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食材招标公告

学生食堂食材招标公告



云南省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0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RZBC2020-53

2.项目名称:云南省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

3.采购人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本采购预算为采购人预估的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的预计金额,磋商申请人一旦成交,将据实结算。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本项目选择食堂食材(蔬菜、肉类等农副产品)定点配送的供应单位,根据采购人的日常需求的各类食堂食材按时、按需、按量开展配送服务,以及涉及到各类食堂食材的采购、配置、运输、装卸货、检验检疫、食材的验收、售后服务等。

5.2食材质量要求:拟供食堂食材须符合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相关规定要求,其中蔬菜农药残留低于国家标准;每批次产品须提供质量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明材料。符合运动员食品安全相关规定,不能出现兴奋剂事件。符合运动员食品安全相关规定,不能出现兴奋剂事件。

5.3配送要求:配送单位根据采购人实时要求(按时、按需、按批次)供货、验收。蔬菜每批次供货均须提供农药残留检验合格证,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分拣、除根、去皮;肉类每批次供货均须提供国家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根据采购人要求对肉类食材进行分解。

5.4食材交货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指定地点。

5.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6磋商报价要求:

(1)报价说明:本次采购的磋商报价方式为填报食堂食材综合报价折扣率,食堂食材综合报价折扣率为根据在食堂食材的市场价格的基础给予的折扣,即食堂食材综合报价折扣率=(食堂食材实际价格/市场价格)*100%。磋商申请人一旦成交,成交价(食堂食材综合报价折扣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据实结算,采购人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2)合同价确定:市场价格将由采购人每季度进行市场调查,以每季度调查的各类食堂食材单价并结合成交人所报的食堂食材综合报价折扣率计算得出各类食堂食材实际单价。

(3)磋商申请人须按采购人的日常需求开展配送服务,若出现磋商申请人暂未销售的产品时,磋商申请人须无条件接受配送,价格由采购人及磋商申请人双方协商后确定,并按食堂食材综合报价折扣率计算方式结算。

5.7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6.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自然年,采购人将不定期对成交人进行检查、合同履约考核,检查、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支持脱贫攻坚政策:本次采购为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采购活动,根据专门面向贫困地区采购农副产品。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供应商若有幸成交必须在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832平台注册,采购人以及成交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832平台执行合同履约。

2.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为拟供食材的生产单位或销售配送单位, 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的相关事项;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3.2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08月21日至 2020年08月27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磋商申请人按照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的要求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同时请磋商申请人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磋商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strzb@126.com)进行信息登记。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3.方式:磋商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磋商申请人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557)。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注:本次采购采用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1)网上递交:磋商申请人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2)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还须把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备份光盘(格式为*.ZCTBJ、同时携带CA)递交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0年09月0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账号:***********************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业务咨询电话: ***-********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注: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磋商申请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磋商保证金”中对磋商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 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南路1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标签: 食材 学生食堂 学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