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屏对外合作运营招标公告

LED屏对外合作运营招标公告


委托单位:泰州瑞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天虹西侧LED屏对外合作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

tzcq-gg********

转让方

泰州瑞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机构: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华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时间:2020年8月21日9时

挂牌截止时间:2020年9月4日9 时

转让形式

一、本次转让采取挂牌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受让方,以不低于挂牌价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天虹购物中心西侧外墙

广告设施类型

LED屏

规格

149.76平米

数量

1块

附属设施

/

其他说明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物,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或不能满足自己的受让目的的,应当在挂牌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否则责任自负。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在e交易平台竞价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年)

15万元/年

转让期限(年)

3年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期限要求

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537房间签订《成交价格确认单》。

《成交价格确认单》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清所有款项(包含第一年交易款、交易服务费、公证费等),第一年交易款由交易中心统一结算,其余费用由受让方和转让方按照协议自行结算。违反上述规定或其他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信誉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并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合同签订期限要求

《成交价格确认单》签订次日起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签订合同并备案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信誉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

对受让方的要求

大屏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大屏产生电费及城管审核费用由合作单位承担,大屏维修由招标人负责,大屏画面使用时间的60%由合作单位使用,其余40%由天虹购物中心自用。

保证金条款

一、信誉保证金:7.5万元

二、缴纳期限:意向受让方在e交易网站挂牌结束前,通过注册账号时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缴纳至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单位须从其公司账户缴纳;

2、保证金须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3、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前到账。

四、保证金处置:

1、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正式合同签订后,全额退回;

2、意向受让方如未被确定为受让方,自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其缴纳的保证金全额退回;

3、缴纳的各项保证金退还时均不计息;

报名材料

一、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wfw.taizhou.gov.cn/ggzy/)产权交易频道的“e交易电子平台”自行注册账号报名。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一)其中若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汇款凭证;

4、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若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汇款凭证;

3、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上述报名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转让方根据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竞价须知

一、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标的底价报价(其他受让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信誉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三、竞价时间:以e交易网站通知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注意查看手机信息,不得迟到或缺席,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没收信誉保证金,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四、竞价地点: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时间内在e交易平台上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其他说明

一、转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的广告设施使用权拥有合法转让权,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按照苏价费【2017】231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

三、本项目由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公证处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公证,受让方须缴纳公证费200元。

四、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否则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如意向受让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络竞价或招标,须在竞价前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及产权交易科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出租方的批准。

五、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拍卖、招标等。

六、各意向受让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否则中心有权将其列为黑名单、拒绝其在中心的各种交易行为。中心工作人员有不到之处可以向上级或中心领导反映、投诉。

七、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会同财政等部门、出租人协同处理。

转让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周威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797号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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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运营 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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