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公司良矿选矿破碎系统除尘改造项目
总承包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招发[2020]018号
所属行业:钢铁行业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所属地区:江西省新余市
招 标 人: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钢公司良矿选矿破碎系统除尘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江西新余
3、工程内容:
(1)拆除粗碎、中细碎、筛分厂房现有吸尘罩、风管、除尘器及基础等设施,重新设计除尘设施。
(2)粗碎厂房共设置3个吸尘点,安装1套脉冲滤筒除尘器;中细碎厂房共设置8个吸尘点,安装1套脉冲滤筒除尘器;筛分厂房共设置22个吸尘点,安装1套脉冲滤筒除尘器。
(3)除尘器机组含除尘器本体、密闭卸灰阀、螺旋输送机、引风机(电机)、控制柜、除尘捕集罩、除尘管道、阀门、烟囱、电气、仪表、自动化控制等。
(4)土建基础及相应风管、水管、电缆和除尘器机组等所有设备设施现场安装和调试。
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招标,由中标单位负责项目的初步设计文本编制以及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工程施工安装、冷调试、热调试、人员培训、达产达标、验收等全过程工作内容。详细招标内容和范围见招标技术规格书。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已落实。
三、工期要求:2020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运。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乙级设计资质或冶金行业(冶金矿山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
3、近五年(2015-2020年)具有2个以上矿山行业除尘项目总承包成功业绩(超低排放业绩),以提供的CMA认证第三方监测报告为依据(粉尘排放浓度≤10mg/Nm3),并提供业绩的技术协议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
5.1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两家;
5.2 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须具备第2条款中规定的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之一必须具有第3条款中规定的业绩;
5.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责任义务,联合体成员分工应符合各自质资对应的业务范围;
5.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专利技术除外;
5.5 联合体成员签订的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6、投标方如使用非自有专利、专有技术,应获得用于本次投标活动的授权书。
7、投标人不存在失信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08月20至08月26日上午8:00-下午17:30;
2、报名方式:接受现场、电子邮件或资料邮寄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大楼发展规划处436室;
4、报名要求和材料:
① 报名人员必须为报名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② 报名材料:报名函(自拟,但须包含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营业执照、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业绩等相关资料;报名材料须加盖单位鲜章。
六、招标文件出售
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大楼发展规划处436室
邮 编:338001
联 系 人:付海涛
150*****017潘发明
****-******* 147*****515邮 箱:Panfaming199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