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供电局调度大屏幕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普洱供电局调度大屏幕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17 云南电网公司普洱供电局调度大屏幕系统建设(招标编号:HLZB-2012-07-41)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云南电网公司普洱供电局委托,对调度大屏幕系统建设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进行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系为云南电网公司普洱供电局建设一套技术先进、功能成熟、调度DLP大屏幕拼接墙显示系统。本系统建成后,应可满足未来至少10年内普洱供电局对电网提高监控能力的相关需求。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2.1 资金来源:100%自筹。
2.2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3.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标段,在普洱供电局新大楼调度中心调度大厅配置一套由箱体式投影显示单元组成的拼接投影图形墙(67英寸3行×7列,由21个投影显示单元组成)大屏幕投影显示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3.2 交货期:交货日期为双方签订合同后45个工作日内(如建设单位要求提前或推后交货时间,则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进行交货),在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4周内完成安装调试,系统开始投入运行后经6个月的试运行时间后进行现场验收。
3.3 交货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云南电网公司普洱供电局新调度大楼2楼调度大厅。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4.1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4.2 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纪守法,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需确保本次投标中所有产品(含第三方硬件、软件)均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的知识产权、专利权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并出具承诺函,如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4)在履行类似系统建设合同过程中未出现过严重违约且系统产品未出现重大技术及质量事故;
(5)投标产品应为合资或国产产品,投标产品须具有良好的、规模较大的国内外成功案例。要求在国内电力调度行业有地调以上工程实例,在高原地区有工程实施案例(海拔1800m以上地区),且具备30块以上组屏的工程实施经验,并成功投入运行,需提供工程业绩表用户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6)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的系统全部设备必须有通过中国强制产品CCC认证、欧盟 CE认证及质量体系ISO9001认证等;
(7)由于普洱地区处于地震带,要求投标产品具备8度烈度抗震检测报告和投影机芯IP5X防尘等级的防尘检测报告;
(8)代理商应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原则上应作废标处理,特殊情况,可以由评委在其中择优选择一家。
4.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5.1凡欲参加本标的投标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厂家授权委托书(代理商需提供)到下述地点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元),售后不退。
5.2 出售时间:2012年7月6日至2012年7月12日18:00时(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5.3 出售地点:昆明市人民中路36号如意大厦21楼A、B座。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6.1 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于2012年7月27日9:00 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昆明市人民中路36号如意大厦19楼D、E座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 招标人于2012年7月27日10:00时在昆明市人民中路36号如意大厦19楼D、E座会议室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名报到。

招标人:云南电网公司普洱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红 电话:0871-*******-302 传真:08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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