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幼儿园附属设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公办幼儿园附属设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根据《漳州市国有单位选择中介机构比选办法》(漳政综[2009]70号),南靖县靖城镇等八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附属设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业务,实行统一公开比选。具体内容如下:

一、比选项目、范围及要求:

1.比选项目:南靖县靖城、丰田、龙山、金山、和溪、奎洋、梅林、船场等八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附属设施。

2.项目范围:所比选项目的大门、门房、围墙、校道、砂池、校园排水系统及必要的校区绿化、照明、弱电等(以项目学校的具体要求为准)。

3.比选内容:校园总平面布置的优化及细化,大门、门房、围墙、校道、砂池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及其后续服务。

4.要求:

(1)设计需符合总规要求及现行标准幼儿园的有关要求;

(2)业主单位不组织现场踏勘,参加比选单位可自行与项目校联系进行现场踏勘;

(3)业主单位不提供本比选项目的地质勘察资料,但可提供主楼的地质勘察资料供设计单位参考,若中选的设计单位需对本比选项目的地质进行勘察,费用由中选的设计单位负责;

(4)本比选项目的施工图原则上不要求送审,若相关部门要求施工图送审,则审图费用由中选的设计单位负责;

(5)设计方案需经项目学校初审和业主单位南靖县教育局审定。

二、设计单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比选时需提供的材料:

1、资设计单位的资格条件要求:

必须具备省建设厅批准的工程设计资质的丙级(含丙级)以上。

2、比选时需提交的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含年检页)复印件;

②工程设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含年检页)复印件;

③公司近一年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④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若法人无法到场尚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⑤非挂靠企业承诺。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中选设计单位需提交的成果及时间要求:

1.项目校提供必要的基本资料后7个日历天内提供经优化和细化后的总平面布置方案及不少于2个的大门、门房、围墙的设计方案(要求配效果图)供业主单位选择;

2.在业主单位对方案提出具体意见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的修订供业主审定;

3.在业主单位审定方案后的7个日历天内提供大门、门房、围墙、校道、砂池的施工图10份及包含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合同等内容的电子光盘2份。

四、比选活动时间:

1、公告时间:2012年7月9日至7月11日三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2012年7月9日至7月11日期间,每天的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为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南靖县教育局五楼县校安办。

4、比选时间:2012年7月12日(星期四)上午9:30。

5、比选地点:南靖县教育局五楼。

6、合同的签定:中选公示3天后签定合同。

五、比选办法:

1、依据《漳州市国有单位选择中介机构比选办法》,比选时,对报名的设计单位由业主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符合要求的设计单位可对8个备选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一次性报价,业主单位按附件所列项目的顺序依次按“低价者中选”原则确定中选单位;同一家设计单位(含同一个实际操作人)最多可中3个项目。

3.若一个项目的报价单位少于3家,则按《漳州市国有单位选择中介机构比选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4.每个项目的设计费最高限价详见附件。

5.特别说明:若同一自然人或同一团体同时代表不同设计单位参加比选或中选后发现不同中选单位实际为同一自然人或同一团体操作,则视为同一设计单位,业主单位有权中止其全部或部分的中选资格。

六、保证金:

比选保证金为设计费最高限价的10%(详见附件),在提交比选文件时以现金方式交清(中选者该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落选者当场退还);履约保证金在中选者交付相关资料后退还;参加比选的单位必须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资料被调查核实者,将被没收比选保证金。

七、付款办法:

施工图纸等资料交付业主后一个月内凭正式发票付给合同金额的80%,余下2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缴交有关资料后一个月内付清。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南靖县教育局

联系人:卢老师138*****813

王老师139*****050

联系电话:****-*******

邮 箱:njxjyjxab@126.com

南靖县校安办

2012年7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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