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石板滩镇卫生院、新民镇卫生院、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征求意见稿
致有关供应商:
受采购人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镇卫生院、新民镇卫生院、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对“新都区石板滩镇卫生院、新民镇卫生院、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CDXZC-201206-019)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详见附件)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
如您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 所提意见请在2012年7月12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公司。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一、项目名称:新都区石板滩镇卫生院、新民镇卫生院、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CDXZC-201206-019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共分为四个包件
A包:新都区石板滩镇卫生院高频数字医用诊断X射线机(DR)一台,
B包:新都区石板滩镇卫生院全血多元素分析仪一台,视力筛查仪一台,耳生发射仪一台
C包:新都区新民镇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一台
D包:新都区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分类全自动血球仪一台,牙科综合治疗机两台(招标要求详见附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具有产品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5、投标人若非产品制造商,须获得产品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
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 系 人:刘先生、陈女士
联系电话:
***-******** 传真: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