1人6市政专业监理员附件4自工程相应专业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每周在现场工作不少于7个工作日,且在白天工作时间段内,当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时必须在场。600(元/人次)1人不得兼职7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附件4自工程相应专业开工之日起至实体工程完工之日止,每天施工时必须在现场工作。600(元/人次)1人8安装专业监理员附件4自工程相应专业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每周在现场工作不少于7个工作日,且在白天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段内,当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时必须在场。600(元/人次)1人不得兼职9技术支撑人员附件4每人每周在现场工作不少于2个半天。300(元/人次)人数不限,可以兼职说明:1、正常出勤时间规定如下: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应视工程现场实际开工情况调整)。2、专业监理工程师可替相应专业监理员顶班。3、扣罚标准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业务收费标准》制定。如总监代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其扣罚标准按总监代表执行。4、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迟到或早退在1小时以内每次扣罚60元,其余监理人员迟到或早退在半小时以内每次扣罚30元。迟到或早退在1小时以上按缺勤处理。每人每月迟到及早退之和如在3次以内的,可不予处罚。5、考勤结果及扣罚情况拟每月统计、通报一次。6、特殊情况下的考勤扣罚减免由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业主代表签字处理。附件2:监理单位综合管理工作缺陷、失误处理一览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名称处罚标准备注(一)管理水平1建立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组织架构和各项规章制度未建立扣1000元;缺一项/次扣500元2虚报人员编制每人扣2000元3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未完成或编制不符合要求开工前未完成(或未通过)扣1000元4未按规定时间、格式提交各类报表、报告、会议纪要、资料、档案等延误扣100元/天5虚报、伪造各类报表、报告、资料、档案等出现一次扣200元6出席建设单位组织的会议、验收等工作迟到、早退、缺席迟到、早退出现每次扣200元,缺席每次扣500元7执行《施工单位考评细则》出现错漏出现一次扣200元8施工期间离岗或施工单位投诉找不着人(经核实属实的)发现一次扣200元9未按照各专业要求的规范及操作流程进行监理出现一次扣200元10未按时组织监理例会发现一次扣300元11现场检查与验收次数、时间没有达到要求发现一次扣200元(二)进度控制1未按时审核、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设计方案开工前未完成扣2000元2周计划完成率不到当周计划工作量的85%;未提出有效措施每次扣200元;累计进度误差超过7天,按1000元3未及时提醒建设单位订购的甲供材料、设备、家私遗漏一项扣1000元4因监理原因导致工程未按合同工期完成扣90000元5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完毕送建设单位每延迟一日扣200元(三) 工程质量1建设单位代表或政府职能部门巡检中发现质量问题,而监理人员事先未提出的存在轻微质量问题,出现一个扣100元;存在一般问题,发现一个扣200元;存在严重质量隐患问题发现一个扣1000元(三) 工程质量2建设单位代表或政府职能部门进行隐蔽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而监理人员在事前的预检中未发现,或已发现而未向施工单位提出改正要求存在轻微质量问题,出现一个扣200元;存在一般问题,发现一个扣1000元;存在严重质量隐患问题发现一个扣10000元3建设单位组织的初验存在问题,而监理单位事前未提出的存在轻微质量问题,出现一个扣200元;存在一般问题,发现一个扣500元;存在严重质量隐患问题发现一个扣10000元4建设单位组织的终验存在问题,而监理单位事前未提出的存在轻微质量问题,出现一个扣200元;存在一般问题,发现一个扣1000元;存在严重质量隐患问题发现一个扣30000元5因监理原因竣工验收没有一次通过(未达到合格工程)扣90000元6在保质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每次扣1000元7进场材料、设备未按规定程序检查和记录每次扣3000元(四)投资控制1对施工单位进货安排申请审核有误或没有审核发现一次扣200元2在工程变更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未及时按有关程序办理工程签证每延误一天扣200元,最多扣1000元3建设单位代表发现经监理审核的施工签证是虚报、多报发现一次扣3000元4中间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工程竣工结算时,建设单位发现经监理审核的工程造价比实际多每次超过5%,扣3000元5因监理工作失误原因造成设计变更或工程索赔每次超过10%,扣除10000元以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小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评审为准每次超过20%,扣除50000元每次超过50%,扣除100000元发现一次扣5000元(五) 安全文明1建设单位代表或政府职能部门检查、验收,发现违反《施工单位考评细则》中有关安全文明的规定出现一次扣500元2向施工单位或人员索取利益(含未遂);或收受利益扣10000元/次有权要求更换涉及人员3未经委托人许可,向第三方提供任何与委托人有关的资料扣10000元/次4在施工中发生设备安全事故中的一般事故的扣10000元/次5在施工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扣100000元/次(六)资料管理1.合同文件(1)委托监理合同(包括监理招标文件)(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施工招投标文件) (3)工程分包合同,各类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涉及监理业务的合同 (4)有关合同变更的协议文件 (5)工程暂停及复工文件 (6)费用索赔处理的文件(7)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处理文件 (8)合同争议调解的文件(9)违约处理文件每遗失一份资料最高扣5000元,最低扣200元2.勘察、设计文件(1)可行性研究报告 (2)设计任务书、扩大初步设计 (3)前期资料(含图纸文件)(4)施工图及说明文件 (5)工程变更文件(6)图纸会审有关记录 (7)设计交底有关记录及会议纪要同上3.监理工作指导文件(1)工程项目监理大纲 (2)工程项目监理规划 (3)监理实施细则 (4)工程监理机构编制的工程进度控制计划、质量控制计划、造价控制计划等其他有关资料 同上4.施工工作指导文件(1)施工组织设计(总体或分阶段)(2)分部工程施工方案 (3)季节性施工方案 (4)其他专项(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同上5.资质资料(1)总包单位资质资料及人员上岗证 (2)分包单位资质资料及人员上岗证 (3)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资质资料 (4)工程试验室(包括有见证取样送检试验室)资质资料同上6.工程进度文件(1)工程开工报审文件(2)工程进度计划报审文件 (3)工程竣工报审文件(4)其他有关工程进度控制的文件 同上7.工程质量文件(1)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文件 (2)施工试验报审文件(3)见证取样送检试验报审文件(4)分项工程质量报审文件(5)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报审文件(6)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及质量事故处理报告(7)不合格质量项目通知及处理报告(8)其他有关工程质量控制的文件同上8.工程造价审批文件(1)工程施工概(预)算报验资料(2)工程量申报及审批资料 (3)工程预付款报批文件 (4)工程款报批文件 (5)工程变更费用报批文件(6)工程竣工结算报批文件(7)其他有关工程造价控制的资料同上9.会议纪要(1)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及监理交底会议纪要 (2)监理例会会议纪要 (3)专题工地会议纪要(4)其他会议纪要文件同上10.监理报告(1)监理周报(2)监理月报(3)专题报告同上11.监理工作函件(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2)监理工作联系单同上12.工程验收文件(1)设备安装专项验收记录(2)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3)人防工程验收记录(4)消防工程验收记录(5)其他有关工程的验收记录(6)单位工程验收记录(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8)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竣工移交证书同上13.监理日记(1)项目监理日志(2)监理人员监理日记同上14.监理工作总结(1)阶段工作小节(2)监理工作总结(3)月报总结 同上15.监理工作记录文件(1)监理巡视记录(2)旁站检查记录(3)监理抽检记录 (4)监理测量资料 (5)工程照片及声像资料 同上16.工程管理往来函件(1)建设单位函件(2)施工单位函件(3)设计单位函件 (4)政府部门函件(5)其他部门函件同上17.监理内部文件(1)技术性文件 (2)法规性文件(3)管理性文件 同上18.过程记录不详、过程资料汇总执行不力同上(七)人员到位情况1.设计阶段总监、各专业工程师按委托人要求进场少一人罚款1000元/天2.第一次工地会议及每次工程例会总监、各专业工程师全部参加。少一人罚款1000元/人。3.图纸会审总监、各专业工程师全部参加。少一人罚款1000元/人。4.装修阶段、电气安装阶段及室外配套阶段总监,土建工程师三人(含专职负责安全人员)、建筑工程师常驻现场,其他专业人员、监理员全部常驻现场。总监少到场一次罚款600元/次,其余人员罚款300元/次。5.收尾阶段总监常驻现场,各专业人员及监理员根据委托人需要驻场总监少到场一次罚款600元/次,其余人员罚款300元/次。6.结算阶段总监、造价工程师应委托人要求到场办公,其他各专业工程师配合。总监协调工作。总监少到场一次罚款600元/次,其余人员罚款300元/次。备注1、工程质量问题按严重程度可分为三级:严重问题、一般问题和轻微问题。2、所有驻场人员每月请假不超过二天。3、总监每月请假不得超过四天。4、在工程施工阶段,必须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安排监理人员现场值班。5、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的进场监理人员专业或数量单方面进行调整,监理人须无条件执行,否则委托人有权根据情况对监理人收取一定的违约金(按监理合同价的1%-5%收取违约金),并视情节严重直至解除合同为止。附件3: 监理服务的要求、范围与内容本工程监理人必须按国家及行业颁发的现行有关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工程的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工程。一、监理服务要求监理人应依据项目合同条件的规定,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监督相关各方履行各自的职责,如实地记录、作证,以实施质量及安全控制为主,进行进度、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使本项目达到委托人要求的标准和按期完工。二、监理服务范围1.设计阶段监理:加强对施工图设计进度的控制和协调,负责委托阳江市建筑设计协会或组织专家对设计图纸是否缺项、漏项及其功能性、经济性的审查,具体审查内容如下:1)按照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内容,审查设计内容是否齐全;2)审查功能考虑是否健全、满足要求,使用是否合理;3)审查各专业的配套情况(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消防、信息化、市政道路、强弱电、供热、设备等专业);4)审查各科室内的使用布置、规格尺寸是否合理;5)审查各种设计用材的经济合理性、可靠性;6)审查基础、结构的合理性。2.工程施工监理:包括《建设施工监理规范》(GB50319—2000)规定的土建、给排水、消防、防雷、人防、供电、照明、空调及通风、装修、智能建筑和信息化系统、电讯、电视、网络、室外配套工程、通信工程、垂直交通系统、消防控制中心等工程所包括的一切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工作;3.现场项目管理:负责对本工程范围内施工期间各专项工程的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协调。严格监督,协助总承包单位及各专业承/分包单位执行有关规定,并形成独立、封闭的施工区域和通道,规范着装,统一管理。协调各进驻单位工程同步建设,对各进驻单位工程进度统一调控,以使各进驻单位施工期间能够做到井然有序,不相互干扰、制约。三、监理服务的内容监理服务各阶段内的具体监理工作,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规定的监理内容,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编制监理规划或计划、监理细则;2、熟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了解施工现场;3、参与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方案优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5、作为委托人的委托人负责管理监督相关部门的设备安装与调试,并协调其相互关系;6、发布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7、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8、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频率不低于《房屋建筑与安装工程验收规范》规定的20%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9、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10、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11、审批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组织审查乙供材料看样定板,协助招标人组织乙供材料竞价工作;12、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13、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14、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15、签发中间交工证书;16、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17、发布停工令;18、对已完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19、签认中期支付凭证;20、按照委托人制定的变更管理程序,发起或审查变更令;21、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22、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23、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24、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25、签发交工证书;26、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委托人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27、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28、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29、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30、签发最终支付证书;31、配合委托人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32、对本项目相关合作单位进行考核;管理相关合作单位的进度款支付工作;33、编制本项目的付款台账;审核工程变更的工程量;编制本项目的实际工程进度情况,以PROJECT文件格式报进度计划递交委托人;资料的传递;收发文件管理;设计图纸变更管理;每周协调会议纪要整理及发送;34、付款台帐的格式、投资月报的格式、签证管理程序、设计图纸变更程序、工程变更的程序按委托人要求执行。35、投入本项目车辆没有委托人的同意,不得安排给现场监理项目组外的人员使用;36、协助委托人的施工招标工作;37、协助委托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范围包括:结算书工程子目是否与工程实际完成情况相符、工程使用的工程材料和设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38、委托人安排的本项目的其他管理工作。附件4: 监理人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序号任职人员岗位姓名年龄执业资格职称专业学历联系电话任职人员基本要求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1人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1人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兼职3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1人4土建专业监理员通过监理业务培训,并持有相关专业监理员证书1人不得兼职5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1人6市政专业监理员通过监理业务培训,并持有相关专业监理员证书1人不得兼职7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1人8安装专业监理员通过监理业务培训,并持有相关专业监理员证书1人不得兼职9造价工程师取得国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1人10技术支撑人员与第1~7项监理人员合并统计,要求持有工程师证书的人员专业涵盖: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智能弱电和预算专业。人数不限,可以兼职,但需满足任职人员基本要求说明:本表内容应与监理人的投标文件相符,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随意调整。 附件5监理月报格式阳江市碧湖居宾馆建设项目工程监 理 月 报(第期) 监理单位(盖章): 项目总监(盖章):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1、工程概况 监理月报表11.1、本月工程概况:1.2、本月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等综合评估:1.3、本月对各参建单位的管理进行评价说明:填表人填 表 日 期 年月日2、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监理月报表2 填表人填 表 日 期 年月日3、工程进度监理月报表32.1、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2.2、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2.3、针对本月施工进度、对施工单位进度管理进行评价:2.4、监理工程师本月对工程进度控制采取的措施:2.5、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及监理工程师准备采取的控制措施:填表人填 表 日 期 年月日4、工程质量监理月报表43.1、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3.2、本月监理工程师对质量控制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 3.3、对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进行评价:填表人填 表 日 期 年月日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月报表54.1、本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评价:4.2、对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进行评价:4.3、本月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果: 填表人填 表 日 期年 月 日6、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监理月报表65.1、工程量审核情况5.2、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5.3、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5.4、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填表人填 表 日 期年 月 日7、投资控制情况监理月报表75.1、本月工程计量及进度款支付说明:5.2、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计量、进度款支付管理采取的措施:5.3、本月工程变更汇总说明及监理工程师审核情况说明:5.4、本月费用索赔及工程延期情况说明及监理工程师审核情况说明: 填表人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8、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情况 监理月报表8序号验 收 项 目是否验收验收日期备注1建筑装饰装修分部2建筑屋面分部3建筑给排水分部4低压配电(含发电机组)安装5建筑电气分部6智能建筑分部7通风空调分部8电梯分部9室外工程质量验收10单位工程质量验收1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填表人填 表 日 期年 月 日 9、本月大事记监理月报表87.1本月主要事件:7.2本月天气情况(晴雨表):填表人填 表 日 期年 月 日 10、工地协调及重大事项处理情况监理月报表10填表人填 表 日 期 年 月 日11、本月对施工单位扣款明细监理月报表11填表人填 表 日 期年 月 日12、本月监理工作小结 监理月报表129.1、对本月进度、质量、安全、工程款支付、投资控制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9.2、本月监理工作情况9.3、对工程资料的审查及签认情况9.4、本月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出勤一览表9.5、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9.6、月监理工作的重点填表人填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资格后审…………………………………………………………………( )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 )(一)总则………………………………………………………………………( )(二)资格后审申请……………………………………………………………( )(三)资格后审评审标准………………………………………………………( )(四)利益冲突…………………………………………………………………( )(五)申请书提交………………………………………………………………( )(六)其他说明…………………………………………………………………( )(七)附件………………………………………………………………………( )附件1、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附表………………………………( )附件2、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附件3、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附件4、资格后审程序…………………………………………………( )附件5、资格后审评审细则……………………………………………( )附件6、招标投标分段时限投诉规定…………………………………( )二、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 ………………………………………………………( )(一)资格后审申请书…………………………………………………………()(二)资格后审申请书签署授权委托书………………………………………()(三)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第三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合同格式………………………………………………………………()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1、招标工程编号:(2012)第043号2、工程名称:阳江市碧湖居宾馆建设项目工程监理3、工程建设地址:阳江市江城区鸳鸯湖西路4、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5967m2,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600 m2,框架结构二层。