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江(三河坝至汕头)航道整治工程船舶建造工程
招标公告
********4">1.招标概况
本招标项目韩江(三河坝至汕头)航道整治工程船舶建造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 [2008]18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省粤东航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5">2.招标范围
2.1 本次采购建造的船舶主要航行于广东省韩江水域,用于执行航道部门的浅滩疏浚、清障、修复石坝以及航标设置、维护和巡查等任务。采购建造船舶包括:起吊1吨航标工作船 1艘;起吊2吨航标工作船1艘;0.8立方反铲式挖泥船2艘;玻璃钢柴油快艇3艘;锚艇2艘(详见公告附件);交船地点在广东省潮州市、梅州市。
2.2 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360个日历天, 计划交船时间:2013年8月15日 (实际交船日期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约定或协商调整)
********6">3.投标人资格要求
********7">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独立拥有生产技术能力、厂房、设备和人员,具有法人资格的造船单位(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2 2007年至2011年必须具备建造300总吨以上自航船3艘之经验(须提供合同文件),具备售后服务能力,包括设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支持;
3.3 有建造船舶之相适应设施、设备:包括剪板机、半自动切割机、焊接机、10t或以上起重设备、车床,有明确建造船厂及船台地址(须提供照片作为证明文件);
3.4 拟委派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为中级职称或以上(须提供职称证明文件);
3.5 营运资金(即2011年度流动资产-2011年度流动负债+为本项目提供的信贷额度)须在100万元以上,近三年平均每年主营(船舶建造)业务收入1200万元以上(须提供2009~2011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6 近三年(2009年至今)未被买方解除合同或未被行政部门通报;
3.7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8">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2年7月9日至2012年7月13 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现场核对原件,《投标人基本信息表》(公告附件2)及《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投标人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下载)。报名时须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投标报名费100元整。投标人参加投标报名、标前会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合同签订时均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若有委托时)、个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查验)”
5.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相关参考资料每套(包括图纸等)1500元,售后不退。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9时 00分至9时30分,地点为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