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运西船闸管理所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江苏省运西船闸管理所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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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0







江苏省运西船闸管理所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发布单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江苏省运西船闸管理所房产转让

项目编号

YZSCQSW********04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批准文号: 关于有关房产处置利用工作的函
批准日期: 2019年12月16日

挂牌日期

挂牌起止日期:2020年08月20日09时00分 至 2020年09月02日16时00分

转让方名称

江苏省运西船闸管理所

标的名称

YZSCQSW********04001高邮市华严街运西船闸宿舍1幢301室房产

标的物概况

该标的位于高邮市华严街运西船闸宿舍楼1幢301室,建筑面积51.62㎡,南北朝向,房屋总层数3层,该标的位于第3层。不动产权证号:江苏(2018)高邮市不动产权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4.75㎡,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扬州慧知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扬州慧知房估字(2020)第085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评估基准日

2020年04月08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0.71 万元

特别事项说明

1.转让房产载明所有人为:江苏省运西船闸管理所2.上述房产成交后,房产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3.上述房产在完成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后,转让方才能将房屋交付给受让方使用。4. 本公告仅为本次标的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人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标的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买卖相关政策,及个人征信情况,如应个人原因不能完成交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5.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6.挂牌价为不含税价格。

转让参考价格

20.71 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一、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二)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意向受让方报名及视为承诺下列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工商、税务、银行和司法等部门无违法违规记录。


备查文件


1.江苏省运西船闸管理所会议纪要

2.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有关房产处置利用工作的函》

3.扬州慧知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扬州慧知房估字(2020)第085号

4.转让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其他说明


一、现场查看时间: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9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现场查看地点:高邮市华严街运西船闸宿舍楼1幢301室(请预约) 联系人:刘(150*****927)。

二、报名方式:请各意向受让人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操作手册完善相关信息,注册后网上报名(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cqjy2/202005/fcf57a********08be6ba83d04a2d23b.shtml),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法人单位请以法人单位名称注册响应方,报名应提交:单位登记证明、单位法人身份证、授权经办人身份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2、自然人报名请以本人姓名注册自然人,报名应提交:身份证、联系地址、电话。

3、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账号时所使用的银行卡缴纳,并请备注保证金缴纳码。采用转账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户名:扬州市财政局,帐户:************************00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保证金查询电话:0514-********

三、转让方式:经公开征集,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取网上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人,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的,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不低于转让参考价协商签约,协议成交。

四、竞价时间:2020年9月7日上午10时,届时请各报名人自行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参与网上竞价,因个人原因错过竞价时间,中心概不承担责任。

五、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即视为放弃参与竞价:

1、逾期未向交易所提交报名材料或所提交报名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

2、逾期未向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3、因个人原因错过竞价时间的;

4、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六、收费标准:相关费用由交易双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自行承担,收费详情(http://www.jscq.com.cn/jyzn/sfbz/201712/t********_23726.html)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1号楼1403室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14-********

传真

0514-********




********MB*******W-4


YZSCQSW********0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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