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乡兔洋村(横山)群众文化活动广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大洋乡兔洋村(横山)群众文化活动广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涵江区大洋乡兔洋村(横山)群众文化活动广场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泉宏莆招[2020]039号
项目名称:涵江区大洋乡兔洋村(横山)群众文化活动广场建设工程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投标邀请书
泉宏莆招[2020]039号
本招标项目涵江区大洋乡兔洋村(横山)群众文化活动广场建设工程(项目名称)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大洋乡兔洋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区大洋乡兔洋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方式)招标。
3.邀请单位:
1.莆田市佳盛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莆田市盛景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3.莆田市佳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或园林绿化工程);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文件精神,被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且人员信息能够通过福建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
5.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人自2020年8月20日起在本次邀请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邀请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20日至2020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延寿中街辰华财富1203)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纸质和电子,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图纸)每份售价200元,如需邮寄另加25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5.3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招标文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的为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7.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保证金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2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2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涵江行政服务中心2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邀请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大洋乡兔洋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39*****81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荔城区拱辰街道延寿中街辰华财富1203
联系人:小郑电话:157*****625
合同履行期限:9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随机抽取法试行范本
(2017年版)
招标项目名称:涵江区大洋乡兔洋村(横山)群众文化活动广场建设工程
招标编号:泉宏莆招[2020]039号
招标人: 莆田市涵江区大洋乡兔洋村村民委员会(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日期:2020年8月
使用说明
1.《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2017年版)(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适用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施工承包招标项目。
2.《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分为《简单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合理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综合评分法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随机抽取法施工招标试行范本》四种招标文件范本,分别适用于采用简单低价中标法、合理低价中标法、综合评分法、随机抽取法四种评标办法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房屋建筑施工招投标评分项目(试行)的通知》(闽建筑[2015]23号)、《关于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分项目(试行)的通知》(闽建筑[2016]6号)、《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莆政综[2016]1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13〕55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09]114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09〕115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选择适合的房屋建筑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3.《简单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合理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和《综合评分法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各由《专用本》和《通用本》两部分内容组成,《专用本》和《通用本》互相配套使用。《专用本》和《通用本》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通用本》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必须全部执行,如有特殊情况招标人需要修改补充的,应在《专用本》中列出。《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范本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
4.《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中以空格带下划线标识的内容,由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5.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本招标文件的第1章“招标公告”修改为“投标邀请书”,具体内容由招标人参照招标公告的内容编制。
目 录
第一章 邀请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开标、评标及定标
(五)授予合同
(六)标后管理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第五章 工程预算价文件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本招标项目涵江区大洋乡兔洋村(横山)群众文化活动广场建设工程(项目名称)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大洋乡兔洋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区大洋乡兔洋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方式)招标。
3.邀请单位:
1.莆田市佳盛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莆田市盛景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3.莆田市佳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或园林绿化工程);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文件精神,被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且人员信息能够通过福建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
5.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人自2020年8月20日起在本次邀请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邀请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20日至2020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延寿中街辰华财富1203)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纸质和电子,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图纸)每份售价200元,如需邮寄另加25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5.3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招标文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的为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7.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保证金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2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2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涵江行政服务中心2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邀请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大洋乡兔洋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39*****81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荔城区拱辰街道延寿中街辰华财富1203
联系人:小郑电话:157*****625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招标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涵江区大洋乡兔洋村(横山)群众文化活动广场建设工程
1.2 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
1.3 建设规模:约72万
1.4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说明)
1.5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1.6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包干
2.招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标准
2.1本招标项目的定额工期为/日历天,招标人要求招标工期不超过90日历天。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1000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提前完成,每提前一天,招标人按每日/元奖励中标人。
2.2招标项目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工程);
3.3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文件精神,被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4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且人员信息能够通过福建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
3.5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但装修、幕墙、智能化、钢结构、消防、环境等专项工程的除外;
(3)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
(8)公司级领导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级领导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被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不良行为,并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莆田建设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处在公告明确限制投标期限内的;
(15)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16)投标人或参加本次投标的项目管理人员存在《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13〕55号第四条第七款规定情形的。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
6.现场踏勘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介绍的招标项目相关情况,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2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7.分包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人确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本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 (格式)、工程预算价、图纸、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
