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宇航空发展有限公司机坪内场车辆尾气提升改造项目询比价公告
浙江中宇航空发展有限公司机坪内场车辆尾气提升改造项目询比价公告
机坪内场车辆尾气改造提升项目公告
浙江中宇航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就公司机坪内场车辆尾气提升改造的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是企业自主采购项目,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具备供应商资格的法人参加询比价。
1.项目编号:SCB-A-2020-0007
2.采购内容:机坪内场车辆尾气改造提升项目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有能力提供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供应商不得为失信执行人。采购人将对供应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报价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报价文件。若在报价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成交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3)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以及与第三方合作者投标。
4、采购文件的领取和递交:
领取时间:2020年8月19日——2020年8月26日
领取地址:浙江中宇航空发展有限公司市场部办公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26日(08:30——16:30)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采购人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浙江中宇航空发展有限公司市场部办公室。
5.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及地点
(一)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以采购人电话通知为准
(二)竞争性谈判地点:浙江中宇航空发展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6.评审办法及合同订立
(一)我公司将对应答产品或服务及应答文件进行评估,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总价最低的供应商推荐为中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
(二)中选供应商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协商合同签订事宜。
7.付款方式
(一)支付方式:转账。
(二)发票是指: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
付款周期:收到发票后80天。
8.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浙江中宇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二)地址:杭州萧山机场国航基地内
(三)咨询电话:0571-866633953
(四)联系人:邓女士
浙江中宇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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