工程建安费用估算为4377万元,包括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及室内景观和艺术陈设工程、室外配套及附属工程。5、招标范围:阳江市碧湖居宾馆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前期、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保修阶段全部内容的建设工程监理。6、资金来源:政府拨款并且落实。7、工程质量控制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8、监理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止。9、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本建设工程监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拟派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1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低价评标法)13、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固定合同总价承包方式14、招标场所: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招标人:阳江市公共工程管理局16、招标代理单位:阳江市信必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17、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7月5 日至 2012年7 月24 日18、投标文件提交提交时间和地点:为2012年7月25日下午2时30分至3时正,投标文件提交到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阳江市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yjgcjy.cn/联系电话:0662--
*******(招标人)0662--
*******(代理人)0662--
*******(交易中心)招 标 人:阳江市公共工程管理局代 理 人:阳江市信必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二0一二年七月四日第二章资格后审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一)总 则1.1招标人对拟建的招标工程项目已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1.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1.3 投标申请人如需分包,应详细提供分包理由和分包内容以及分包人的相关资料,如分包理由不充分或分包内容不适当,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后审。(二)资格后审申请2.1资格后审将面向符合本工程资格后审合格条件标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2.2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他们具备上述第2.1条款规定的合格条件和能力。为此,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本资格后审文件所规定的资格后审申请书及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用不褪色的水笔或者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和提供有关资料。 2.3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后审申请书及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2.4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后审。2.5按资格后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2.6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应真实、准确、详细,以便资格后审做出正确的判断。如果所提交的申请资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形,其申请将被拒绝。2.7资格后审申请书封面及申请书应按招标文件格式在注明要签字盖章的位置由规定人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签字或盖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书将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资格后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要求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无效。(三)资格后审评审标准3.1对各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后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后审申请书及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和本须知要求提供的能够被恰当证实的资料,以及本工程投标资格后审须知附件2和附件3中约定的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和附加合格条件标准。3.2招标人将按照本工程投标资格后审须知附件6规定的资格后审评审细则评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3.3确定合格投标人原则: (1) 当资格后审只设置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时,则通过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投标申请人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2) 当资格后审设置必要和附加合格条件标准时,则通过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和附加合格条件评审的投标申请人均确定为合格的投标人。(四)利益冲突4.1投标申请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五)申请书提交5.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后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密封后按照本工程资格后审须知附件1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5.2资格后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提交正本一份,副本四份。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后审申请书的同时,应按照资格后审须知附件1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提交下列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供审查验证:(1)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 投标申请人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师证书; (4) 本须知附件2 和附件3要求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师在年检期间不能提交的,也可用加盖年检部门印鉴并注明“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等能反映原件真实、全面内容的复印件替代。5.4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全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证书、证明资料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后审申请书给予保密。(六)其他说明6.1每个合格的投标人只能一次性投标,如果该企业一标多投,则该企业的投标将被废除。6.2、资格后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进行资格审查:(1)当投标人超过10家时,对投标人报价最低的前10家进行资格审查。若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的,则从报价最低的第11家投标人起依次补充进行资格审查,直至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少于5家为止;若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则从未经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依次补充进行资格审查,直至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为止;(2)当投标人在5家至10家时,则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3)当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则重新组织招标。6.3投标资格后审工作结束后,资格后审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资格后审结果的书面报告。6.4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力:(1) 修改招标公告中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等内容,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必须达到修改后的资格后审条件要求。(2) 拒绝不符合资格后审合格条件和任何迟到的申请书以及纠正对资格后审做出的错误判断(评审)。(3) 直到授标前,发现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后审申请资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4) 直至授标前,由于投标人的主体或法人地位发生实质性的变化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形,使得投标人资格条件已达不到资格后审的合格标准,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6.5投标申请人应派员参加资格后审,包括负责接受资格后审验证和对资格后审申请材料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工作。未派人员参加资格后审的,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七)附件附件1、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附表附件2、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3、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附件4、招标工程情况介绍附件5、资格后审程序附件6、资格后审评审细则附件7、招标投标分段时限投诉规定附件8、资格后审备查原件清单附件1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11.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21.3各标段工程内容阳江市碧湖居宾馆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前期、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保修阶段全部内容的建设工程监理。31.3申请标段限制要求无45.15.3资格后审申请书及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提交时间、地点地点: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市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相同,详见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附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地点将其申请书递交给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办理签收手续。附件2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序号项 目 内 容合 格 条 件1法人资格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市场准入资格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2、市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年度或本工程单项进市备案登记表。3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4财务能力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现在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监理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金等方面资金需要。5投标承诺书具体见附表36拟派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7资格后审申请书签署资格后审申请书应按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第2.7条款规定签字、盖章。8委托代理人的要求提供与本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经社保管理机构确认本项目开标前四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与本投标单位的社保关系证明。注:以上证书原件投标人须封装在档案袋中,封面列明原件的名称及数量,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截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具体格式见附件8)附件3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内容 备注:以上证书原件投标人须封装在档案袋中,封面列明原件的名称及数量,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截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附件4招标工程情况介绍(提示招标人:本章节为必填内容,招标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并作为投标、评标的重要参考。如因招标人未填写或未如实填写本章节内容,造成的不利后果应由招标人承担。)一、工程概况、工程规模、结构型式1、工程地址:阳江市江城区鸳鸯湖西路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5967m2,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600 m2,框架结构二层。工程建安费用估算为4377万元,包括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及室内景观和艺术陈设工程、室外配套及附属工程。3、工程用途、工期及质量要求:本工程为阳江市碧湖居宾馆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止,工程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建设监理,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质量验评标准,工程质量等级达国家合格标准,争创优良样板工程。4、现场条件及周围环境情况:5、工程地质情况:本工程地质具体情况见岩土工程勘察报告。6、工程主要部位特征:7、其它:无二、工程主要特点、技术要求、施工重点和难点、施工采用的新方法、新工艺和新材料1、工程主要特点: 2、本工程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建设监理,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质量验评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招标人要求停工和返工时,监理单位必须立即执行。3、施工重点和难点:4、施工采用的新方法:5、施工采用的新工艺:6、施工采用的新材料:三、与《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有较大变动的评标方法及主要条款的介绍1、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期限为24个月 ;2、其它的与《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无变动。四、建议的评标要点 建议执行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评标。 附件5阳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资格后审程序一、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1、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发布内容 招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结合招标工程实际编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并按有关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完成招标备案(含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后,方可发布。2、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 招标公告须在新闻媒体和网上同时发布,招标文件须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发布之日至截标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日(含信息公告和编制标书时间)。二、投标人的确定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不再设报名环节,也不进行截标前的资格审查。各投标人必须在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收费投标人自行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能设置登记手续。招标文件工本费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向投标人收取。四、答疑和踏勘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网上提出,截标前10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5日前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补遗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在网上发布。