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购买社会服务招标
[社会代理]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购买社会服务招标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购买社会服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五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购买社会服务招标
2.采购项目编号:WLJM202008-115
3.采购预算:128万元
4.采购期限:一年
5.服务地点:长春市汽开区创业大街2800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有劳动事物代理、人力资源咨询相关营业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有劳动事物代理、人力资源咨询相关营业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20年8月24日起至2020年8月2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五楼)窗口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记录截图,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长春市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五楼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登录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ccwl2001.com.cn),点击所参与项目招标公告,在其最下方单击“下载文件”,输入提取密码后下载电子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8日16时止(北京时间)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9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十楼开标室一(10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创业大街2800号
项目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方式:0431-82024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五楼
联系方式:157143040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714304043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人:庞工
联系电话:0431-8150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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