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西湖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二期)监理
[社会代理]西湖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二期)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JLZSZB20-2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湖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二期)监理已由长汽开管发[2020]5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100%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民大街与自达大街交汇处,北至长深高速,南至富民大路,西至乙七街,东至警备路。
2.2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总面积约*******m2,其中景观占地面积约*******m2,市政道路占地面积约178982m2。景观占地面积中包括原有西湖公园项目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占地面积*******m2;以及西湖公园绿地、防护林景观绿化工程新建项目,占地面积390385m2。其中景观工程包括:西湖公园提升区域及新建区域的建筑工程、景观工程、铺装工程、市政工程、电气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海绵城市、木栈道等工程;市政工程包括:乙八街东侧等8条道路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和桥梁工程,道路总长度约8623m,新建桥梁5处,桥梁总面积9752.0m2,新建涵洞两处,涵洞总面积384m2。
2.3监理服务期: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审计、结算止。
2.4监理范围:景观工程、市政工程的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绿化养护期监理服务。
2.5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6工程总投资额:约62861.6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监工程。项目总监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若需要插加密锁方可登录的,必须提供加密锁,须自行携带可登录本单位社保查询系统的笔记本电脑),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7本次招标要求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等相关文件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3.10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
3.11监理企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0日至 2020年8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国家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无在建承诺书④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⑤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件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代替原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11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100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柒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东财富中心7楼(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联系人:李伟新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39@qq.com
2020年8月20日
标签: 生态环境治理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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