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网上向所有投标人公告。2、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现场踏勘,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工程的具体位置。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五、开标会、评标会会议安排 1、招标文件(含补遗文件)在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申请安排开评标会议。2、若变更截标时间时,招标人须按以下程序办理:到主管部门办理招标文件补遗备案,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变更截标时间和会议时间并在网上公告。六、截标 投标前,投标人应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投标人进场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证办理。若因投标人未带齐相关资料而导致无法办理投标手续,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七、开标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资格后审委员会负责,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资格后审委员会由7名以上单数的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有关专家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全程服务,招标管理机构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1、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投标人和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逐个开启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公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2、资格后审委员会严格对照招标公告及资格后审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后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认定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合格投标人。3、资格后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进行资格审查:(1)当投标人超过10家时,对投标人报价最低的前10家进行资格审查。若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的,则从报价最低的第11家投标人起依次补充进行资格审查,直至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少于5家为止;若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则从未经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依次补充进行资格审查,直至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为止;(2)当投标人在5家至10家时,则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3)当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则重新组织招标。4、资格后审委员会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如出现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公告及资格后审评审标准条件的,应当向投标人说明情况。5、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资格后审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资格后审结果的书面报告。八、评标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评标环节进行后续评审。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其组成人员由资格后审委员会的专家组成。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以本企业帐号开出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直接开给招标人委托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在开标会现场提交,由现场监督人员负责登记、查验和保管。开标会现场,不能提交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评标后,评审结果的前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的保证金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入投标保证金专户,出具保证金收据;其余投标人的保证金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于开标会结束后即时退回投标企业。附件6资格后审评审细则一、总 则1、资格后审工作由资格后审委员会负责,在开标后评标前按程序进行。2、资格后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3、资格后审工作及其当事人自觉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二、资格后审评审程序4、组建资格后审委员会。5、评审前准备。6、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的审查验证。7、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8、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如有设置)。9、、确定合格的投标人。10、编写资格后审报告。三、资格后审委员会的组建11、资格后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资格审查具体工作,资格后审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推荐1人,代理机构推荐1人,其余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资格后审委员会负责人由招标人推荐的代表担任。四、评审前的准备12、资格后审委员会在评审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项目的资格后审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工程基本情况和资格后审的目的、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五、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审查验证13、详细评审前,由资格后审委员会指派部份成员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申请材料中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等有关证书、证明资料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进行审查验证。各投标人应按资格后审须知附件1中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投标人资格后审须知第5.3条款规定的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接受审查验证。14、未能提交相关原件接受审查验证的或无复印件的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资格后审申请资料中相对应的内容不予确认。审查验证后,有关人员应形成书面审查验证记录,作为详细评审的依据。六、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15、资格后审委员会根据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要求和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审查验证结果记录,对各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后审申请材料进行详细评审。凡全部满足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即为通过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七、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没有设置附加合格条件的不进行此项评审)16、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仅对通过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投标申请人进行。凡全部满足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即通过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八、资料澄清、核实17、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提请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投标申请人对资格后审申请材料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和核实。九、确定合格的投标人18、完成资格后审必要和附加合格条件评审以及澄清核实工作后,由资格后审委员会按照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第3.3条款规定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十、编写资格后审评审报告19、资格后审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提交书面报告,明确资格后审结果。资格后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招标项目概述、资格后审工作简介、资格后审委员会名单、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审查验证情况、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名单、澄清、核实及其它与评审有关的资料。附件7招标投标分段限时投诉的规定为提高招标投标活动效率,本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各阶段的投诉处理按“分段限时投诉”原则进行。投诉人超过本规定要求投诉时效的,主管部门可以不受理该投诉。一、对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公告发布首日起五日内。二、对招标文件内容的投诉时限:截标时间10日前。三、对开标结果的投诉时限:开标结束后资格后审前当场向交易中心现场监管人员提出,可以口头投诉方式。四、对资格后审结果的投诉时限:公布资格后审结果后评标前,当场向交易中心现场监管人员提出,可以口头投诉方式。五、对评标结果投诉时限: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六、对合同签订的投诉时限:中标人确定后合同签订前。附件8资格后审备查原件清单投标人名称:序号原件名称数量备注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年度或单项进市备案登记表4注册监理工程师证5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委托人)67…8…9…10…注:以上表格内容格式仅为参考,此清单的原件投标人视本工程的实际需要或增或减填报。投标单位经办人:核对人签名:二、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资格后审申请书招标工程编号:(2012)第043号工 程 名 称: 投标申请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填 报 日 期: 资格后审申请书目录(一)资格后审申请书(二)资格后审申请书签署授权委托书(三)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附表1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表附表2 财务状况表附表3 投标承诺书附表4 投标申请人类似建设监理经验表附表5 项目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基本情况表附表6 拟投入项目监理人员汇总表附表7 拟投入主要监理人员简历表附表8 其它资料注:目录内容由投标申请人根据后审实际内容要求自行增减。(一)资格后审申请书资格后审申请书致: (招标人名称)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投标申请人名称) (以下称“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资格后审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后审申请。2、本申请书附下列内容的相关文件、证书、证件、证明、合同的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2.1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2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2.3市外投标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进阳江承接工程项目备案登记表;2.4资格后审文件要求的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有关证明资料文件。3、按资格后审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们递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证明资料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联系1:电话:联系2:电话: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联系1:电话:联系2:电话: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联系1:电话:联系2:电话: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联系1:电话:联系2:电话: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5.1你方保留修改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后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5.2你方保留拒绝不符合资格后审合格条件和任何迟到的申请以及纠正对资格后审做出的错误判断(评审)权利。5.3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发现我方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等方面的权利。5.4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由于我方投标主体或法人地位发生实质性变化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使得我方资格已达不到资格后审的合格标准,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权利。6、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和准确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投标申请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注:1、本申请书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 (二)资格后审申请书签署授权委托书资格后审申请书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监理已递交的资格后审申请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已递交的资格后审申请书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印鉴)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资格后审文件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不必提交本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附表1 投标人申请人一般情况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8主营范围1.2. 3. 4. ……9作为监理人经历年数10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注:1、所有投标申请人都须填写此表。 2、如果投标申请人拟分包部分工程,则这些专业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也须填写此表。3、所有投标申请人均须在本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包括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内容,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应包括承包工程范围,企业变更栏和企业资质年检记录等内容,否则评审时相应内容不予确认,但招标人允许补充的除外。 附表2 财务状况表一、开户银行情况开户银行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及职务:传真:电传:二、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单位:(元或万元)财务状况(单位)近三年(应分别明确公元纪年)2009201020111、总资产2、流动资产3、总负债4、流动负债5、税前利润6、税后利润三、申请人在此声明,上述填报的情况都是真实的。申请人同时声明并承诺,我方现有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完全能够满足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金等方面资金。如果不能满足,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附表3投 标 承 诺 书本人 (法定姓名)(身份证号码)是 (企业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本企业此次参加 (工程名称)的投标。就此郑重承诺如下: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规规定;二、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三、不允许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如虚假业绩、虚假证书等)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投标人或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五、履约情况:1、本工程建设监理招标信息发布前一年来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2、本工程建设监理招标信息发布前一年来无受到有关部门停牌或停业处分记录;3、本工程建设监理招标信息发布前一年来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4、本工程建设监理招标信息发布前一年来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5、以上1~4条款内容是指以受到行政机关的书面行政处罚为准,或以仲裁机关的书面仲裁为准,或以法院的书面判决裁定为准。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及事实,愿意接受资格后审委员会和评标委员会的裁定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名): 投标申请人:(盖章)年月日 附表4 投标申请人类似建设监理经验表投标申请人名称: 合同名称合同号工程地址合同造价合同价合同授予时间合同工期竣工时间发包人名称联系人发包人名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与投标申请人所申请的合同相类似的工程性质和特点:注:1、申请人若有类似建设监理经验,每个合同须单独按上述表格列出,并附上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或合同或发包人出具的有关证明复印件或原件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无相关证明资料,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合同只须提交显示出发包人和承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金额和签字时间的部分即可。2、合同造价栏注明独立承包人或分包人或联合体成员其中之一,如为非独立承包人,请注明参与工程比例。3、申请人未提交本表的,视为没有类似工程经验。4、资格后审合格条件标准没有要求类似建设监理经验的不必提交此表。