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ZSZB20-206西湖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JLZSZB20-206西湖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SZB20-2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湖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已由长汽开管发[2020]5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100%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民大街与自达大街交汇处,北至长深高速,南至富民大路,西至乙七街,东至警备路。
2.2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总面积约*******m2,其中景观占地面积约*******m2,市政道路占地面积约178982m2。景观占地面积中包括原有西湖公园项目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占地面积*******m2;以及西湖公园绿地、防护林景观绿化工程新建项目,占地面积390385m2。其中景观工程包括:西湖公园提升区域及新建区域的建筑工程、景观工程、铺装工程、市政工程、电气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海绵城市、木栈道等工程;市政工程包括:乙八街东侧等8条道路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和桥梁工程,道路总长度约8623m,新建桥梁5处,桥梁总面积9752.0m2,新建涵洞两处,涵洞总面积384m2。
2.3计划工期: 2020年9月18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绿化养护周期2年。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景观工程、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6工程总投资额:约62861.6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3.1.1施工部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部分: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同时具有①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给水工程、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1.2 具有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热力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
3.1.3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特、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从事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均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查询结果”。(详见吉建办〔2020〕34号文件)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五年(2015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项目经理及拟投入全部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若需要插加密锁方可登录的,必须提供加密锁,须自行携带可登录本单位社保查询系统的笔记本电脑),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年)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3.5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7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次招标要求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等相关文件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3.1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
3.12施工企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0日至 2020年8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①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②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③施工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⑤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还须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⑥联合体协议书(如是联合体投标)
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⑧被授权人身份证
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查询附件(如有)
(上述证件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代替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11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100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伍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东财富中心7楼(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联系人:李伟新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39@qq.com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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