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制定依据
本招标文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
1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
11.1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的,或认为工程预算价的工程量存在差错或漏项、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可在2020年8月26日17:00前书面形式直接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11.2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包括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将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将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
11.3经招标人核实确认,工程预算价中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且造价不超过1000元的,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但造价超过1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1%的,招标人将进行修正。对于工程预算价中的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招标人一并予以修正。经修正后的工程预算价作为招标答疑内容的组成部分一并公布。
11.4招标人将在2020年8月27日17:30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12.工程预算价和工程发包价
12.1工程预算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为711024元人民币)。
12.2工程发包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价×(1-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59726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16%。
13.工程预算价的编制
1.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 2.工程专业:园林绿化。 3.工程主要内容:园林铺装、绿化种植等。
按照浙江恒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05月(未图审图纸)设计的涵江区大洋乡兔洋村(横山)群众文化活动广场建设工程,编制范围包括园林铺装、绿化种植、园林路灯等,具体如下: 1.不含三通一平。
1.图纸:浙江恒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05月(图审后图纸)设计的涵江区大洋乡兔洋村(横山)群众文化活动广场建设工程设计及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回复函等。 2.招标文件:/编制的招标文件。其中与现行计价规定不一致的内容:无。 3.地质勘察报告:无。 4.计价计量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 5.预算定额:《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 (FJYD-501-2017)、《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 FJYD-409-2017)、《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313-2017)、《福建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2017版)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截止2020年8月05日)。 6.费用定额:《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及现行补充调整文件(截止2020年8月05日)。其中,暂列金额:不计取;专业工程暂估价:无;甲供材料费:无。 7.人材机价格: (1)人工费指数:按《福建省建设工程人工费动态管理办法》及《莆建管[2019]31号文关于发布莆田市建设工程人工费动态指数的通知》编制,疫情期间完成的工程量结算按实签证,其人工费按莆建管[2020]6号调整。 (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福建省2019版第3季度机械台班单价。 (3)材料设备价格:《福建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6月份)莆田市信息价、定额基期价格等。 8.其他:本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费取费标准按照我省现行总价措施项目费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标准的9.9%执行。
1.专业类别:园林景观。 2.总承包服务费费率:无。 3.税率:9%。
1.土方工程:土方考虑人机配合施工,回填土按外购土,回填过程需按规范压实,土方运距按3km考虑;购土点由投标人自理,土方堆置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后不再另外计取费用。 2.石方工程:无。 3.脚手架:无。 4.混凝土模板及支架:采用扣件式钢管支撑胶合板模板。 5.围堰:无。 6.便道及便桥:无。 7.洞内临时设施:无。 8.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挖掘机1台;大型机械设备基础、轨道:无;大型机械设备检测:无。 9.施工排水降水:未考虑。 10.处理、监测、监控:无。 11.材料二次搬运:未考虑。 12.行人、行车干扰:无。 13.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无。 14.爆破安全措施:无。 15.试验爆破措施:无。 16.爆破现场警戒与实验措施:无。 17.水上支架平台:无。 18.施工围挡:未考虑。 19.工程排污费:无。
1.本控制价取定的材料设备品牌
2.甲供材料一览表(无) 3.经市场询价的材料设备:具体详询价单。 七、本项目补充的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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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主要材料、设备要求
14.1招标人所需材料、设备,按《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稳定增长七条措施的通知》(莆政明电[2013]1号)文件规定,优先选用公布的《甲供甲控设备材料供应商名录》产品,名录内品牌直接进入招标人招标文件所列的品牌名单。
14.2.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根据莆市工信运行【2019】150号文件,本工程凡涉及该文件所列材料,优先推荐使用我市名优地产品。
(三)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 投标承诺函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注: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7.投标保证金
17.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保证金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17.2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17.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7.3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5)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投标文件的编制
18.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其中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也可以增加附页。
18.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发包价、招标工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项目管理人员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8.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
18.4投标文件正本的份数为一份,副本的份数为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密封口上加盖单位章。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20.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9月2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涵江行政服务中心2楼开标室。
20.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四)开标、评标及定标
21.开标
21.1开标会定于2020年9月2日09时30分在莆田市涵江行政服务中心2楼开标室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21.3资格审查小组
招标人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等3人以上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招标人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等3人以上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21.4开标程序:
(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4) 查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投标人的资格。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人代表未按投标须知第21.2款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的;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4)投标人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
5)不在邀请名单内的企业。
(5) 主持人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
(6)查询投标人的投保证金缴纳情况、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如有时)、法人或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等信息。
(8)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工期、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
(9)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2.评标
22.1 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确定进入公开抽取中标人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
22.1.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2.1.2投标承诺函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或签署、盖章的;
22.1.3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22.1.4具有投标须知第3.6条情形之一的;
22.1.5投标人拟派出项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3.确定中标人
23.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
2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
23.2.1公开随机抽取采取三轮抽取法,第一轮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抽取对应号,第三轮抽取中标单位。
23.2.2第一轮由投标人以签到(或入围)先后依次抽取顺序号。第二轮由招标人抽取对应号。第三轮由投标人抽取中标单位。
23.2.3当众展示公开抽取工具,经监督人员和各投标人代表确认后,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的投标人数额,向抽取箱内放入同等数量的号码球;
23.2.4由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投标人抽取的号码即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场公布顺序号,各投标人应当众签字确认;
23.2.5将球重新放进抽取箱内,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随机抽取,所抽的号码为对应号;
23.2.6将球重新放进抽取箱内,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随机抽取,所抽的号码与对应号相同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23.3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存档。
24.中标通知和中标公示
24.1在评标结束后2日内,招标人应根据评标结果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24.2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的3日内,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项目负责人姓名(包括建造师等级和注册编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示。
25.附则
25.1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自己认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备查的,可以在招标人要求提交时当场提交,投标人不能当场提交的,资格审查小组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25.2在评标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评标地点,向资格审查小组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资格审查小组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五)授予合同
26.签订合同