附表5项目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基本情况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 月 日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时间年 月 日从事本专业时间为申请人服务时间执业注册职称在本项目中担任任务本人主要监理成果1工程项目名称及规模完成年月在该项目中任何职2345678本人主要获奖情况其它需补充的情况附表6 拟投入项目监理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在本项目中拟任职务附表7 拟投入主要监理人员简历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时间 年 月 日从事本专业时间为申请人服务时间执业注册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主 要 经 历时间参加过的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及规模该项目中任职注: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主要监理人员的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附表8其它资料1、其它与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有关的资料。2、与资格后审有关的其它补充资料。 投标申请人不应在其资格后审申请书中附有宣传性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评审时将不予考虑。注:1、如有必要,以上各表可另加附页,如果表的内容超出了一页范围,在每个表的每一项的右上角要清楚地注明:表1,第1页;表2,第2页等等。2、附表的附件上应清楚注明:表1,附件1;表2,附件2等等。3、建议所有投标申请人应使用不褪色蓝、黑钢笔水填写或按同样的要求打印表格,并按表格要求内容提供资料。4、凡表格中涉及金额处,皆以人民币元为单位。5、未提交上述各项资料的,评审时,有关内容不予确认。第三章 投标须知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为本次招标的投标须知选定内容(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1工程名称阳江市碧湖居宾馆建设项目工程监理2计划立项文号阳发改投资[2012]13号3工程建设地点阳江市江城区鸳鸯湖西路4工程勘察单位 5工程设计单位 6提供勘察资料□地质资料,□水文资料, √勘察资料1套份。7提供设计图纸□图纸目录,√施工全图 壹 套份。8资金来源情况√政府 100%, □国有 %, □集体 %, □私营 %, □外资%, □其它: 9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50%以上到位 □30%以上到位√启动资金到位 □10免费提供监理条件 √提供现场临时办公条件□提供现场住宿条件□提供通讯工具□提供交通工具□提供特殊检测设备 □ 11建设 工程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公路工程 □港口航道 □水利水电 □电力工程 □化工石油□市政工程 □通信工程 □机电安装 □绿化工程 □人防工程 工程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5967m2,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600 m2,框架结构二层。工程建安费用估算为4377万元,包括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及室内景观和艺术陈设工程、室外配套及附属工程。招标内容阳江市碧湖居宾馆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前期、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保修阶段全部内容的建设工程监理。监理阶段√前期工作阶段 √勘察、设计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二)招标项目监理要求和招标人要求12质量要求质量目标:√达国家合格标准。□执行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阳江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其它说明:综合验收达到施工招标质量要求。 13安全文明 施工要求安全目标:√阳江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样板工地执行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阳江市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评标准。 √其它说明:达到施工招标要求的标准。 14投资控制目标□不突破预算□不突破预算的 %□不突破施工中标价,□不突破施工总承包价□不包括设计变更√不超过项目总概算15进度控制目标√与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工期、保修期相同 16监理要求□对设计阶段进行质量、投资、工期三方面控制√对施工及保修阶段进行质量、投资、工期三方面控制 √对主要部位关键部分实施旁站17监理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日√自合同签订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止。18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结算价√本建设项目招标部分预算建安工程费约4377万元,按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的取费标准计算,招标人设置的招标控制价为107.5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不得超过招标人设置的招标控制价的70%,即 75.25 万元,否则作废标处理。√合同价为中标价,若审定建安工程费有减少,则结算时监理费用按中标价×审定建安工程费÷4377万元进行结算,若审定建安工程费有增加,则按中标价结算。19费用支付方式□按每月完成的工程量比例支付 □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 □按监理工期的月平均额支付 √按监理合同约定支付,根据工程完成情况,按阶段、分期向市有关部门申请拨付监理酬金,具体支付办法如下:1)、施工阶段,按施工进度对应的比例每月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支付至对应监理酬金的7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单位使用后在市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支付至对应监理酬金的85%;提供完善的竣工资料后在市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支付至对应监理酬金的90%;在工程结算经审核部门审定后在市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支付至监理酬金结算价的95%;3)、待本项目有关监理的资料移交完毕并办理备案手续,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付清监理酬金总额的剩余款项。(三)投标人的基本条件及要求20投标人投标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拟派工程总监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参加会议的投标人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须在开标现场会提交),并带企业介绍信办理开标会进场证。21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地点保证方式: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保证金数额:2万元√投标文件提交时限:开始时间:2012年7月25日下午2时30分 截止时间:2012年7月25日下午3时正√汇入银行和账户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阳江中心广场支行;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部 √汇入账号名称:汇入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号:
********169*****0300002 √其他说明:不能在开标会现场提交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地点: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 地址:市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2中标人履约担保保证方式:√现金保证□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银行转账 □预存保证(足额)缴纳方式:中标人应当在签定工程监理合同时,向业主提交不可撤销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以提供招标人所同意接受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已在本市备案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者现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3投标人资格审查□直接入围。□资格预审入围: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办法选取名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应仔细对照本招标文件,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按照招标文件准备好相关资料原件在开标现场提供查验,如由此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招标方不会进行任何补偿。(四)投标文件编制成果要求24资格后审申请书√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后审内容□其它:25投标文件份数资格审查文件:一套正本 ,四套副本。商务文件:一套正本 ,四套副本。(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须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26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的包封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16.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五)开标、评标、定标一般规定及要求27资格后审委员会组成及开标地点、时间√资格后审委员会由 7 名成员组成 √其中招标人委派 1 名√其中招标代理人委派 1 名√评标委员会 5 名√地点: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招标会议室√开标时间:2012年7月 25 日下午3 时正28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 5 名评委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0名评委 √全部评委在专家库中抽取。29评标定标办法√(1)采用最低价评标法:取投标单位有效投标价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2)上述方法产生多个投标人中标的投标报价并列时,则现场抽签确定最后中标人。 □综合评标法:综合得分排名最高的为中标人。□若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得分相等时,按照监理方案得分高的在先。□若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总得分及监理方案得分均相等时,摇号大的在先。30项目评标方式□暗标评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暗标评标方式。√明标评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明标评标方式。□明暗结合:技术文件(监理方案)采用暗标,其它部分采用明标评标。 31候选中标方式因中标单位原因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将:√以该中标价依排名次序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依此类推□重新组织招标□其它说明:32合同文本□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合同范本(六)其他事项33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天内有效√45天内有效□60天内有效 □90天内有效 □天内有效34其它事项(可加附页)鉴于本工程是市政府的重点工程,工期比较紧,在工程建设各阶段工作内容多,工作质量要求高,为控制投资、保证质量、确保工期,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完之后,不论签订合同与否,其派驻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立即到位,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特要求如下:一、招标人对中标人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一) 监理任务:对工程建设的目标进行有效地控制和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全面维护委托人委托的项目合法权益,为委托人提供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意见,帮助委托人尽可能实现预定的合理建设目标。(二) 建设前期阶段监理的内容:1、投资项目的决策咨询;2、协助委托人进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3、协助委托人编制设计任务书;4、协助委托人办理相关的前期手续;5、协助委托人做好初步勘察的相关工作和成果文件。(三) 勘察、设计阶段监理的内容:1、协助委托人编制勘察、设计要求,组织、参与评审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2、参与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协助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实施;3、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重点作好勘测现场及设计与勘测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参与验收勘察成果;4、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5、督促设计单位实行限额设计,控制工程总投资规模,确保施工预算不超过概算,控制设计质量及工期;6、审查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点,满足委托人所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7、审查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8、审核设计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具体要求和设计规范;9、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10、协助审核设计概算,重点对工程项目内容及概算工程量进行计算或审核。协助审核项目预算,重点对工程项目内容及预算工程量进行计算或审核。11、综合协调各专业设计工作。(四)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工作内容:1、协助委托人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2、编制本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总策划书;3、编制各施工标段预想的施工方案;4、协助委托人进行招标工作管理;5、协助委托人、招标代理机构确定招标方案,具体包括确定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标段和各标段界面、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施工合同模式、评标方法、投标限价等重要事项;6、协助委托人整理、完善招标需要的技术要求和施工过程管理要求。整理招标需要的图纸、标准规范、标准图集、地质报告等技术文件资料,并编制目录;7、协助委托人审核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的条款,并提供书面意见;8、协助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9、协助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与工程有关的合同;10、代表委托人实行施工现场场地规划设计,协助办理施工许可、临时道路、围墙、开设大门、水电通讯接入等施工准备工作手续。(五) 施工阶段监理的内容:1、协助委托人与承建商编写开工报告,协助委托人办理开工手续;2、审查承建商选择的分包商;3、组织施工图纸会审;4、审核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5、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委托人、承建商、设计单位三者之间的关系;6、审核承建商或委托人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7、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督促、检查承建商落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监督施工单位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实行“平安卡”管理制度;工程投资控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如下: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认并记录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隐蔽工程的实际发生情况,审核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隐蔽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审核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涉及的工程造价的变化;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审核承包人申报的当期实际完成工程内容和实物工作量,并审核期中支付报告;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完成对承包人申报的工程竣工结算的协助性审查。以上工作内容以外的造价咨询工作,委托人应另行委托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完成。8、组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签发工程付款凭证;9、负责施工现场签证;10、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11、组织委托人和工程承包人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12、督促建设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及其备案手续;13、参加工程验收,审查工程结算。(六)保修阶段监理的主要内容为负责定期(每年不少于4次)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七)工作内容包含招标人发包的其他工程以及招标的所有建安设备工程全过程监理及使用单位负责招标、采购的设备工程监理及安全监理。(八)除按监理规范的具体要求以外,还应重点完成以下工作:对各阶段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对各阶段的审核内容出具书面意见;协助招标人各阶段的报建工程;必须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阳江市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理,严格按施工招标文件及合同对风险包干内容、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工程量进行辨别和确认,并按设计变更审批程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九)招标文件约定的其它内容。二、其他要求:(一)人员到位要求:中标人派驻工地人员必须按投标时资格后审申请书拟投入人员相一致,不得随意更换,如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本工程拟派总监(或经招标人同意的总监代表)在监理工作的各个阶段须在招标人提供的工作场所,按招标人的工作作息时间或双方约定的工作时间,协助招标人工作,如缺勤,须书面报请招标人同意,否则一经发现不在本工程监理工作岗位,则一律按缺勤处理,每缺勤一次扣减500元监理酬金。其他驻场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按不少于招标人工作作息时间及现场施工要求时间在施工现场作好该阶段的管理工作,工程前期阶段,至少 1 名监理人员协助前期报建工程;施工阶段,配备监理人员要满足国家有关规定要求配备的现场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合理、齐全;在整个工程中各专业的监理人员均需到位,其中24小时驻场监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该1人必须为中标时承诺的监理机构人员),如缺勤,须书面报请招标人同意,否则一经发现不在本工程监理工作岗位,则一律按缺勤一天处理,每人每缺勤一天扣减600元监理酬金。(二)中标人须自备必要的测量、检测工具用于工程计量及工程质量控制;协助办理工程有关的各类报建工作及委托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三)中标人中标后,如为阳江市外企业必须半个月内在阳江市区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确保所承诺的监理机构人员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使用文字种类1.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方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2.使用货币种类2.1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3.监理资金3.1招标人确保监理资金已获得,且将首先保证满足用于本项目工程监理合同的支付。4.