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社会福利院塑胶地板招标公告
第二社会福利院塑胶地板招标公告
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公告
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本溪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塑胶地板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询价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本溪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塑胶地板采购项目;
2.采购文件编号:BXCX********;
3. 交货/完成时间:2012年7月31日前到货并铺装完毕;
4. 交货/完成地点:本溪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5. 采购项目内容:塑胶地板2600平方米,需找平并铺装。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 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
4. 提供企业自2010年1月1日起至今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的塑胶地板施工合同2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税务登记证;
4. 企业自2010年1月1日起至今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的塑胶地板施工合同2份;
报名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并非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7月9日—2012年7月10日,每日9:00—15:00时整。
报名地点: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处。
五、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报价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伍仟元整;
缴纳方式:本项目以现金方式收取报价保证金,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持封装完好的报价保证金,前来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换取报价保证金收据。
财务室联系电话:****-*******;
六、报价截止时间、接收报价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7月12日 上午10:00时整。
2. 报价地点: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评标室。
3. 报价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据方可参加询价会。
4. 供应商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递送至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室,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报价文件中含有文本和电子版(光盘)形式询价采购文件各一份。
七、凡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地工路41-1 二号门(本溪花卉市场楼上B办公楼西侧)。 邮政编码:117000
采购文件咨询:彭苗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bxzfcgzx@163.com
注:若公告内容与询价采购文件内容不符,以询价采购文件内容为准。
免责声明:报名资格审查为资格初审,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由询价小组审定,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我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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