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移动警务E通等设备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移动警务E通等设备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移动警务E通等设备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项目名称: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移动警务E通等设备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警务E通华为NOVA735部,N30打印机24部,警务E通安全套件35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9799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由于2009年11月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与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分公司签订了“警务E通”试点合作协议,2017年6月又签订了合作补充协议,明确中国电信辽宁分公司拥有辽宁省交管局所提供数据在辽宁范围内五年的独家经营权,根据业务需求,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机需对原有平台进行网络及设备终端升级改造。辽宁警务综合平台(警务E通业务平台)由辽宁省交管局与普康迪(北京)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普康迪(北京)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搭建;该情况符合采购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界定第六条,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保证原有项目一致性及服务配套要求;第七条,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点供应商制造商提供货物,是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式替代情况的。综上所述,评委会认为该项目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辽财采{2014}526号)第三条第一款第6项单一来源性采购条件,可以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普康迪(北京)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8号甲806室
三、公示期限
2020820日 至2020827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
专家姓名:孙学波
职称:教授
工作单位:辽宁科技大学
专家姓名:徐忠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鞍山市财政服务中心
专家姓名:张福利
职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鞍山师范学院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 系 人: 李维东       
联系地址:海城市北外环路冉家桥西1000米路北
联系电话:131*****977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王文欢     
联系地址:海城市海州区北关街团结路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田鹏          
联系地址:辽宁省海城市铁西区长江路15-B14-S2           
联系电话: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 评分办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移动警务 交通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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