投标费用4.1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5.投标资格5.1本工程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保证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中所规定的资格和资格后审文件要求。6.投标有效期6.1投标有效期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3项规定执行。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授予人补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6.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3投标人须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4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有效期。6.5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7.标前答疑及踏勘现场7.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在网上提出,截标前10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5日前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补遗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发布。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向所有投标人公告。7.2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工程的具体位置。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7.3 投标人应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7.4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现场资料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作出的推论、理解及结论概不负责。7.5 投标人踏勘现场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投标保证金8.1 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违约行为而蒙受损失,本工程采用投标保证金办法。8.2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以本企业帐号开出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直接开给招标人委托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阳江中心广场支行;帐号:
********169*****0300002;户名: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部),在开标会现场提交,由现场监督人员负责登记、查验和保管。8.3不能在开标会现场提交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资格。8.4评标后,评审结果的前3名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入投标保证金专户,出具保证金收据;其余投标人的保证金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于开标会结束后即时退回投标企业。8.5 经评标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中标人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并进场施工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其余2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8.6在查验或转帐时,凡经查核投标保证金是空头支票或汇票的投标人,由招标管理主管部门对该投标人作出停止半年参加本市投标资格的处罚,记为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对中标人取消中标资格。8.7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8.7.1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8.7.2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9.监理基础资料提供投标人确定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在网上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包含了基础监理所需资料的全部内容。(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组成10.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选项和投标须知相关条款所列文件及所有按本招标文件第11条、第12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及第7条所述的书面答复内容。11.招标文件解释及澄清11.1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解释顺序按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11.2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存在残缺、表述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应于规定时间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将被拒绝。11.3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以书面答疑的方式予以答复,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11.4书面答复将在网上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公告。书面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2.招标文件修改12.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至少5日,招标人都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12.2补充通知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以书面方式在网上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公告,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2.3鉴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需根据补充通知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2.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文件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投标文件组成13.1投标文件由资格后审文件和商务文件二部分组成。13.2资格后审文件(详见资格后审部分)。13.3商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3.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3.3.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3.3.3投标承诺书;13.3.4监理报价书; 13.3.5投标保证金;13.3.6按本须知规定应填报的其他资料。14.投标文件格式14.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资格后审文件和商务文件内容格式要求编制。14.2投标人应当在提交的投标函件右上侧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4.3“正本”与“副本”字样须使用不能擦去的深色墨迹打印或书写,若有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4.4投标函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4.5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投标文件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15.投标报价15.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按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的取费标准计算,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进行报价。16.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6.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后审文件用A4纸幅胶装书状成册,封面要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16.2资格后审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如下:16.2.1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然后用外层密封袋包装成一体。16.2.2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16.2.2.1写明招标人名称;16.2.2.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工程名称和招标工程编号;(2)投标文件的内容(如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3)2012年7月25日下午3时正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6.2.3除了按本须知第16.2.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18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16.2.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标明按本投标须知第16.1款、第16.2.1款、第16.2.2款和第16.2.3款规定装订、密封和标记的,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6.2.5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不得出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密封章。16.3商务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规定同资格后审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要求。17.投标文件提交17.1投标人应于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人指定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室。17.2招标人可以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7.3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截止之后的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撤回及修改18.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于投标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递交撤回或补充修改其投标文件的通知。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将不能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18.2投标人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本投标须知第16条款的规定进行标志及密封,并在密封封面标明“撤回”或“修改”字样。18.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递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四) 开标19. 开标19.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19.2 开标程序:(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注意事项;(2)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组成情况;(3)主持人宣布投标人数量和投标文件送达情况;(4)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招标人代表对投标人到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进行验证,并宣布验证结果;(5)招标人委托投标人或监督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宣布检查结果;(6)工作人员开启投标文件,主持人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数据逐项在图板上公布;(7)各投标人确认报价,将有效投标文件的资格后审申请书送资格审查。19.3招标人在截标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当众予以拆封、宣读。19.4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19.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0.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0.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资格后审和评标;20.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查验的(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20.1.2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6条的要求装订、密封的;20.1.3投标书逾期送达的;20.1.4投标人未能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原件的。(五) 资格后审21. 资格后审21.1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采用资格后审的,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详见资格后审须知附件3资格后审评审细则具体要求。21.2资格后审委员会提交资格审查报告,根据资格审查报告,招标人将审定为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的,不再进行后续招标投标程序。(六) 评标22.评标委员会组成22.1评标委员会由资格后审委员会中的专家组成。22.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3.评标过程的保密23.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人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与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3.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4.开启标书后,进行符合性审查,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在注明要签字盖章的位置由规定人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的。(2)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设置报价范围的。(3)两个或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明显雷同现象的。(4) 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文件的。 25.低价评标法:本工程采用低价评标法,选择最低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5.1评标、定标程序(采用低价评标法):(1)主持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2)工作人员把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3)评标委员会逐一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认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否作出响应以及投标报价是否为有效投标报价;(4)评标委员会对确认的有效投标报价按低至高的顺序进行排序,并向招标人推荐三个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列时,则现场抽签确定排序,并书写评标报告;(5)主持人根据评标报告公布有效投标报价并排序结果;(6)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评标、定标的有关内容,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存档备案;(7)评标、定标会议结束。(七)中标与确认26中标公示26.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根据本须知第25.1款所确定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及其中内容将于2012年7月26日起在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27中标人确认及发出中标通知书27.1中标人确认。在规定的公示期间内无异议的,招标人确定综合分数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中标,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其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其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出现前款规定同样原因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三名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7.2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根据投标须知27.1规定,向中标人发出经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和招标管理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如接到有关投诉的招标人将可能暂停发出中标通知书。28.授标及废除授标28.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招标人若查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废除授标:(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2)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3)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4)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招标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情形。28.2中标人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第25条确定的顺序依次选择下一投标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八)合同的授予29.合同授予标准29.1本招标工程的监理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7.1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0. 中标通知书30.1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经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的中标通知书。31. 合同协议的签订31.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订立书面工程监理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1.2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1.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应改正并处以相等于投标保证金额的罚款。31.3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第31.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1.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监理,不得将中标项目监理转让(转包)给他人。32. 