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镇澄瀛村骨灰楼储存柜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黄石镇澄瀛村骨灰楼储存柜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澄瀛村民委员会委托,对骨灰楼储存柜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采购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PTZHX2020075
二、项目名称:骨灰楼储存柜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采购
三、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品目 名称 | 产品规格 (宽*高*深MM) | 数量(门) | 单价 最高限价(元) | 总价 最高限价(元) |
1 | 骨灰楼储存柜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 存放架单穴 | 420*300*320 | 3852 | 330 | 1271160 |
存放架骨灰缸 | 450*640*450 | 580 | 580 | 336400 | ||
吊顶装饰(含圆形造形图) | 40000 | |||||
总价最高限价: | 1647560.0 |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制造商、经销商或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
1、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的任一月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
6、投标人须自行对其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7、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报名时间:2020年 08 月 20 日至2020年 09 月 03 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15.1条要求执行。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 09 月 11 日 09:30 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邮件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和邮购费转账或电汇到指定账户(开户名--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莆田分行,帐号—157 271 212 ;)再将转账或电汇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发邮件(729226351@qq.com)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快递或发电子邮件方式邮寄给报名人。
3、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如需邮购另加50元。
七、地点安排:
1、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西山小区A区2号楼6梯417,联系人:小陈 ,电话:13950726899。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西山小区A区2号楼6梯417(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八、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1、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莆田农商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帐号— 9040 2100 3001 0000 0192 06;
2、标书费、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莆田分行,
帐 号—157 271 212 ;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招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采 购 人: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澄瀛村民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
联系人姓名:曾俊英
联系电话:13859812139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西山小区A区2号楼6梯417
电话: 13950726899
传真:0594-2331626
联 系 人: 陈女士
邮箱:72922635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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