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新塘镇排水单元达标改造(自主改造部分)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新塘镇排水单元达标改造(自主改造部分)监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11号力达广场A1栋60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14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83-202008-789569-0079
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新塘镇排水单元达标改造(自主改造部分)监理服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1. 1.采购项目内容:为保证新塘镇排水单元达标改造(自主改造部分)项目建设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同时制作排水单元认定及信息公示牌,特采购监理服务。2.最高限价:
********元。3.本项目属性为服务类。4.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5.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 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监理建设项目终验后质保期满一年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提供 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 2019 年或 2020 年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3、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4、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7、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8月24日至
2020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11号力达广场A1栋605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4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11号力达广场A1栋60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河区粤垦路611号A1栋201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附件:
1.
招文最终版(监理).pdf发布人: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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