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一期)招标招标公告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一期)招标招标公告


新余生态环境产业综合处置利用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一期)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渝招字[2020]第5号

新余生态环境产业综合处置利用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一期)招标项目已由新余市渝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江西省新余市良山镇。

1.2 本项目投资:一期工程费用约60000万元。

1.3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1.4 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本项目总占地约900亩,其中一期用地约600亩。

1)赣西地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危险废物处置部分设计处理规模7.4万t/a,包含焚烧处理2.4万t/a,物化处理2万t/a,安全填埋处置3万t/a(柔性填埋场处置规模2.5万t/a,刚性填埋场处置规模0.5万t/a)。以上仅为本项目外收废物处理量,内部自产危险废物量由投标人在投标方案中自行核算。本项目的处理处置设施需同时满足外收废物和内部自产废物的处理处置需求。

2)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50万t/a;

3)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处置5万t/a,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为20万t/a。

1.5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建安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工作、分包方管理、联合试运转及试运行、工程验收、保修、移交、人员培训及技术服务和指导、工程保险等内容。协助办理包括报批、报建、规划、消防、安全、环保等专项验收至全面竣工验收通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7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9月15日(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建筑垃圾资源化、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2021年3月15日(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后6个月为准);

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1)项目施工完成2022年1月15日(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开工令后12个月为准)。(2)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72+24小时调试合格,并配合发包人取得1年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此为起点,开始试运行(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开工令后14个月为准)。

计划试运行期满全面竣工日期:

建筑垃圾资源化、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2021年6月15日(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后9个月为准);

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2023年3月15日(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开工令后26个月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所有单位)须持有市场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勘察单位)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a、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b、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及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

4)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具有以下资质: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5)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拟派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注册环保工程师,并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建筑、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负责人须是联合体设计单位人员)。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壹级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勘察单位)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环境工程相关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

5)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建筑、环境工程、市政等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中施工员和安全员须至少各配备2人。

7)本项目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安全员、质量员和施工员必须由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为其缴纳开标前连续6个月(即:社保缴纳时间为2019年6月至开标当月中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金。

2.3、外省来赣企业须提供进赣投标备案材料:

外埠来赣勘察设计单位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省外人员登记”。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

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3家),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2.5、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经理。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

2.6、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江西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2.7、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自2020年7月29日起至2020年8月7日止,请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西大道1958号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西裙楼3楼)。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到达开标现场,并现场签到,否则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华赣环境集团新余生态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沿江路1388号投控大厦3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4*****8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江咨投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余市城北仰天岗东大道398号新雅国际7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39*****115

邮箱:jxzbgx@163.com

招标监督机构:渝水区招标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工程勘察 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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