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乌江镇石山林场茶叶地经营权对外发包项目竞租公告

和县乌江镇石山林场茶叶地经营权对外发包项目竞租公告


和县乌江镇石山林场茶叶地经营权对外发包项目竞租公告

为合理利用资源,杜绝浪费现象,壮大村集体经济。乌江镇政府决定对石山村委会石山林场茶叶地经营权对外发包项目进行公开竞租。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土地位置

面积(亩)

出租期限

起始地价

保证金(元)

石山村委会石山林场

土地面积约17亩(以实际丈量为准)

3年,按签订合同时间计算

10000元/年

3000

二、有关说明和要求

1、本公告土地位于和县乌江镇石山村委会石山林场。

2、本次竞租项目为场地经营权,整体租赁,水、电架设及费用自行解决,需维持土地现状。

3、承租人所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妨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租赁结束后,承租方不得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等任何补偿要求。

4、项目承包价格见上表(考虑多方面因素),租金采用一次性缴清,竞租成功后七日内缴清租金,若租金未交或未足额缴纳的,村委会有权取消承租权。

5、竞租成功,确定承租方后,流转双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承包合同,签订正式合同前,承租方须将承租金足额缴入指定账户(名称:乌江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 开户行:和县农行乌江分理处 账户:***************)。并将合同提交一份至乌江镇招标办存档。

6、流转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占用,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征收征用,石山村委会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承租方,退还剩余租赁费(按年计算)。

7、承租方自行解决配套设施,流转期满后,承租方投资形成附属物无偿留给转让方。

8、该土地竞租成功后只能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不能从事其他用途。

9、本公告未作详细要求的事宜,转、受双方合同具体商定。

三、交易方式

本项目以现场公开竞价的方式组织实施。

1、现场采取一次性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承租方。

2、本项目租金起始价1万元/年,承包期限3年。

3、若报名期限截止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不足3名,在不改变租赁条件的前提下,根据《马鞍山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流转交易规则(试行)》[马公管(2015)25号]及《和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规则(试行)》(和招管【2014】38号)的规定,可采用协议方式进行流转,但协议的价格不得低于起始价。

四、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租者须具有合法资格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生产经营的真实意愿;

3、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生产经营能力。

五、报名时间及竞租文件获得

意向竞租人可于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乌江镇招标办报名。

六、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需提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需要的其他材料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资格审查时带来现场核查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需要的其他材料

上述复印件均需自然人签名。

七、竞租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开标前现场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保证金需用信封密封并写上单位名称及姓名,中标单位确认后凭委托人本人身份证立即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无故未按时签订协议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踏勘现场

本次竞租各意向承租方自行踏勘现场,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确认了拟出租土地地块现状、要求等,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为名提出异议,周集村委会及公告人等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九、竞租时间地点

定于2020年8月28日下午15:00在乌江镇二楼小会议室进行。

    联系电话

    刘永香:177*****128 杨靖:151*****884

    乌江镇招标办公室

    乌江镇石山村

    2020年8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权 茶叶 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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