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龙嘉国际机场2020-2021年度供热燃煤采购招标公告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2020-2021年度供热燃煤采购招标公告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2020-2021年度供热燃煤采购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招标编号:HJZB2020-8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龙嘉国际机场2020-2021年度供热燃煤采购,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商。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标段 | 交货地点 | 发热量 | 数量 | 供货时间 |
一标段 |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000Kcal/kg | 最低采购数量10000吨,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根据买方要求随时供货 |
二标段 |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000Kcal/kg | 最低采购数量10000吨,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根据买方要求随时供货 |
3、招标控制价:单价:680元/吨(本价格为含税到场价,到机场煤库场)
4、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范围内须包含煤炭经营销售资格。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且不亏损,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7年至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近三年(2017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或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1日至8月2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至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每套20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9:30时,地点为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3500号)
联 系 人:张硕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平阳街与曙光路交汇同心大厦8楼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刘妍秀
电子邮件:jl_huajian@163.com
人民币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帐号:0835 9912 0100 3040 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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