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冲洗车采购(20A00447)询价公告
高压冲洗车采购(20A00447)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高压冲洗车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8月31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号:20A00447
项目名称:高压冲洗车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高压冲洗车(1辆):
1.底盘:DFH1180EX8(须提供车辆公告数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底盘发动机:D6.7NS6B230(或优于);
3.底盘发动机功率(kw):≥160;
4.副发动机:4JB1-TCH(或优于);;
5.副发动机功率(kw):≥65
6.外形尺寸(长×宽×高)(mm) :≥9190×2500×2900(须提供车辆公告数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满载最大总质量(kg):≥18000(须提供车辆公告数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整备质量(kg):≥8700(须提供车辆公告数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额定载质量(kg) :≥8800(须提供车辆公告数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轴距(mm):≤4700(须提供车辆公告数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前悬/后悬(mm):≥1430/2380(须提供车辆公告数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接近角/离去角(°):≥12/11(须提供车辆公告数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体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1 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询价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或销售环卫设施设备的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8月20日 至 2020年8月30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响应文件提交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8月31日 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8月31日 10: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五、评审信息询价开始时间: 2020年8月31日 10:30
询价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城街道办事处
采购经办人:杨进伟
采购人电话:13883696000
采购人地址:璧山区
联系方式:13883696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电话:02341660583
代理机构地址: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新行政服务中心A区3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进伟
项目联系人电话:13883696000
九、附件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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