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洲区法院更换断桥铝窗户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东洲区法院更换断桥铝窗户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洲区法院更换断桥铝窗户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31日13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NYC2020-0820-4
项目名称:东洲区法院更换断桥铝窗户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85.00元
最高限价:280,085.00元
采购需求:更换断桥铝窗户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在采购人规定的非工作日进行施工,在2020年12月31日前竣工。
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8 月 20日至2020年8月2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因疫情期间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咨询电话:***-********
方式:网络下载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 8月31 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五、开启时间:2020年 8月31 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
地址:抚顺市东洲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任琳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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