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建安公司离隰外加剂粉煤灰矿粉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建安公司离隰外加剂粉煤灰矿粉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离隰高速公路工程PPP项目
外加剂+粉煤灰+矿粉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
1. 公开招标条件
呼北国家高速公路山西离石至隰县段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呼北国家高速公路山西离石至隰县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晋发改审批发〔2019〕329号批准建设,本项目PPP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山西省人民政府以《关于呼北国家高速公路山西离石至隰县段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晋政函〔2019〕90号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运营。项目业主为山西离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上述项目中使用的外加剂物资组织邀请竞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竞标人进行招标,本次招标为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中铁三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联合招标。
2. 项目概况与公开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三局负责建设路线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K15+000,建设总里程15.11公里(含长链105.902m),预估主要工程量有:挖土石方612万方,填土石方256万方,桥梁5429米/27座,涵洞/通道13道,天桥231米/2座,隧道3419米/2.5座,其中长隧道2375米/1座,互通立交1处。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交货地点等信息详见公告附表。
3.公开招标方式
3.1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铁三局离隰项目一分部部会议室(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西合村)进行招标。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公开招标对外加剂供应商资格的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能力:聚羧酸系减水剂、速凝剂年产量各不低于4万吨,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外加剂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7年、2018年、2019年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原色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中外加剂生产厂商必须具有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7、2018、2019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外加剂具有2018、2019年以来铁道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投标物资检验报告(质量检测报告要求在正本中为原件原色扫描),每年各一份,同时需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 (TB 10005-2010)、《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的相关要求。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8年、2019年国家公路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其中业绩不少于二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8、2019)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8、2019)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2)本次公开招标对粉煤灰供应商资格的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2.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分选设备,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及以上,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的物资必须是电厂原厂分选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能生产使用于C50以下混凝土、C50及以上混凝土所用粉煤灰。
3.财务能力: 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7年、2018年、2019年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且财务报表主营业收入不得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原色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投标物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2017年、2018年、2019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8年、2019年国家公路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其中业绩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8、2019)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8、2019)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电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如果电厂粉煤灰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出具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有效合同,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唯一授权函或有效合同);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或者总经销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或总经销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总经销商、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④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本次公开招标对矿粉供应商资格的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2.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分选设备,矿粉年均产量达到5万吨及以上,生产商或供应商投标的物资必须是原厂分选生产的矿粉,不接受二次加工;能生产使用于C50以下混凝土、C50及以上混凝土所用矿粉。
3.财务能力: 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7年、2018年、2019年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且财务报表主营业收入不得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原色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投标物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2017年、2018年、2019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8年、2019年国家公路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其中业绩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8、2019)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8、2019)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代理商要出具原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原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如果原厂矿粉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出具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有效合同,同时出具原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唯一授权函或有效合同);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或者总经销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或总经销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总经销商、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④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5. 公开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0年08月21日至2020年0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公开招标文件。
5.2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方可参与投标。
6. 公开招标文件的递交
公开招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 年09月13日 上午9时 00分至9 时 30分,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9月13日 9时30分;地点为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尧峪村中铁三局离隰项目一分部。各供应商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递交公开招标文件。
6. 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6.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壹万元,银行电汇招标人指定账号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太原市河西支行,账号:1400 1835 2080 5001 1909;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壹万元,银行电汇招标人指定账号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账号:2011 0101 9230 0010 001。
6. 3以个人名义办理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名称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6. 4开标时间:2020年09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 5开标地点:中铁三局离隰高速项目一分部(地址: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西合村中铁三局一分部会议室)
6. 6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按废标处理。
6. 7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及时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进行解锁或将解锁密码密封在唱标函中,供评委评标时使用。
7. 联系方式
7.1采购单位: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东街南巷41号
联 系 人:赵冰
电话:184*****708
电子邮件:********1@qq.com
7.2采购单位: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桥东街128号
联 系 人:王飞强
电话:188*****711
电子邮件:********07@qq.com
2020 年 08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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