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洁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东辽县开发区垃圾中转站及环卫处、公厕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
东辽县洁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东辽县开发区垃圾中转站及环卫处、公厕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辽县开发区垃圾中转站及环卫处、公厕附属工程 | ||
品目 |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 ||
采购单位 | 东辽县洁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东辽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8月20日08:2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08月20日至2020年08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东辽县政府政务大厅6楼602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9月04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东辽县政府政务大厅6楼602室。 | ||
预算金额 | ¥171.4675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肖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778 | ||
采购单位 | 东辽县洁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辽县白泉镇连泉路1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肖156*****778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东艺嘉园1号楼门市宏大水果超市楼上)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窦晓琳186*****513 |
项目概况
东辽县开发区垃圾中转站及环卫处、公厕附属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吉大路1858号三楼业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HCZX2020-05(ZC)
项目名称:东辽县开发区垃圾中转站及环卫处、公厕附属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LYHCZX2020-05(ZC)
东辽县开发区垃圾中转站及环卫处、公厕附属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应答人应在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吉大路1858号三楼业务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9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应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任务通知书标号:X[********]-0102号
1.2项目名称:东辽县开发区垃圾中转站及环卫处、公厕附属工程
1.3磋商范围:厂区道路、挡墙、院区硬覆盖、排水沟等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全部内容)
1.4预算金额(最高磋高限价):人民币171.4675万元
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6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7工程建设地点:东辽县县城内。
1.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9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9月30日,总工期22日历天。
1.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3.1应答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2应答人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2.3.3应答人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2.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5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
2.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3.7应答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3.8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磋商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磋商截止时间前)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3.9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3.10 应答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应答文件、参加磋商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应答人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2.3.11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应答人参与投标。
2.3.12中标后采购人根据应答人提供的信息去应答人经营场所实地考察,如发现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中标资格。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时间:请于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
3.2 地点: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吉大路1858号三楼业务室。
3.3 方式:现场
3.4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3.5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3.5.1营业执照复印件
3.5.2资质证书复印件
3.5.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4注册建造师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或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下载的电子证书。
3.5.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则不需授权书,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3.5.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5.7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项目除外。
3.5.8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
四.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9月4日上午9:00时。
4.2 开标地点:东辽县政府政务大厅6楼6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应答人在提交应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函。(磋商保证金须从应答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6.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4当有效应答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磋商。
6.5当有效应答人的磋商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磋高限价时,该磋商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七、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 标 人:东辽县洁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东辽县白泉镇连泉路126号
联 系 人:杨肖
联系电话:156*****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东吉大路1858号(东艺嘉园1号楼门市宏大水果超市楼上) 联 系 人:窦晓琳
联系电话:****-******* 186*****513
邮政编码:136200
电子邮箱:lyhczxgs@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肖
联系电话:156*****778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9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9月30日,总工期22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2.3.1应答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3.2应答人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2.3.3应答人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2.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3.5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2.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3.7应答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3.8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磋商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磋商截止时间前)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3.9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2.3.10 应答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应答文件、参加磋商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应答人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2.3.11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应答人参与投标。2.3.12中标后采购人根据应答人提供的信息去应答人经营场所实地考察,如发现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中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0日至2020年08月2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吉大路1858号三楼业务室。
方式:现场报名并获取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东辽县政府政务大厅6楼6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辽县政府政务大厅6楼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辽县洁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辽县白泉镇连泉路126号
联系方式:杨肖156*****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东艺嘉园1号楼门市宏大水果超市楼上)
联系方式:窦晓琳186*****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肖
电 话: 156*****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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