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市温泉镇新南蔬菜专业村基地建设工程、从化市鳌头镇西塘村农田
标准化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从发改投[2011]707号文批准,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从化市农业局对从化市温泉镇新南蔬菜专业村基地建设工程、从化市鳌头镇西塘村农田标准化建设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1、二、招标单位:从化市农业局
联系人: 何小姐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从化市农业局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从化市温泉镇新南、从化市村,农田建设面积约972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耕路及排灌设施的建设,工期:90天。
第二标段:五、预计发包价:第一标段: 约218万元;
第二标段: 约113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2年 7月6 日至2012年7 月 10 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2年 7 月 12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2年7 月 12 日
报名时间:上午: 10:00 ——11:30 ,下午: 14:30——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1]: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南路116号一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授权人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其他受托人不予受理;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到交易中心报名。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 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投标人自2010年6月 1 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水利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注明建设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及固定办公电话资料以方便资格预审委员会将对该业绩进行考察或咨询,投标人必需保证能联系,否则投标人后果自负。(附件四)
注:①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10、申请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情况表(附件五格式)。
11、所委派的施工组织架构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即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需要提供岗位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组织架构人员必须提供职称证、岗位证、身份证及报名截止日期前连续叁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及参保的查询路径;其中技术负责人需持有水利水电行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安全员必须具备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2、投标人在报名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提供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中投标报名企业通过终审的相关网页内容。
13、投标人在检察机关无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8">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二(适用资审通过方式)
1、每个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每个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招标人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三、所有申请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可同时参加以上两个标段(只投其中任意标段的,报名资料须注明所投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投标申请人可只提供一套资格预审资料(包括一套项目管理班子和一个项目负责人),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100 天。
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工程报名、招标会、开标会、摇珠会(若有),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本次招标分2个标段分别确定中标单位,开标顺序为:第一标段:从化市温泉镇新南蔬菜专业村基地建设工程。第二标段:从化市鳌头镇西塘村农田标准化建设工程。评标时首先从第一个标段开始确定中标候选人,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不再进入下一个标段的竞标。
十七、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从化市农业局 署名投诉。
招标人:从化市农业局
招标代理: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2年 7 月5 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文件
招标人: 从化市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 月
1.《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穗建法[2005]16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1.2招标人,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
1.3.1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1.3.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1.4.5《1.5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
1.5.1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1.5.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
1.5.3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
2.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2">2.1
总则
2.1.1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1.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和其他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审查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未按照》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1.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1.7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1.8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报名单位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报名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
2.1.9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10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
********3">2.2评审工作机构
2.2.1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公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组成、专家的条件和抽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规定执行,招标人不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委员会。
2.2.2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择优(若有)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
2.2.3由招标人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8">2.3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
2.3.1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2检查《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的“审核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确定正式投标人
2.4.1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5正式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15天,资审结果如有变化,应在开标前5天上网公示。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投标程序。
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招标人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5人,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
如尚未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补充公告,按新的规定修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增加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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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览表 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