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引进社会组织服务解决在押人员物品代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引进社会组织服务解决在押人员物品代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HLJGM2020-128

受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引进社会组织服务解决在押人员物品代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LJGM2020-128

三、招标内容:为在押人员代购日用品、食品

四、采购预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五、项目地点:齐齐哈尔市

六、采购内容:代购日用品、食品

七、采购期限: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约定

八、入围供应商:一名

九、供应商要求:

(一)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须包含相关的营业范围。

(三)有相应的经济、管理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公告期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五)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一个网站没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申请人可在2020年08月19日至2020年08月25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时-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黑龙江丰恒国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相关资料。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2.开户许可证;3.针对本项目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4.查询无犯罪、无行贿截图等相关承诺及截图。以上投标单位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三套。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十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三、发布媒介:本公告在齐齐哈尔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采购人地址:齐齐哈尔市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丰恒国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光复街61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以本次发布的公告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代购 物品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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