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警用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雄安新区警用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雄安新区警用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警用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建设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对雄安新区警用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信息【2019】6号】、关于对雄安新区警用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投资概算)的批复【雄改发信息【2020】10号】批准建设,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受河北雄安新区公安局委托承担项目招标、组织建设实施等工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雄安新区。
2.1.2服务期限(工期):建设周期为5个月。自项目合同签订后的3个月内通过系统初验,实现系统的试运行,5个月内通过系统终验。
2.1.3建设内容:雄安新区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建设长远规划,分步建设,使警用数字集群系统覆盖整个雄安新区室外区域,涉及核心网、PDT数字集群基站、指挥调度模块、PDT数字集群终端、无线应急图传设备。建设1套PDT数字集群核心网、3套PDT数字集群基站、1套PDT调度系统、采购100部PDT数字集群手台、1套无线应急图传系统。
项目总投资:2,899,244元。
2.2招标范围
数字集群核心网1套,指挥应用平台1套,无线应急图传1套(含应急图传基站和应急图传终端),无线数字集群基站3套和PDT数字手台100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的;
(4)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5)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设计单位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申请资格;
(1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18)近1年内(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19)因违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20)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21)本项目对近三年内(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申请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含)及以上警用数字集群通信系统类项目建设的相关业绩。
(3)财务要求:提供2017、2018、2019年度或成立至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4)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近三年内(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申请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 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③ 近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行贿犯罪行为的;④ 因违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⑤ 近1年内(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⑥ 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⑦ 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⑧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上述④、⑤、⑥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其他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8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2层持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投标人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投标确认操作可咨询平台咨询电话****-*******)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本项目允许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邮件方式获取的,申请人应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将上述①、②、③资料及招标文件款电汇底单扫描件(汇款时间须在报名时间内)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上述材料后,经核实符合购买招标文件要求的,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经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视为投标人投标确认成功。因疫情原因,建议优先选用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如现场办理,需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前联系。
4.2 投标人按4.1款现场或电子邮件获取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完成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按4.1款要求进行现场或电子邮件获取。(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
各投标人应先登录注册的账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未登录账号而仅在网页下载招标文件的,后续答疑和澄清文件将无法看到)。
注:招标文件款汇款账号:
账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汇入城市:北京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未在上述时间和地点登记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开标室(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楼西南侧大楼一层,投标人在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P1停车场换乘园区免费摆渡车进入园区再步行前往,建议提前前往)。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异议和投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
(2)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星燏联系电话:186*****168电子信箱:186*****168@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国信招标一层
(3)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国良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编:100044
联系人:白松、王星燏、江子扬
电话:157*****025、186*****168、139*****025
电子邮件:186*****16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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