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体育馆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高邮市体育馆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GYS********3工程名称高邮市体育馆改造工程招标人名称高邮市体育产业发展中心(高邮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批准机关名称高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程所须资金来源自筹工程地点江苏省高邮市高公桥路13号工程规模标段具体信息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发包时间 |
GYS********3001 | 体育馆改造工程总承包 | 公开招标 | 735.00 | 2020-08-21 |
本招标项目高邮市体育馆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高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高邮市发改委关于“高邮市体育馆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邮发改【2020】3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邮市体育产业发展中心(高邮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体彩公益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高邮市高公桥路13号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为高邮市体育馆装饰改造工程,平面占地面积约为2400平方米,球形网架面积约1800平方米,网架高度约13米,檐高约13米,功能分区有办公区、篮球场、乒乓球室、看台等。
2.1.3合同估算价:735 万元(含设计费)
2.1.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0月10日,竣工日期:2021年3月8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1)设计包括外立面及屋面、消防、智能化、新风系统、水电安装、室内外改造工程及游泳池净化等相关专业专项设计及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指标和参数的提供等后续服务,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建设规模和建设方案。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组织进行施工图审查。 2)施工内容包含: 原有不适用部位的拆除、外立面及屋面、消防、智能化、新风系统、水电安装、室内外改造工程及游泳池净化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以下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②工程行业设计丙级(建筑工程)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③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建筑工程)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 不属于《扬州市2019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05月至2020年07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3.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自2018年08月21日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9年08月21日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0年05月21日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08月21日至2020年08月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
4.3招标文件售价255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09月23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高邮市体育产业发展中心(高邮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高公桥路13号地 址:高邮市蝶园路69号7幢34号
邮 编:225600邮 编:225600
联 系 人:宰玉华联 系 人:王明娟
电 话:138*****898电 话:159*****226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2020年08月20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地址联系人
宰玉华传真电话
138*****898邮编E-mail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高邮市蝶园路69号7幢32-35号联系人
张国选传真********2475电话
********2475邮编E-mail********2475资审文件一览 |
标签: 体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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