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班车租赁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班车租赁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班车租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政采(2)******** 2.项目名称: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班车租赁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980000.00元, 最高限价:980000.00元
5.采购需求: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班车租赁,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保障师生郑州校区(经七路22号)←→亢村校区(新乡市获嘉县亢村镇)往返两校区通勤,需要固定3辆55座大客车,每天暂定往返8次,据实结算。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租赁资格。 3.2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自然人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19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期以来的银行出具的资信报告)。 3.3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若发现供应商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磋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事业单位和自然人可以不提供此项要求; (3)供应商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其他证明无效; (4)供应商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罪查询(包括供应商“单位行贿罪”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罪”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其他证明无效。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被取消磋商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08月21日至2020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nggzy.com)。 3.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项目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nggzy.com/hnsggzy/)—“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0年09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0年09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楼第6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08月 21日至2020年08月27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车辆行驶路线、保障时间、服务车辆 1.保障涉及区间:郑州校区至亢村校区师生往返通勤车保障。 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郑州校区:经七路22号; 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亢村校区:新乡市获嘉县亢村镇。 2.保障时间:按照校方提供的通勤车时刻表、校方教学工作要求或校方指定时间(即周末、晚间和寒暑假期间等一切事先计划和未计划的时间)提供师生通勤车保障。 3.通勤车线路要求(两个校区之间单程距离约45公里),每天共8次,发车时间安排由采购人根据教学需要确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停车,若造成各种责任事故或损失,一切由成交单位负责。 4.通勤车运行时间:教职工工作日期间(周一至周五)校区通勤车(全年运行约200天);学生周六周日运行时间及所需班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据实计算。 如遇有寒暑假、节假日需调整工作时间的,按调整后的工作时间用车。 7.2对车辆的要求 1.车型要求:55座以上大客车同一品牌,同一车型。 2.购车时间要求:2017年1月1日以后登记的大型客车。 3.行驶里程:提供的大型客车行驶里程不超过8万公里。 4.车内配置:车载GPS监控系统、车载移动硬盘、空调、暖气。 5.车险要求: 5.1成交供应商提供租赁车辆须车辆保险齐全(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座位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车内乘客险每座赔付金额 100万元以上。 5.2租赁方只负责支付每车每天的租赁费用,除此之外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成交单位承担。供应商磋商时应考虑上述风险。 6.车辆数量要求:可同时派遣 3至5辆同一品牌,同一车型大型客车。 7.车辆环保要求:拟投入运行的大型客车,必须符合郑州市以上政府和相关机构关于排放标准要求和环保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提供的车辆技术状况性能必须良好,符合国家有关车辆行驶法规的车辆。车辆必须为环保绿标车,车内配备冷暖空调,车厢内外需整洁卫生、车窗明亮,且应做到每日清洁;定期对车厢进行消毒,喷洒空气清新剂(根据采购人需要);每个座椅必须配备便于拆洗方便的座套,每月更换一次,保持洁净;车厢内应配备小药箱,常备药品应在保质期内。 9.供应商提供车辆要求保证办理好该车正常行驶所需的各种证件及规定缴费证齐全,车上配备灭火器、逃生锤及警示性标志牌。随带提供:行驶证、税务证、购置费证、保险卡,提供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成交人承担。各租赁车辆配备钥匙、防盗器、千斤顶、备胎、轮胎扳手、螺丝刀、火花塞套筒等随车工具及紧急停车警示牌一只及各校区标识牌。 10.车辆在行驶途中,如遇突发情况,车辆无法继续运行,供应商应无偿提供应急车辆在40分钟内到达现场,继续履行保障任务。 7.3驾驶员要求 1.驾驶员必须持有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及准驾车型的相应驾驶证。 2.随车驾驶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所有证件齐全。驾驶员出车时着统一服装,衣着整齐、干净,保持良好精神,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礼貌对待客人,保证按时到位,车容整洁,安全平稳行车,服从采购人的合理安排,并在主要行车线路上按采购人所要求上下车地点接送客人,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驾驶员。 3.车辆驾驶员必须具有五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经验,50 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行驶区间道路,安全文明驾驶,并保持车辆清洁,需提供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证明资料。 4.驾驶员系磋商单位聘用人员,与学校不存在任何劳动或劳务关系。 5.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止)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 地址:郑州市经七路22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A座703室 联系人:寇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柴老师 联系方式:****-******** 本公告所含项目编号及名称:(根据国办函【2019】41号令,自2019年9月1日起,所有招投标项目取消报名环节,请直接在领取文件模块搜索编号进行进行文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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