履约担保32.1中标人应当在签定工程监理合同时,向业主提交不可撤销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以提供招标人所同意接受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已在本市备案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者现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2.2合同协议书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第32.1款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使用招标人提供的格式。32.3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2.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2.4中标人履约担保作为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中标人履约担保不得随意撤保,并把保函原件送招标管理机构登记保管。33. 合同备案33.1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把一份监理合同原件送招标管理机构备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建设工程监理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商务文件部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人:电话: 手机:目 录1.投标人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2.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承诺书………………………………………………5.监理报价书………………………………………………6.投标保证金………………………………………………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职务: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 日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承诺书致 (招标人): 经认真分析研究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并经考察工程现场,我公司将决定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并郑重承诺:1.在投标函中填报的监理服务收费报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监理招标文件及监理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含合理成本、税金及利润等一切费用)。2.投标书中列出的监理机构人员在中标后组成本工程项目监理部,保证全部人员在监理服务的全过程中根据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工作中。保证在施工阶段,总监理工程师每周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5天;监理机构节假日人员休息安排,提前三天通知招标人,并保证在节假日施工期间,现场值班监理人员专业满足监理工作需要。3.未经招标人方认可,投标文件中派出的监理人员不作任意更改。如确需变更,必须先取得招标人方认可并保证变更后的监理人员能够更好地完成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内容。 4.如未能组织投标文件所承诺的监理仪器、设备进场,同意按所缺的监理仪器、设备的价值2倍支付违约金。5.派出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廉洁自律,不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礼金和其他财物;无论公司领导或监理机构组成人员,保证不与承包人等有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任何不正当的接触,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6.投标过程中,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与其他投标人友好竞争,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不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也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7.投标文件中所描述的企业和监理人员情况以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愿向招标人支付不少于监理合同总价20%的惩罚性赔偿金;并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的任何处罚。8.如我公司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无论任何时候,招标人均可无条件取消我公司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可随时终止合同而不需要给予我公司任何补偿。9.如我公司中标,保证按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及时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备案,除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那一份外,承诺不再行订立背离该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0.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严格按照经招标人认可的监理规划开展监理工作。11.充分理解和尊重招标人的选择。投标人: (盖章)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月日阳江市 工程监理报价书致(业主) :1、经分析研究监理招标文件并经考察工程现场后,我监理公司愿以(大写):(¥:万元),作为本工程监理服务的总费用。并按合同条件、设计规范、勘察规范、监理规范、施工技术规范和设计、勘察合同、施工承包合同条件及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承担并完成上述工程建设前期、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保修阶段全部内容建设工程监理服务任务。2、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保证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本工程的监理任务。合同价为中标价,若审定建安工程费有减少,则结算时监理费用按中标价×审定建安工程费÷4377万元进行结算,若审定建安工程费有增加,则按中标价结算。3、我单位同意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本监理报价对我单位始终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予接受。4、在正式合同协议制定和签署之前,本监理报价连同中标通知书应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5、我单位理解,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者中标的理由。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年月日委托人签字:日期: 年月日投标人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本项无格式)第五章 合同格式编号: 阳江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工程名称:阳江市碧湖居宾馆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建设单位:阳江市公共工程管理局监理单位: 第一部份建设工程监理协议书委托人:阳江市公共工程管理局监理人:××监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概况如下:工程名称:阳江市碧湖居宾馆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工程建设地址:阳江市江城区鸳鸯湖西路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5967m2,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600 m2,框架结构二层。工程建安费用估算为4377万元,包括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及室内景观和艺术陈设工程、室外配套及附属工程。监理范围:阳江市碧湖居宾馆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前期、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保修阶段全部内容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价:万元。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及第三部分《专用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合同或协议、文件另有说明的除外:1、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2、本合同第一部分《建设工程监理协议书》;3、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4、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5、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委托书;6、监理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7、监理投标文件。四、工程监理范围■土石方 ■基坑支护 ■地基与基础 ■主体工程 ■装饰装修 □钢结构 ■屋面 ■防水 ■建筑电气 ■建筑给排水 ■智能化 ■通风空调 ■防排烟 ■电梯设备及安装 ■消防 □幕墙 □燃气 ■金属门窗 □人防 ■白蚁 ■园林建筑 ■园林绿化■室外工程(安装工程、停车场、广场、道路等)■其他:附属工程五、监理服务阶段经双方协商,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对本工程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建设资金使用和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代表委托人实施监督与管理;对本工程下列阶段实行监理:■建设前期阶段 ■ 勘察、设计阶段 ■ 施工准备阶段 ■ 施工阶段 ■ 保修阶段六、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七、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2012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移交、保修期满之日终止。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四份。委托人:(公章)监理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开户银行:广发行阳江分行漠江支行 开户银行:帐号:
****************68 帐号: 电话:
****-*******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2012年月日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监理人义务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可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相应的报酬已由监理人在监理酬金中综合考虑。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监理人员必备的工地办公用房和住房以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监理人自备的设施所需的经济补偿已由监理人在监理酬金中综合考虑。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监理人权利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做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委托人权利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第二十二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二十四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监理人责任第二十五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的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由于监理人工作不到位,监理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委托人责任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第三十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赔偿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一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监理报酬不再调整。第三十二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监理报酬不作调整。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结算、工程移交手续且工程保修期满后,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七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监理报酬第三十八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三十八条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支付。第三十九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内未支付监理报酬,未支付的监理酬金不计滞纳金。第四十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第四十一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其他第四十二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四十三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第四十四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依法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是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项目监理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监理规划: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工地例会: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合同管理等事宜定期召开的、由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工程计量:根据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量计算的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成工程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见证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旁站: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巡视: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平行检验: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设备监造:监理单位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和设备订货合同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的监督活动。费用索赔: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合同一方因另一方原因造成本方经济损失,通过监理工程师向对方索取费用的活动。临时延期批准:当发生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的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暂时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延期批准:当发生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的最终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广东省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法规和规章。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项目监理机构中配备监理人员的数量和专业应符合本合同对监理深度和密度的要求,能体现监理机构的整体素质,满足监理目标的控制要求。监理人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详见 附件4第九条本项目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协调工作补偿金额已经包含在监理合同价内。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在_7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第十二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五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的设施仅限于面积10~20平方米的现场监理办公、生活综合用房一间。项目监理机构在撤离施工现场前7天,监理单位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办理相应的移交手续。监理人应自备完成本项目监理工作必要的设备及资料,监理人自备设备及资料的补偿金额已包含在监理合同价内。第十七条对标准条件第十七条第2、第9、第10点约定的监理人权利修改如下: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建议权。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属于委托人。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初审权。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属于委托人。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工程款支付的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确认权属于委托人。11、监理人必须按《阳江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制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监理,严格控制变更和现场签证。如未按《阳江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制暂行办法》要求执行,擅自进行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变更和签证无效。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书面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在二十四小时内书面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委托人有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工程款支付的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确认权。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应保证监理工作的延续性,除委托人提出外,监理人不应调整监理人员。因情况特殊确需调整时,应满足如下条件要求:1、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至少提前7天前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2、调入人员上岗前一周内,与调离人员应有不少于5个半天的现场工作交接时间,交接时间的计算以调入人员与调离人员是否同时在现场的工作的记录为依据。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对监理资料的管理提出要求,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等资料。(一)监理人的监理资料的管理要求如下:1、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2、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3、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4、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二)监理人提交的施工阶段监理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建设前期阶段:1、项目建议书;2、项目选址意见书;3、项目环境评价书;4、可行性研究报告;5、国土证书;6、建设用地批准书;7、抗震评价书;8、立项批复;9、勘察文件;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1、人防批准书;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3、工程审图意见书;14、防雷许可文件;15、消防许可文件;16、来往函件;17、阶段性监理总结。