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精准排查“回头看”问题整改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精准排查“回头看”问题整改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精准排查“回头看”问题整改工程)施工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行政区域双阳区公告时间2020年08月21日14:0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8月21日至2020年08月2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9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8号新世纪鸿源一号宫寓B口12楼1237室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16日09:30
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217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预算金额¥2234.2933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嘉兴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金海涛131*****166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一号公寓B入口123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嘉兴****-********
附件:
附件1********DD9C69EA6A601DF219E42" target="_blank">长春市双阳区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精准排查“回头看”问题整改工程)施工施工采购公告.docx

项目概况

长春市双阳区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精准排查“回头看”问题整改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8号新世纪鸿源一号宫寓B口12楼123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WXCCGS-2020-08XL********4895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精准排查“回头看”问题整改工程)施工

预算金额:*******#">2234.293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LNWXCCGS-2020-08XL892/893/894/895;

2、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精准排查“回头看”问题整改工程)施工;

3、标段划分:

一标段:长春市双阳区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精准排查“回头看”问题整改工程)施工一标段

项目编号:LNWXCCGS-2020-08XL892

二标段:长春市双阳区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精准排查“回头看”问题整改工程)施工二标段

项目编号:LNWXCCGS-2020-08XL893

三标段:长春市双阳区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精准排查“回头看”问题整改工程)施工三标段

项目编号:LNWXCCGS-2020-08XL894

四标段:长春市双阳区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精准排查“回头看”问题整改工程)施工四标段

项目编号:LNWXCCGS-2020-08XL895

  1. 预算金额:一标段:789.4619万元;

二标段:651.5474万元;

三标段:184.8364万元;

四标段:608.4476万元;

5、项目地点:长春市双阳区;

6、采购内容:建设饮水安全工程21处,其中新建工程10处,管网延伸11处。新打水源井10眼,新建管理房10座,渗水井10座,标识牌10处,铺设管网439.118公里等;

7、采购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设计图纸内容的全部施工;

8、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9、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1日至2020年08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8号新世纪鸿源一号宫寓B口12楼1237室

方式:1、时间:2020年08月21日至2020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8号新世纪鸿源一号宫寓B口12楼1237室);3、方式:现场购买;4、售价:一标段:1200元,二标段:1000元,三标段:700元,四标段: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5、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企业出具的无在建证明书;(6)被授权人连续半年(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7)近三年审计报告(2017年-2019年)

售价:¥39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217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从事饮水安全工程相关业绩的企业;

(2)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本单位人员,且具备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社会保险证明,须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

(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8)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投标人应自行针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10) 如发现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移交监察机关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格处理。

(11)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近半年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进行核查。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12) 本项目四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但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按标段先后顺序,一旦某个标段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随后其他标段中将取消中标候选资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双阳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方式:金海涛131*****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一号公寓B入口1237室            

联系方式:刘嘉兴****-********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嘉兴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排查 提升 农村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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