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莘郊村河道清淤工程投标邀请书
莆田市荔城区莘郊村河道清淤工程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泉宏莆招(2020)3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荔城区莘郊村河道清淤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莘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莘郊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福建荣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源航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鸿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家投标单位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莘郊村;
建设规模:约308万元 ;
招标范围:具体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
工期要求:9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实行施工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合同条款),被更换项目经理6个月内不得在福建省范围内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若参加其他工程投标中标,即取消中标资格且记入不良记录;
3)本招标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莆田市水利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
5)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完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0年8月20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 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陆万元整(¥60000元),投标人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
(1)采用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开标时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缴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用档案袋密封好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退还。
(2)保函形式:保函格式及内容应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采用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如基本账户开户行网点不具备开具保函资格的,应由网点所在地上级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且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银行保函复印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28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拱辰街道办事处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投标邀请书。
9.其他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莘郊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莘郊村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87*****588
招标代理: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工程街道延寿中街辰华财富1203
联系人:小郑
电话:157*****625
标签: 河道清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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