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中学太阳能+空气能辅助加热热水工程招标公告

第六中学太阳能+空气能辅助加热热水工程招标公告

石门县第六中学太阳能+空气能辅助加热热水工程招标公告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石门县第六中学的委托,对其太阳能+空气能辅助加热热水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 购 人:石门县第六中学
二、项目名称:石门县第六中学太阳能+空气能辅助加热热水工程
三、采购编号:SM2012-G-026
四、采购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
太阳能与空气能辅助加热热水系统、电气系统设备及安装(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六、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人民币500万元)的国内企业,且具有满足本项目所需专业人员(具有国家相关资质)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所投设备制造商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所投产品获得节能认证证书;
4、空气源热泵热水器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
5、太阳能具备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6、如属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和生产厂家基本资料;
7、进行了有效的税务登记,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8、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所投产品须提供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项目类似合同2个以上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以近两年在常德地区的相关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为依据;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所投产品在湖南地区设有售后服务网点;
1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经营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7月5日至2012年7月24日(每天上午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必须持本人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依法纳税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本章第六条规定资格文件(以上证件需验明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至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购买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石门县政务中心)。
九、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7月 25 日09:30(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2012年7月25日09:30(北京时间)递交于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石门县政务中心二楼)并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依法纳税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亲自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预计无法亲自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应当亲自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未按上述规定和要求持规定证件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又没有亲自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的,不得确定为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与本次招标有关事宜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1、采购人:石门县第六中学
联系人:唐校长
电 话: 138*****826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门县建设大厦九楼
联系人:田达理
电话:****-*******
传真:****-*******
3、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傅主任
电话(传真):****-*******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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