勘察、设计阶段1、设计招标、投标文件;2、设计任务书;3、监理的控制方案及实施细则;4、监理工程师通知单;5、监理工作联系单;6、来往函件;7、设计成果图;8、会议纪要;9、工程款支付证书;10、索赔文件资料;11、阶段性监理总结。施工阶段:1、监理规划;2、监理实施细则;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4、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6、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7、测量核验资料;8、工程进度计划;9、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10、检查试验资料;11、工程变更资料;12、隐蔽工程验收资料;13、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14、监理工程师通知单;15、监理工作联系单;16、报验申请表;17、会议纪要;18、来往函件;19、监理日记;20、监理月报;21、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22、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23、索赔文件资料;24、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25、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26、监理工作总结。(三)施工阶段的监理月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认后在每月28日前送达委托人常驻代表签收。监理月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本月工程概况;2、本月工程形象进度;3、工程进度:⑴ 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⑵ 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4、工程质量:⑴ 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⑵ 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5、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⑴ 工程量审核情况;⑵ 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⑶ 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⑷ 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6、合同其它事项的处理情况:⑴ 工程变更;⑵ 工程延期;⑶ 费用索赔。7、本月监理工作小结:⑴ 对本月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⑵ 本月监理工作情况;⑶ 本月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出勤一览表;⑷ 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⑸ 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⑹本月完成、验收项目图片。(四)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监理工作总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2、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3、监理合同履行情况;4、监理工作成效;5、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6、工程照片。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次数之和大于10次,或缺勤次数大于3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第二十五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合同终止日期。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或违反合同约定,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1、对现场工作人员缺勤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按附件1约定执行;2、对监理工作缺陷、失误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按附件2约定执行;3、如监理人当月的监理月报延迟至次月才送达委托人,每次扣罚监理人1000元;如监理人当月的监理月报延迟至次月5号后才送达委托人,每次扣罚监理人2000元;每缺1个月的监理月报,扣罚监理人3000元。4、在施工方提供了合格的竣工资料后,监理人须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向委托人提供四套完整的竣工资料。5、对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失职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约定为: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6、除因违反本合同通用条件第二十四条规定产生的赔偿外,前四点累计赔偿(扣罚)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扣除税金)。第三十八条 双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一)本工程监理酬金采用合同总价包干方式承包,以中标价万元(大写: )由监理人总价包干。合同价为中标价,若审定建安工程费有减少,则结算时监理费用按中标价×审定建安工程费÷4377万元进行结算,若审定建安工程费有增加,则按中标价结算。如遇项目停建,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按以下原则进行结算:因非监理人原因必须终止合同时,如在前期阶段按项目建议书批复中建安工程费(如项目建议书批复中未明确建安费,按项目建议书批复总投资的70%计算)为计费额,按上述收费标准计算出监理酬金并乘以5%进行结算,如在施工阶段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监理酬金的支付时间与金额约定如下:1、施工阶段,按施工进度对应的比例每月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支付至对应监理酬金的7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单位使用后在市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支付至对应监理酬金的85%;提供完善的竣工资料后在市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支付至对应监理酬金的90%;在工程结算经审核部门审定后在市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支付至监理酬金结算价的95%;3、待本项目有关监理的资料移交完毕并办理备案手续,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付清监理酬金总额的剩余款项。本合同额外工作报酬已包含在监理合同价内。第四十条双方同意用 人民币 支付报酬,按_/_汇率计付。第四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委托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附加协议条款:第四十八条监理人的监理任务和内容要求(一) 监理任务:对工程建设的目标进行有效地控制和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全面维护委托人委托的项目合法权益,为委托人提供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意见,帮助委托人尽可能实现预定的合理建设目标。(二) 建设前期阶段监理的内容:1、投资项目的决策咨询;2、协助委托人进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3、协助委托人编制设计任务书;4、协助委托人办理相关的前期手续;5、协助委托人做好初步勘察的相关工作和成果文件。(三) 勘察、设计阶段监理的内容:1、协助委托人编制勘察、设计要求,组织、参与评审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2、参与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协助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实施;3、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重点作好勘测现场及设计与勘测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参与验收勘察成果;4、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5、督促设计单位实行限额设计,控制工程总投资规模,确保施工预算不超过概算,控制设计质量及工期;6、审查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点,满足委托人所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7、审查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8、审核设计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具体要求和设计规范;9、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10、协助审核设计概算,重点对工程项目内容及概算工程量进行计算或审核。协助审核项目预算,重点对工程项目内容及预算工程量进行计算或审核。11、综合协调各专业设计工作。(四)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工作内容:1、协助委托人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2、编制本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总策划书;3、编制各施工标段预想的施工方案;4、协助委托人进行招标工作管理;5、协助委托人、招标代理机构确定招标方案,具体包括确定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标段和各标段界面、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施工合同模式、评标方法、投标限价等重要事项;6、协助委托人整理、完善招标需要的技术要求和施工过程管理要求。整理招标需要的图纸、标准规范、标准图集、地质报告等技术文件资料,并编制目录;7、协助委托人审核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的条款,并提供书面意见;8、协助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9、协助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与工程有关的合同;10、代表委托人实行施工现场场地规划设计,协助办理施工许可、临时道路、围墙、开设大门、水电通讯接入等施工准备工作手续。(五) 施工阶段监理的内容:1、协助委托人与承建商编写开工报告,协助委托人办理开工手续;2、审查承建商选择的分包商;3、组织施工图纸会审;4、审核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5、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委托人、承建商、设计单位三者之间的关系;6、审核承建商或委托人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7、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督促、检查承建商落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监督施工单位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实行“平安卡”管理制度;工程投资控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如下:确认并记录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隐蔽工程的实际发生情况,审核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隐蔽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审核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涉及的工程造价的变化;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审核承包人申报的当期实际完成工程内容和实物工作量,并审核期中支付报告;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完成对承包人申报的工程竣工结算的协助性审查。以上工作内容以外的造价咨询工作,委托人应另行委托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完成。8、组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签发工程付款凭证;9、负责施工现场签证;10、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11、组织委托人和工程承包人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12、督促建设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及其备案手续;13、参加工程验收,审查工程结算。(六)保修阶段监理的主要内容为负责定期(每年不少于4次)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七)工作内容包含招标人发包的其他工程以及招标的所有建安设备工程全过程监理及使用单位负责招标、采购的设备工程监理及安全监理。(八)除按监理规范的具体要求以外,还应重点完成以下工作:对各阶段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对各阶段的审核内容出具书面意见;协助招标人各阶段的报建工程;必须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阳江市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理,严格按施工招标文件及合同对风险包干内容、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工程量进行辨别和确认,并按设计变更审批程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九)招标文件约定的其它内容。第四十九条监理人的安全生产监理的内容和责任监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一)施工安全的监理内容1、监理人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人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⑴ 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⑵ 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⑶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⑷ 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⑸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9、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10、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11、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12、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1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委托人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14、监理人应派专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人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人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委托人。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人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人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当记载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监理人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二)施工安全的监理责任1、监理人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的,监理人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人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人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委托人。监理人未及时制止并报告的,监理人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2、监理人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监理人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3、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理人没有及时将情况报告的,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4、监理人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应当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监理人履行了上述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而发生安全事故的,监理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第五十条 附加条款:1、如经委托人考核,监理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监理人应按委托人要求及时更换。2、监理人须委派投标时承诺的监理人员进场工作,否则,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收取一定的违约金(按监理合同价的5%收取违约金,总监及各专业组的主要负责人员按专用条件第二十二条规定收取违约金),并视情节严重直至解除合同为止。3、对监理人投标时承诺委派的驻场监理人员,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单方要求监理人驻场服务(包含在委托人办公室或工地现场服务),监理人须无条件执行,否则委托人有权根据情况对监理人收取一定的违约金(按监理合同价的5%收取违约金),并视情节严重直至解除合同为止。4、本项目执行以下附件中所列条款及要求:附件1《监理人员考勤情况处理一览表》附件2《监理单位综合管理工作缺陷、失误处理一览表》附件3《监理服务的要求、范围与内容》附件4《监理人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附件5《监理月报格式》附件1: 监理人员考勤情况处理一览表序号任职人员岗位人员基本要求出勤要求每人每缺勤半天扣罚标准(元)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附件4自工程开工令签发之日起至实体工程验收通过之日止,每天必须到现场指导工作。500(元/人次)1人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附件4自工程开工令签发之日起至实体工程验收通过之日止,每天必须在现场工作,当总监在现场时可不在场。500(元/人次)1人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兼职3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附件4自工程相应专业开工之日起至实体工程完工之日止,每天施工时必须在现场工作。600(元/人次)1人4土建专业监理员附件4自工程相应专业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每周在现场工作不少于7个工作日,且在白天工作时间段内,当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时必须在场。600(元/人次)1人不得兼职5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附件4自工程相应专业开工之日起至实体工程完工之日止,每天施工时必须在现场工作。600(元/人次)1人6市政专业监理员附件4自工程相应专业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每周在现场工作不少于7个工作日,且在白天工作时间段内,当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时必须在场。600(元/人次)1人不得兼职7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附件4自工程相应专业开工之日起至实体工程完工之日止,每天施工时必须在现场工作。600(元/人次)1人8安装专业监理员附件4自工程相应专业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每周在现场工作不少于7个工作日,且在白天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段内,当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时必须在场。