26.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6.2中标人应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7天内进场施工。
26.3招标人应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15天内将施工合同提交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6.4中标人不按期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26.5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按照莆建管[2016]88号文件的规定在施工合同内约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27.履约担保和工程质量保证金
27.1中标人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应采用现金的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
(六)标后管理
28.标后管理
28.1本招标项目的标后监督管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执行。
28.2上述第28.1款规定的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5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房屋建筑施工招投标评分项目(试行)的通知》(闽建筑[2015]23号)、《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莆政综[2016]1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13〕5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09〕115号)文件。
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评审标准
(1)项目负责人 1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 (职称证书、毕业证书) 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2)其他施工现场管理岗位人员和技术工人配备:园林绿化施工员、安全员,中级以上园林绿化工1人、花卉工(花卉园艺师)1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岗位和技术人员,且相应管理岗位和技术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闽建办风景〔2018〕11号”文件规定最低城镇园林绿化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表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有承诺即可)。
(3)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园林绿化施工员、园林绿化安全员、园林绿化质检员、园林绿化材料员证书需由福建省各级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福建省风景园林学会(协会)颁发的。
绿化工、花卉工、花卉园艺师等园林绿化技术工种证书需由福建省各级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福建省风景园林学会(协会)颁发的。
备注:(1)投标人应按《拟派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闽建建[2018]36号文件有规定除外)不能同时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管理职位。
(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填写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具体信息。
(3)投标人在投标时不需填写其他施工现场管理岗位人员和技术工人的具体信息。
(4)投标人中标后若不能按《拟派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5)以上人员配备为最低要求,最终人员配备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文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到位。中标单位应无条件配备充足人员,不另行支付费用。
第三章 合 同 条 款29.合同条款
29.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条款及格式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29.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合同条款原则上不应修改,但特殊情况时确需对合同条款修改、补充的,拟修改、补充的合同条款内容应在第29.4款“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中列明。
29.3专用合同条款中如需要明确的,在第29.5款“专用合同条款的填写”中列明。
29.4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补充:
(1) 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若审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计,审计部门的审核结论应该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2)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中标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和《莆田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等要求处置建筑垃圾,不得与不具备资质的渣土企业签订运输合同。” 根据莆发服〔2013〕59号文件执行。
29.5专用合同条款的填写:
(1) 专用合同条款第3.2.3款关于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违约责任的填写内容:“不属于上述第7.2款所列情况的,承包人如要求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更换,且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投标承诺。同时,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更换项目经理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00 元人民币,更换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
(2)专用合同条款第3.3.5款关于承包人项目管理班组人员施工期间不在岗的违约责任的填写内容:“发包人、监理人或相关行政部门检查时,若发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在岗且不能说明合理理由、或经通知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达到现场的,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给予每人次 1000元的罚款,并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
(3)专用合同条款第13.2.5款关于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的填写内容:“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若承包人不能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的,每延误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1000元”。
(4)专用合同条款第12.4.2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
1)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进度款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发包人预算中的相应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80%,其中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
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7天内,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余下的3%作为保修金。
2)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项目按照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后,由施工单位申请实际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按50%报发包人拨款。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后7天内,除预留保修金外全部支付给承包人。
(5)专用合同条款第12.2.1款中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签约价的8%。
(6)……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随机抽取法)
投 标 文 件
(本)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承诺函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三)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一投标承诺函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招标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按照《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预算价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贵方的发包价人民币(大写)元(RMB:¥元)作为中标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及有关附件。我方不存在资质和项目负责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
A.我方为莆田市注册的企业。
B.我方为非莆田市注册的企业且己承接项目未超过3个(含3个)。
3、我方的投标文件是真实和准确的,并保证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6款规定的任一情形,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4、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工期{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5、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派 (姓名)(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 ) 担任项目负责人。
6、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第28条要求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
7、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拟派出的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到位。
8、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和工程质量保证金。
9、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承诺函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1、我方承诺,若有违反《莆田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莆政综〔2013〕55号)、《莆田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莆招投标办〔2013〕2号)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扣分处理。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企业及人员的证书、证件复印件
须附上:
1、企业证书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拟派出项目经理的证书复印件:
1)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 (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 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2)上述人员的证书、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或经年检有效。
3)上述人员的证书、证件、证明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地 址:。
姓名:身份证号码:。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 期:年月
本格式用于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本格式用于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使用。
第五章
工程预算价文件(另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或园林绿化工程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0日至2020年08月2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需要纸质相关材料的可到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涵江行政服务中心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涵江区大洋乡兔洋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大洋乡兔洋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陈先生 139*****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延寿中街辰华财富1203
联系方式:小郑 157*****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139*****81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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