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堡镇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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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堡镇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0-08-20 阅读次数:】【】【】


谈判邀请

李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李堡镇中心小学的委托,对李堡镇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文件编号:

二、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李堡镇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地点: 李堡镇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15万元/年

(详见谈判内容及说明)。

2、服务时间:3年。

3、付款方式:

经校方考核合格后按季度付款。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物业服务等经营范围。

2.人员要求及服务内容详见附件:《服务协议》。

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备学校物业管理业绩。

(三)谈判保证金及资料费

1.参加谈判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3000元方可参加谈判,否则将予以拒绝。

2.谈判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用信封装好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3.谈判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年8月26日 10:00 前(北京时间)。

4.谈判保证金应当采用现金形式交纳。

5. 资料费用合计人民币250元(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四)补充说明

1、校园服务面积较大,投标人务必联系招标人实地考察,认真计算工作量,服务协议所包括的服务内容都包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得以此为由增加任何费用。

2. 中标单位确认后(公示期过后开始计算),中标人在5天内签订合同,5天内未签合同视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如须变更需到相关部门备案。

3. 投标人应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及造价咨询费2000元,请在报价中一并考虑,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在中标后另行缴纳。

(五)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如决定参与谈判,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的递交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 8月26日 10:00。

递交地点:李堡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地址:李堡镇人民路66号

谈判开始时间:2020年8月26日 10:0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李堡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信息公布网站:

http://ggzyjy.ntzw.gov.cn/

针对该项目公告的任何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公告导致的相关责任由相关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海安市李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谈判主持单位:

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李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李堡镇中心小学

联系人:徐林一 180*****00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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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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