600(元/人次)1人不得兼职9技术支撑人员附件4每人每周在现场工作不少于2个半天。300(元/人次)人数不限,可以兼职说明:1、正常出勤时间规定如下: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应视工程现场实际开工情况调整)。2、专业监理工程师可替相应专业监理员顶班。3、扣罚标准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业务收费标准》制定。如总监代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其扣罚标准按总监代表执行。4、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迟到或早退在1小时以内每次扣罚60元,其余监理人员迟到或早退在半小时以内每次扣罚30元。迟到或早退在1小时以上按缺勤处理。每人每月迟到及早退之和如在3次以内的,可不予处罚。5、考勤结果及扣罚情况拟每月统计、通报一次。6、特殊情况下的考勤扣罚减免由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业主代表签字处理。附件2:监理单位综合管理工作缺陷、失误处理一览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名称处罚标准备注(一)管理水平1建立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组织架构和各项规章制度未建立扣1000元;缺一项/次扣500元2虚报人员编制每人扣2000元3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未完成或编制不符合要求开工前未完成(或未通过)扣1000元4未按规定时间、格式提交各类报表、报告、会议纪要、资料、档案等延误扣100元/天5虚报、伪造各类报表、报告、资料、档案等出现一次扣200元6出席建设单位组织的会议、验收等工作迟到、早退、缺席迟到、早退出现每次扣200元,缺席每次扣500元7执行《施工单位考评细则》出现错漏出现一次扣200元8施工期间离岗或施工单位投诉找不着人(经核实属实的)发现一次扣200元9未按照各专业要求的规范及操作流程进行监理出现一次扣200元10未按时组织监理例会发现一次扣300元11现场检查与验收次数、时间没有达到要求发现一次扣200元(二)进度控制1未按时审核、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设计方案开工前未完成扣2000元2周计划完成率不到当周计划工作量的85%;未提出有效措施每次扣200元;累计进度误差超过7天,按1000元3未及时提醒建设单位订购的甲供材料、设备、家私遗漏一项扣1000元4因监理原因导致工程未按合同工期完成扣90000元5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完毕送建设单位每延迟一日扣200元(三) 工程质量1建设单位代表或政府职能部门巡检中发现质量问题,而监理人员事先未提出的存在轻微质量问题,出现一个扣100元;存在一般问题,发现一个扣200元;存在严重质量隐患问题发现一个扣1000元(三) 工程质量2建设单位代表或政府职能部门进行隐蔽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而监理人员在事前的预检中未发现,或已发现而未向施工单位提出改正要求存在轻微质量问题,出现一个扣200元;存在一般问题,发现一个扣1000元;存在严重质量隐患问题发现一个扣10000元3建设单位组织的初验存在问题,而监理单位事前未提出的存在轻微质量问题,出现一个扣200元;存在一般问题,发现一个扣500元;存在严重质量隐患问题发现一个扣10000元4建设单位组织的终验存在问题,而监理单位事前未提出的存在轻微质量问题,出现一个扣200元;存在一般问题,发现一个扣1000元;存在严重质量隐患问题发现一个扣30000元5因监理原因竣工验收没有一次通过(未达到合格工程)扣90000元6在保质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每次扣1000元7进场材料、设备未按规定程序检查和记录每次扣3000元(四)投资控制1对施工单位进货安排申请审核有误或没有审核发现一次扣200元2在工程变更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未及时按有关程序办理工程签证每延误一天扣200元,最多扣1000元3建设单位代表发现经监理审核的施工签证是虚报、多报发现一次扣3000元4中间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工程竣工结算时,建设单位发现经监理审核的工程造价比实际多每次超过5%,扣3000元5因监理工作失误原因造成设计变更或工程索赔每次超过10%,扣除10000元以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小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评审为准每次超过20%,扣除50000元每次超过50%,扣除100000元发现一次扣5000元(五) 安全文明1建设单位代表或政府职能部门检查、验收,发现违反《施工单位考评细则》中有关安全文明的规定出现一次扣500元2向施工单位或人员索取利益(含未遂);或收受利益扣10000元/次有权要求更换涉及人员3未经委托人许可,向第三方提供任何与委托人有关的资料扣10000元/次4在施工中发生设备安全事故中的一般事故的扣10000元/次5在施工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扣100000元/次(六)资料管理1.合同文件(1)委托监理合同(包括监理招标文件)(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施工招投标文件) (3)工程分包合同,各类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涉及监理业务的合同 (4)有关合同变更的协议文件 (5)工程暂停及复工文件 (6)费用索赔处理的文件(7)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处理文件 (8)合同争议调解的文件(9)违约处理文件每遗失一份资料最高扣5000元,最低扣200元2.勘察、设计文件(1)可行性研究报告 (2)设计任务书、扩大初步设计 (3)前期资料(含图纸文件)(4)施工图及说明文件 (5)工程变更文件(6)图纸会审有关记录 (7)设计交底有关记录及会议纪要同上3.监理工作指导文件(1)工程项目监理大纲 (2)工程项目监理规划 (3)监理实施细则 (4)工程监理机构编制的工程进度控制计划、质量控制计划、造价控制计划等其他有关资料 同上4.施工工作指导文件(1)施工组织设计(总体或分阶段)(2)分部工程施工方案 (3)季节性施工方案 (4)其他专项(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同上5.资质资料(1)总包单位资质资料及人员上岗证 (2)分包单位资质资料及人员上岗证 (3)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资质资料 (4)工程试验室(包括有见证取样送检试验室)资质资料同上6.工程进度文件(1)工程开工报审文件(2)工程进度计划报审文件 (3)工程竣工报审文件(4)其他有关工程进度控制的文件 同上7.工程质量文件(1)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文件 (2)施工试验报审文件(3)见证取样送检试验报审文件(4)分项工程质量报审文件(5)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报审文件(6)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及质量事故处理报告(7)不合格质量项目通知及处理报告(8)其他有关工程质量控制的文件同上8.工程造价审批文件(1)工程施工概(预)算报验资料(2)工程量申报及审批资料 (3)工程预付款报批文件 (4)工程款报批文件 (5)工程变更费用报批文件(6)工程竣工结算报批文件(7)其他有关工程造价控制的资料同上9.会议纪要(1)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及监理交底会议纪要 (2)监理例会会议纪要 (3)专题工地会议纪要(4)其他会议纪要文件同上10.监理报告(1)监理周报(2)监理月报(3)专题报告同上11.监理工作函件(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2)监理工作联系单同上12.工程验收文件(1)设备安装专项验收记录(2)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3)人防工程验收记录(4)消防工程验收记录(5)其他有关工程的验收记录(6)单位工程验收记录(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8)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竣工移交证书同上13.监理日记(1)项目监理日志(2)监理人员监理日记同上14.监理工作总结(1)阶段工作小节(2)监理工作总结(3)月报总结 同上15.监理工作记录文件(1)监理巡视记录(2)旁站检查记录(3)监理抽检记录 (4)监理测量资料 (5)工程照片及声像资料 同上16.工程管理往来函件(1)建设单位函件(2)施工单位函件(3)设计单位函件 (4)政府部门函件(5)其他部门函件同上17.监理内部文件(1)技术性文件 (2)法规性文件(3)管理性文件 同上18.过程记录不详、过程资料汇总执行不力同上(七)人员到位情况1.设计阶段总监、各专业工程师按委托人要求进场少一人罚款1000元/天2.第一次工地会议及每次工程例会总监、各专业工程师全部参加。少一人罚款1000元/人。3.图纸会审总监、各专业工程师全部参加。少一人罚款1000元/人。4.装修阶段、电气安装阶段及室外配套阶段总监,土建工程师三人(含专职负责安全人员)、建筑工程师常驻现场,其他专业人员、监理员全部常驻现场。总监少到场一次罚款600元/次,其余人员罚款300元/次。5.收尾阶段总监常驻现场,各专业人员及监理员根据委托人需要驻场总监少到场一次罚款600元/次,其余人员罚款300元/次。6.结算阶段总监、造价工程师应委托人要求到场办公,其他各专业工程师配合。总监协调工作。总监少到场一次罚款600元/次,其余人员罚款300元/次。备注1、工程质量问题按严重程度可分为三级:严重问题、一般问题和轻微问题。2、所有驻场人员每月请假不超过二天。3、总监每月请假不得超过四天。4、在工程施工阶段,必须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安排监理人员现场值班。5、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的进场监理人员专业或数量单方面进行调整,监理人须无条件执行,否则委托人有权根据情况对监理人收取一定的违约金(按监理合同价的1%-5%收取违约金),并视情节严重直至解除合同为止。附件3: 监理服务的要求、范围与内容本工程监理人必须按国家及行业颁发的现行有关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工程的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工程。一、监理服务要求监理人应依据项目合同条件的规定,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监督相关各方履行各自的职责,如实地记录、作证,以实施质量及安全控制为主,进行进度、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使本项目达到委托人要求的标准和按期完工。二、监理服务范围1.设计阶段监理:加强对施工图设计进度的控制和协调,负责委托阳江市建筑设计协会或组织专家对设计图纸是否缺项、漏项及其功能性、经济性的审查,具体审查内容如下:1)按照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内容,审查设计内容是否齐全;2)审查功能考虑是否健全、满足要求,使用是否合理;3)审查各专业的配套情况(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消防、信息化、市政道路、强弱电、供热、设备等专业);4)审查各科室内的使用布置、规格尺寸是否合理;5)审查各种设计用材的经济合理性、可靠性;6)审查基础、结构的合理性。2.工程施工监理:包括《建设施工监理规范》(GB50319—2000)规定的土建、给排水、消防、防雷、人防、供电、照明、空调及通风、装修、智能建筑和信息化系统、电讯、电视、网络、室外配套工程、通信工程、垂直交通系统、消防控制中心等工程所包括的一切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工作;3.现场项目管理:负责对本工程范围内施工期间各专项工程的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协调。严格监督,协助总承包单位及各专业承/分包单位执行有关规定,并形成独立、封闭的施工区域和通道,规范着装,统一管理。协调各进驻单位工程同步建设,对各进驻单位工程进度统一调控,以使各进驻单位施工期间能够做到井然有序,不相互干扰、制约。三、监理服务的内容监理服务各阶段内的具体监理工作,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规定的监理内容,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编制监理规划或计划、监理细则;2、熟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了解施工现场;3、参与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方案优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5、作为委托人的委托人负责管理监督相关部门的设备安装与调试,并协调其相互关系;6、发布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7、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8、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频率不低于《房屋建筑与安装工程验收规范》规定的20%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9、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10、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11、审批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组织审查乙供材料看样定板,协助招标人组织乙供材料竞价工作;12、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13、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14、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15、签发中间交工证书;16、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17、发布停工令;18、对已完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19、签认中期支付凭证;20、按照委托人制定的变更管理程序,发起或审查变更令;21、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22、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23、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24、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25、签发交工证书;26、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委托人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27、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28、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29、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30、签发最终支付证书;31、配合委托人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32、对本项目相关合作单位进行考核;管理相关合作单位的进度款支付工作;33、编制本项目的付款台账;审核工程变更的工程量;编制本项目的实际工程进度情况,以PROJECT文件格式报进度计划递交委托人;资料的传递;收发文件管理;设计图纸变更管理;每周协调会议纪要整理及发送;34、付款台帐的格式、投资月报的格式、签证管理程序、设计图纸变更程序、工程变更的程序按委托人要求执行。35、投入本项目车辆没有委托人的同意,不得安排给现场监理项目组外的人员使用;36、协助委托人的施工招标工作;37、协助委托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范围包括:结算书工程子目是否与工程实际完成情况相符、工程使用的工程材料和设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38、委托人安排的本项目的其他管理工作。附件4: 监理人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序号任职人员岗位姓名年龄执业资格职称专业学历联系电话任职人员基本要求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1人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1人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兼职3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1人4土建专业监理员通过监理业务培训,并持有相关专业监理员证书1人不得兼职5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1人6市政专业监理员通过监理业务培训,并持有相关专业监理员证书1人不得兼职7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1人8安装专业监理员通过监理业务培训,并持有相关专业监理员证书1人不得兼职9造价工程师取得国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1人10技术支撑人员与第1~7项监理人员合并统计,要求持有工程师证书的人员专业涵盖: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智能弱电和预算专业。人数不限,可以兼职,但需满足任职人员基本要求说明:本表内容应与监理人的投标文件相符,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随意调整。 附件5监理月报格式阳江市碧湖居宾馆建设项目工程监 理 月 报(第期) 监理单位(盖章): 项目总监(盖章):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1、工程概况 监理月报表11.1、本月工程概况:1.2、本月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等综合评估:1.3、本月对各参建单位的管理进行评价说明:填表人填 表 日 期 年月日2、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监理月报表2 填表人填 表 日 期 年月日3、工程进度监理月报表32.1、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2.2、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2.3、针对本月施工进度、对施工单位进度管理进行评价:2.4、监理工程师本月对工程进度控制采取的措施:2.5、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及监理工程师准备采取的控制措施:填表人填 表 日 期 年月日4、工程质量监理月报表43.1、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3.2、本月监理工程师对质量控制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 3.3、对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进行评价:填表人填 表 日 期 年月日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月报表54.1、本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评价:4.2、对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进行评价:4.3、本月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果: 填表人填 表 日 期年 月 日6、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监理月报表65.1、工程量审核情况5.2、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5.3、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5.4、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填表人填 表 日 期年 月 日7、投资控制情况监理月报表75.1、本月工程计量及进度款支付说明:5.2、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计量、进度款支付管理采取的措施:5.3、本月工程变更汇总说明及监理工程师审核情况说明:5.4、本月费用索赔及工程延期情况说明及监理工程师审核情况说明: 填表人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8、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情况 监理月报表8序号验 收 项 目是否验收验收日期备注1建筑装饰装修分部2建筑屋面分部3建筑给排水分部4低压配电(含发电机组)安装5建筑电气分部6智能建筑分部7通风空调分部8电梯分部9室外工程质量验收10单位工程质量验收1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填表人填 表 日 期年 月 日 9、本月大事记监理月报表87.1本月主要事件:7.2本月天气情况(晴雨表):填表人填 表 日 期年 月 日 10、工地协调及重大事项处理情况监理月报表10填表人填 表 日 期 年 月 日11、本月对施工单位扣款明细监理月报表11填表人填 表 日 期年 月 日12、本月监理工作小结 监理月报表129.1、对本月进度、质量、安全、工程款支付、投资控制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9.2、本月监理工作情况9.3、对工程资料的审查及签认情况9.4、本月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出勤一览表9.5、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9.6、月监理工作的重点填表人填 表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