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盘山烈士陵园天津市盘山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及展馆提升工程(项目编号:RWZB1-2020100)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盘山烈士陵园天津市盘山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及展馆提升工程(项目编号:RWZB1-2020100)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盘山烈士陵园 天津市盘山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及展馆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RWZB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盘山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及展馆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5室(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WZB1-*******
项目名称:天津市盘山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及展馆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万元
最高限价:19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190190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纪念碑维修及广场石材护栏,展馆粉刷,公共卫生间改造,喷泉景观改造;展牌重新校对提升,增加图片、增加多媒体信息,维修展墙及线路

合同履行期限:1、货到: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安装(施工)完成:货到之日起1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提供所投产品一年的免费上门保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2.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2.3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2.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20〕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20〕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20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20〕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20〕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20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2020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1.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1.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书面声明。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供应商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5、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章)和代理人身份证。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资格审查阶段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0日 2020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5室(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4会议室(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4会议室(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注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 tjgp.cz.tj.gov.cn或ccgp-tianjin.gov.cn)上成功注册,并通过审核。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盘山烈士陵园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北盘山烈士陵园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蔷、何畅
电 话:***-********-8010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展馆 维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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