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招才引智专项行动-第二届郑州国际生物药发展高峰论坛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招才引智专项行动-第二届郑州国际生物药发展高峰论坛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招才引智专项行动-第二届郑州国际生物药发展高峰论坛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品目

服务/会议和展览服务/会议服务/大型会议服务

采购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区域郑州市公告时间2020年08月20日16:4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8月21日至2020年08月2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9月03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预算金额¥159.2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先生、花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单位地址航空港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南角兴瑞汇金国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郭欣****-********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段先生、花女士****-********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招才引智专项行动-第二届郑州国际生物药发展高峰论坛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0-29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招才引智专项行动-第二届郑州国际生物药发展高峰论坛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9.2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9.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0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招才引智专项行动——第二届郑州国际生物药发展高峰论坛项目整体会务策划、组织执行、嘉宾邀约、宣传推广、线上直播等相关内容。具体包括主会场、分论坛、嘉宾住宿地及周边氛围营造、设计布展、制作及会后拆除;会场布置和会务组织,整体会务策划,媒体邀约及宣传推广;高层次人才及嘉宾邀约(会议规模线下约200人,线上约2000人。其中包含郑州市委市政府领导;郑州市、航空港实验区相关部门代表;院士、国家级专家及相当层次特邀代表;区内“1125”计划领军人才、“智汇郑州”高层次人才、海外留学人才代表、创业园和专业园区代表;辖区人才(项目)需求单位代表;专家客商及风投机构代表;媒体代表等);嘉宾食宿、交通、考察对接等综合接待保障服务;人才(项目)与企业对接洽谈,会务及宣传材料设计制作;现场摄影摄像、线上直播和生物医药行业高端人才项目线上对接活动等。现需对整体活动进行统一策划,并编织成规划合理、执行可靠、环节充实、可执行度高的技术方案,方案需围绕“才汇港区 智创未来——生物药发展高峰论坛”主题展开。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及最新文件执行,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附件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号),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附件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同时执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及最新文件执行,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附件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号),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附件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同时执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最新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须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说明:供应商完成本合同所具有的设备清单和人员力量情况介绍(附人员证件、说明等),相关介绍资料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反映公司缴纳社保的电子缴税(费)凭证或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其他社保缴纳证明的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格式自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各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并存档,查询时将完整清晰的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若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和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磋商投标将被否决;(“信用中国”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涉及的相关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投标。3.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1日至2020年08月2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

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招才引智专项行动-第二届郑州国际生物药发展高峰论坛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招才引智专项行动-第二届郑州国际生物药发展高峰论坛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0-29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招才引智专项行动-第二届郑州国际生物药发展高峰论坛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郑港财采磋商-2020-29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招才引智专项行动-第二届郑州国际生物药发展高峰论坛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2020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招才引智专项行动——第二届郑州国际生物药发展高峰论坛项目整体会务策划、组织执行、嘉宾邀约、宣传推广、线上直播等相关内容。具体包括主会场、分论坛、嘉宾住宿地及周边氛围营造、设计布展、制作及会后拆除;会场布置和会务组织,整体会务策划,媒体邀约及宣传推广;高层次人才及嘉宾邀约(会议规模线下约200人,线上约2000人。其中包含郑州市委市政府领导;郑州市、航空港实验区相关部门代表;院士、国家级专家及相当层次特邀代表;区内“1125”计划领军人才、“智汇郑州”高层次人才、海外留学人才代表、创业园和专业园区代表;辖区人才(项目)需求单位代表;专家客商及风投机构代表;媒体代表等);嘉宾食宿、交通、考察对接等综合接待保障服务;人才(项目)与企业对接洽谈,会务及宣传材料设计制作;现场摄影摄像、线上直播和生物医药行业高端人才项目线上对接活动等。现需对整体活动进行统一策划,并编织成规划合理、执行可靠、环节充实、可执行度高的技术方案,方案需围绕“才汇港区 智创未来——生物药发展高峰论坛”主题展开。

5.2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

5.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质量: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见服务周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及最新文件执行,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附件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号),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附件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同时执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最新政策。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说明:供应商完成本合同所具有的设备清单和人员力量情况介绍(附人员证件、说明等),相关介绍资料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反映公司缴纳社保的电子缴税(费)凭证或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其他社保缴纳证明的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格式自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各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并存档,查询时将完整清晰的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若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和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磋商投标将被否决;(“信用中国”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涉及的相关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8月21日 至 2020年8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时间:2020年9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0年9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8月25日。

  • 其他补充事宜

注:供应商通过网络递交响应文件、远程解密,不再到现场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议,并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结束后通过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获取响应文件开启活动现场监控视频。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接收。

  •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航空港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南角兴瑞汇金国际

联系人:郭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段先生、花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先生、花女士

联系方式:****-********

发布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8月20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航空港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南角兴瑞汇金国际        

联系方式:郭欣****-********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系方式:段先生、花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先生、花女士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峰论坛 生物 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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