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部门所属预算单位预算项目编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部门所属预算单位预算项目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直教育部门预算项目编报工作的通知》(吉财教函〔2020〕1329号)要求,学校开展2021年度预算项目编报工作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算项目编报原则
1.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切实根据自身改革发展实际,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确定项目。
2.专项资金项目不允许跨年度申报;如确需跨年度的,应只申报当年需要完成的内容。
3.单个项目资金申请额度不低于200万元。
4.以前年度申报但未获支持的项目,本次根据需要可以继续申报。
5.近3年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6.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内容完全一样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项目内容与名称应一致,对名称不一,但内容一样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预算项目编报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项目编报和实施的主体,编报项目的总负责人是部门负责人,不接受个人的申报,部门负责人可以委托本部门其他人员担任项目编报执行负责人,承担具体工作。
2.编报的项目预算,要有详细的测算依据和说明。编报工程维修项目需要提供专业工程造价机构出具的工程造价预算报告。
3.保证编报项目材料真实、合法。
三、预算项目编报工作分工
1.任务下达工作,由发展规划处负责;
2.教学单位的项目编报文件审核工作,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
3.其他各部门的项目编报文件审核工作,由发展规划处负责;
4.项目的系统录入、发文上报工作,由财务处负责;
四、预算项目编报时间安排
1.2020年8月20日-2020年8月25日16点,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本单位编报项目的材料。教学单位提交给实验实训中心,其他各部门提交给发展规划处。
2.2020年8月26日-2020年8月27日16点,发展规划处、实验实训中心进行审核和综合工作。
3.2020年8月28日-2020年8月30日16点,财务处进行项目的系统录入。
4.2020年8月31日学校发文上报。
五、预算项目编报需要提交材料
项目填报材料为:
附件1 吉林工商学院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明细表
附件2吉林工商学院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申报书
附件3吉林工商学院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以上3个文件汇总为一个Excel表格)
材料要求提交纸质版2份(加盖公章和签字后开学后第一时间提交),电子版在8月25日下班前提交。
六、项目编报注意事项
1.按照中央及省里精神要求,资金使用突出重点,避免平均主义分配;
2.资金使用用途与支出方向,一级项目分为:“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两类。
(1)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包括重点学科建设、学科梯队建设、教育教学基础建设等分项;
(2)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包括校园内设施和管网改造、教学及学生公寓、图书馆维修改造等分项。
3.项目立项依据讨论充分、完整、内容充实,项目成本测算依据要充分完备;
4.项目金额要求:明细金额的汇总与项目总金额要完全一致,不能四舍五入约等于;
5.申报工程维修项目应尽早准备第三方造价报告;
6.填写附件3设绩效目标时,必须按照附件4.【省教育厅】********部门指标库建设信息采集套表指标体系填报绩效(蓝底色部分),不得超范围设立绩效指标,否则无法填报财政信息库。
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时,科学规范设定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要求细化,并做量化描述,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设定目标不合理的项目不予安排(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绩效目标一经确定,将作为项目考核条件,财政厅据此做为下年度项目安排和资金预算的参考因素。
7.项目执行过程中,取得的发票,验收单,效果照片,满意度调查等等与项目绩效目标相关的佐证材料,各个项目负责人都要保留原始凭证的扫描件,复印件,开展相关活动的照片及其他能证明达到绩效目标的佐证材料,已备第二年财政检查项目绩效时上报。
特此通知。
发展规划处
2020年8月20日
附件【********80&wbfileid=*******" target="_blank">附件1-3 预算项目申报书(样式).xls】已下载次 |
附件【********80&wbfileid=*******" target="_blank">附件4.【省教育厅】********部门指标库建设信息采集套表.xlsx】已下载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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